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怎么理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9:20:24 227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属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条款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但是提高了劳动合同的条件(比如原要求高中学历,续签时要求大学本科学历),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后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不应该超出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超出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可以依本发条拒绝,不按照正常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不支付补偿金进行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2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内容是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民法典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
    2023-08-01
    183人看过
  • 中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同工同酬宪法权利!
    中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2009年10月人保部制定工资支付相关法规,同工同酬首次作为立法内容。无论正式工还是劳务派遣工,只要从事相同内容工作,就应当获同级别工资待遇。无论是政府机构、事业单位还是国有企业,编制、正式工等早应该成为历史的名词还在使用,大量企事业单位把员工分成正式工和临时工。而且,在正式工、临时工之下又有许多子集,使之形成错综身份与分配体制,而且即使同工(甚至比正式工干得更多、干得好),由于身份不同,其收入差距可达数倍甚至十倍。这种按照身份标签分配收入,是按岗位、技能、业绩等个人素质和贡献分配,是典型的等级社会的做法,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和发展权,伤害了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使
    2023-06-09
    14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就不需要补偿了吗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就不需要补偿了吗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单方解除)(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均无过错)(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性裁员)(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满不续约(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破产、吊销营业执照、关闭、解散)(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
    2023-04-02
    342人看过
  •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46条第五项规定?
    劳动是人类在社会上的立身之本,那么作为劳动者,必然要清楚劳动者本身的权利,那么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46条第五项规定?这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续订的问题的,其中劳动合议是要在劳动者的意愿下才能续订或者不续订。不由公司决定。劳动合同届满后,是否续订由当事人双方自己决定,不续订就终止,二者必居其一。在08年1月份之前,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无论何种情况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但新法实施后,在合同待遇维持或提高福利待遇的情况下,劳动者不签订合同,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本条规定应作如下理解:(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比如工资标准
    2023-04-13
    485人看过
  • 讨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意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内容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2023-07-07
    37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要求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要求的介绍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采取各种措施来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如不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将会发生工伤事故。如矿井作业可能发生瓦斯爆炸、冒顶、片帮、水火灾害等事故;建筑施工可能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和碰撞等。所有这些,都会危害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妨碍工作的正常进行。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安全和生命健康,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也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规定相应的劳动保护规则,以保证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二、劳动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要求该怎样实施劳动条件,主要是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如必要的劳动工具、机械设备、工作场地、劳动经费、辅助人员、技术资料、工具书以及其
    2023-03-02
    276人看过
  • 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罚款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是关于机动车违停的规定,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违章停车是不扣分的。根据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违停车辆,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可罚款20到200元,具体要看当地交警执行的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九十三条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违章停车是不扣分的。一、交通违章的行为特征交通违法行为具有4个特征。行为的危害性。交通违法行为对社会、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行为的违法性。《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于管理道路交通的行政法规,违反了它便是违法行为。行为的
    2023-02-28
    166人看过
  •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行政机关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解读]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行政机关法律责任第九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建锋律师解读】本条是关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所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近期发生的这些“黑砖窑”事件,暴露出行政部门监管不到位的严重问题。长期以来,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对农村地区的小作坊、小煤矿、小工厂等劳动用工问题疏于管理,基本处于失察和失控的状态,正是由于这种管理的缺位和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以及个别人的腐败行为,使得一些非法用人单位得以存在,非法用工越演越烈,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受到严重的侵犯。因此,应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2023-06-10
    156人看过
  • 工伤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构成工伤?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下班回家路上摔了算工伤吗不算。因为摔倒不算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三、员工下班途中逆行发生交通意外员工下班途中逆行发生交通意外一般不属于工伤,但看交警的认定,虽然发生交通
    2023-06-22
    14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款和第41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款和第41条是怎么规定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
    2023-04-29
    156人看过
  • 刑法六十七条第三款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一、刑法是如何规定自首的《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二、刑法67条第三款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3款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内容,规定的是坦白制度及其处罚原则。第六十七条第3款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
    2023-06-19
    326人看过
  •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第三十六条有几款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是几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一式两份就可,单位一份,本人一份,新工作单位是要出具这个证明的,给单位即可,本人可留份复印件,公积金的办理我还不清楚是否需要,新单位直接续缴即可,所以不同单位不同要求,但新单位需要是必须的。其实这个证明是可以随便开的,因为只要有单位的公章就行,这个东西档案里要有一份,如果你办理转移你还需要一份。所以多多益善。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离职证明(一)作用不同离职证明一般是原用人单位开具给劳动者提交给新用人单位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离职证明可以在劳动者入职新用人单位时证明其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另外,离职证明还可以提交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以办理非本人原因失业的劳
    2023-02-07
    174人看过
  • 新劳动法解释: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
    新劳动法全文解释: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解释】本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的事项。由于相当一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具有哪些内容缺少必要的知识和经验,随意签订了劳动合同,而合同的内容不规范、不完善,从而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因此本条规定了
    2023-06-05
    442人看过
  • 《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刑法》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法律解释:依据刑法64条,法院可以视不同情况在判决主文中作出追缴、责令退赔、返还、没收、上缴的判决,成为日后涉案财物的执行依据。对于返还、没收、上缴而言,追缴、责令退赔为其明确了对象,故刑法64条的基础是追缴、责令退赔。正确理解追缴、责令退赔是正确理解刑法64条的保障,比较权威的理解是对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如通过盗窃、抢劫、贪污等犯罪所得的公私财物,以及通过非法经营获得的非法利润等,如果这些赃款、赃物还在,应当予以追查收缴。如果其中的财物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被害人,如果没有被害人的,则应当及时上缴国库。如果赃物、赃款已经被处置无法返还被害人的,应责令犯罪人按价
    2023-06-11
    36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第三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一款第五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7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第一款 第二项是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第五十条 第二款是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因此该情形是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进行阻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有下列做法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能够并处五百元以下罚金。将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同时可能并处伍佰元以下罚金。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4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2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 劳动法第五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51条有何用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9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 想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四十五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27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四十五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之一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