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有以下三大认定标准
1.没有货物购销,或没有提供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这种行为
2.有货物的购销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是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金额不实的增值税发票的这种行为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是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如何刑法定性
356人看过
-
虚开增值税发票属于偷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主体是谁
64人看过
-
如何避免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
167人看过
-
如何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罪的主观故意?
98人看过
-
重庆破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虚开增值税发票怎么量刑
344人看过
-
空壳公司虚开税票,虚开增值税如何处罚
477人看过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
如何查增值税发票是否虚开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6虚开增值税发票有以下三大认定标准: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05条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
-
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死刑时如何计算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数额、数额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6我国刑法第205条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因此,是否给国家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是能否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标准。如何
-
虚开增值税发票属于偷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主体是谁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即本罪的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
增值税发票虚开如何才不起诉?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9条件如下: 一、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二、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三、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四、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的“虚开”如何理解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25虚开是指行为人违反有关发票开具管理的规定,不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之行为,从广义上讲,一切不如实出具发票的行为,都是虚开的行为。包括:(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民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3)进行实际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