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期限合同能否继续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22:31:53 488 人看过

网友提问:2000年10月23日签订某合同,合同履行期限5年,自当年的11月起计,而在当年11月8日国务院发布一行政法规,根据该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的行为已违反了该行政法规,则此时是否能认定合同无效,该法规是否可以约束该合同的效力?

律师回答:按你所述。这一合同应是附期限生效合同,于11月1日起正式生效,在11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一行政法规前,本合同并未违法。但这一行政法规生效后,合同即不能继续履行,因为其违反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零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哪些情况下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以下情况下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3、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4、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5、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7、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0: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附期限合同相关文章
  • 附期限合同的概念,其不公证是否有效
    一、附期限合同的概念附期限合同的概念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即附期限的合同。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的某个时间。《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二、附期限合同不公证是否有效附期限合同不公证也是能有效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附期限合同签订后的结果附期限合同签订后的结果
    2023-05-06
    359人看过
  • 附期限合同失效是无效吗
    无效,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要件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条件,导致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认定需要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一、合同中有不合理的条款有效吗协议含有不合理条约的,如果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协议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合同无效是不是影响解决效果无效的合同不会影响解决解决效果。解决争议条款在合同中相对独立,不受无效、变更或终止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合同无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
    2023-06-25
    164人看过
  • 附条件的期限合同的效力有效吗?
    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条件是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事实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所谓附条件法律行为不同于附条件买卖,即买卖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附条件。条件,根据其决定法律行为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作用可分为停止条件和解除条件。以条件事实的发生或不发生为标准可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条件的成就,是指作为条件内容的事实已经实现。条件的成就是决定法律行为是否生效是否失效的问题,因此事关当事人的利益。条件成就的效力,在于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所谓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期限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是限制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是以将来确定事实的到来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期限与法律行为的
    2023-04-18
    126人看过
  • 附期限合同的特点有哪些,附期限合同有哪些种类
    一、附期限合同的特点有哪些1、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2、期限须符合法律的规定。3、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生效终止期限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本条规定,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1、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2、终止期限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附终止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与附条件合同中的附解除条件的作用相当,故其又称为解除期限。3、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期日,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一个期间,如合同成立之日起X个月。二、附期限合同有哪些种类期限可以分两种:一是生效期限,又称为延缓期限或始期,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才发生。二是终止期限,又称
    2023-03-01
    107人看过
  •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合同的差异以及继续履行的适用
    一、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合同的差异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合同的差异在于:1.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付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而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是将来客观的确定的事实;2.前者分为附生效条件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后者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二、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合同继续履行的适用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合同继续履行的适用除有违约行为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继续履行必须可能。2.继续履行存在必要。3.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是否要求债务人承担继续履行责任是债权人的一项权利,他人不能强迫。但债权人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则,债权人即丧失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三、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有哪些规则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规则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
    2023-03-06
    229人看过
  • 人寿保险合同终止后能否继续有效
    人寿保险合同终止后能否继续?人寿保险合同终止后可以继续。如果合同终止,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一致,投保人支付保险费后,合同的效力恢复。但自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两年,双方仍不能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合同效力的,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一致,投保人补足保险费后,合同恢复效力。但自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两年,双方仍不能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023-05-02
    68人看过
  • 附期限合同是效力待定么
    一、附期限合同是效力待定么不一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根据相关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即附期限的合同。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定到来的某个时间。二、受欺诈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合同是无效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撤销因欺诈行为订立的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名称变更影响合同效力么名称变更的,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合同当事人
    2023-06-15
    176人看过
  • 主合同无效合同附件是否有效
    一、主合同无效合同附件是否有效在实际中,如果主合同无效了,那么合同附件特无效。合同附件一般指在主合同中已经约定见附件,其实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附件一般可以用来解释主合同,附件要服从合同的约定。如果主合同无效附件也应该无效。二、合同及附件的法律概念合同就是双方之间的协议,附件的话是附在合同后的文件,附件一般是一些不好在合同正文中说明的但是还是需要说清楚的东西,如买卖合同,如果购买的产品数量品种多或者是比较复杂的设备的,一般都不放在合同正文中,而是放在合同最后以附件的形式,附件要看合同具体内容,一般只有签署的合同原件生效了,附件才会生效,但二者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作用同等。三、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区别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保证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担保的借款合
    2023-04-12
    434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期间已过的是否继续有效
    只要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怎样判断转租合同有效转租合同有效的判定条件是: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的是什么行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根据相
    2023-06-27
    7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后能否续延合同期限?
    首先,法律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期满自动顺延的约定条款,免除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其次,如果劳动合同中公司与员工约定的“自动顺延”有效,那法律中“连续签订两次合同后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就无意义了。此外,劳动合同中,约定自动顺延条款,涉嫌免除用人单位在原合同到期后续订劳动合同的责任、排除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合同到期顺延需要签协议吗不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当事人双方无需续订劳动合同,而是依照法律规定延长。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最好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2023-07-08
    69人看过
  •  合同期满后,员工能否继续续签劳动合同?
    该段内容讲述了合同续签的规定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和特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三次续签时,劳动者可以提出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不续签,但用人单位是无权要求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权不续签的。合同续签没有次数限制,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签两次后,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第三次续签时,劳动者可以提出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不续签,但用人单位是无权要求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权不续签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3-09-13
    52人看过
  • 合同期满未续签,能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订,但是实际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施工合同超期违约金要支付吗施工合同超期是要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支付标准是有上限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延迟违约金一般是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1、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2、一般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会对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及违约以后,对违约金的约定,如果有一方违约的,应当支付其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
    2023-07-07
    368人看过
  • 附期限附条件两类合同的效力规定有哪些?
    合同生效,则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具备了生效的要件,因而其成立和生时间是一致的。一般认为,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来确定。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就是与其外在的表现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生产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合同欠缺合法
    2023-04-18
    473人看过
  • 裁决合同有效能继续履行合同吗
    裁决合同有效能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继续履行合同需要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合同标的可以强制履行,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要求继续履行。一、买房合同违约怎么处理买房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如下:1、要求继续履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逾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逾期履行违约金。逾期履行违约金未约定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2、解除合同。适用定金原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的规定,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标的不适合强
    2023-03-10
    27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对于附期限合同的定义为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1、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合同... 更多>

    #附期限合同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能否继续有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6
      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出租人和承租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租赁合同的形式及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同时满足其他条件的,租赁合同就有效。一般情况下租赁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以口头形式订立租赁合同是有法律风险的。
    • 附期限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如何认定合同是否为附期限生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5
      在订立合同时,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期限,这种合同也就是附期限生效的合同。附期限生效的合同有两种,一种是附生效期限的合同,一种是附终止期限的合同。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认定合同是否为附期限生效的合同,要看合同上是否明确规定或者双方明确约定了合同生效的具体期限,这个期限可以是具体的日期,也可以是一个期间。但该期限必须是合同双方都认同的
    • 附期限合同的效力如何,如何审查合同是否有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9
      关键看期限的种类以及期限是否到来。期限分两种:生效期限(始期)和终止期限(终期)。合同附了生效期限的,只有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才开始生效;在该期限到来前,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不生效。合同附了终止期限的,在该期限到来前,合同有效;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效力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
    • 合同附生效期限是否可以撤销?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11
      只要符合可撤销条件,即可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合同能不能附期限呀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13
      合同可以附期限。 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