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延长付款期限是否算债务重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03 04:08:46 120 人看过

一、仅延长付款期限是否算债务重组

仅延长付款期限不算债务重组。按照准则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

如果债权人未发生让步,包括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知债务的公允价值等于或大于债务的账面价值,或债权人收到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公允价值等于或大于债权的账面价值的情况,都不属于债务重组,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八条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二、长期债务和短期债务如何认定

长期债务和短期债务的认定方式有:

1、短期负债的取得比较容易、迅速,长期负债的取得却比较难。

2、长期负债是指期限超过1年的债务。

3、短期负债也叫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

4、当企业资金总额一定、负债与权益的比例关系一定时,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的比例就成为此消彼长的关系,所以很有必要权衡长、短期负债优缺点。

5、资金成本一般而言,长期负债的成本比短期负债的成本高。

6、财务风险短期负债的财务风险往往比长期负债的财务风险高

长期债务往往在很长时间以后才偿付,且利率低。它很少指个人债务。当指个人债务时,则是表示具有永久性质的有价证券债务,或是有一定的财产作担保的金钱债务。

短期债务与企业的短期资产相比较,可反映企业短期内的偿债能力,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重要指标。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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