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工作年限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8:55:41 366 人看过

职工年休假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医疗期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3日 0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劳动者能否既享受年休假又享受探亲假待遇
    台胞刘某在福建××计算机厂技术科工作已满4年,2001年8月初申请前往台北市探望年迈的父母。经厂劳动人事科批准,给予刘某探亲假40天,假期自9月3日起至10月13日止,不包括往返路程假。该厂集体合同规定,凡在本企业工作4至6年职工的可享受1周的带薪年休假。刘某据此向厂劳动人事科请示其能否在享受探亲假的同时享受年休假待遇,请问该厂劳动人事科应如何答复刘某。法律解释:?1.笔者认为年休假与探亲假的性质不同,前者属于劳动者公休假日,后者虽然也是公休假日的一种,但它属于劳动者福利待遇。凡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既可以依法享受年休假待遇,又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即使是在同一年度也可以同时享受两种待遇。本案中福建××计算机厂劳动人事科应告知刘某,在享受探亲假的同时可以享受年假待遇,并合假期自9月3日起至10月20日止,不包括往返路程假。2.1983年4月6日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公安部、中国银行《关于台胞职工出
    2023-06-09
    397人看过
  • 工伤伤残待遇哪些人可以享受?
    一、工伤伤残待遇哪些人可以享受?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3、医疗费:据实报销。4、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
    2023-04-19
    102人看过
  • 劳动者福利待遇有哪些,劳动者享有怎样的福利待遇
    一、劳动者福利待遇有哪些?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险、实物、股票期权、培训、带薪假等等,系统中列出的金额是从公司成本角度考虑的,折合成金额后进行展示的。劳动福利待遇内如下:1、基本月薪——是对员工基本价值、工作表现及贡献的认同。2、综合补贴——对员工生活方面基本需要的现金支持。3、年终奖金——农历新年之前发放,使员工过一个富足的新年。4、销售奖金——市场人员在完成销售任务后的奖励。5、奖励计划——给予对公司具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的奖励。6、医疗保险——参加社会统筹福利保险及大病保险。7、退休金计划——积极参加社会养老统筹计划,为员工提供晚年生活保障。8、其他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出差意外保险等多种项目,关心员工的每时每刻的安全。9、休假制度——鼓励员工在工作之余充分休息,在法定假日之外,还有带薪年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10、国家规定福利待遇一般指基本月薪,社会保险,其他保险和休假制度
    2023-02-27
    333人看过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可以享受的待遇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2023-06-10
    151人看过
  • 劳动者什么时候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职工在就业后,用人单位应该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不得不交或者迟延缴纳,劳动者也不得提出不购买缴纳社会保险。因为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必须履行的义务,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多年,什么时候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呢?根据《劳动法》第73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
    2023-05-03
    113人看过
  • 享受工伤待遇不受年龄限制
    51岁的杨大姐在一家火锅店打工,2006年10月4日晚上,下班回家的杨大姐遭遇交通事故死亡,关于她的死亡是否属于工亡的问题,成了有争议的焦点:一方面,杨大姐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不享受工伤(工亡)待遇;另一方面,法律没有剥夺退休人员的劳动权利,为什么就不能平等享受相应的劳动保障?记者昨日获悉,这起颇有争议的案件以劳动者胜诉告终,这起案件也成为我市首例退休人员再就业工伤(工亡)认定案件。妻子51岁工亡申请不被受理杨大姐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死亡,火锅店不愿意为杨大姐的工亡埋单。杨大姐的丈夫李某向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要求认定妻子死亡属于工伤(工亡)。2007年,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理由是杨大姐被撞死的时候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杨大姐主体资格不符合受理范围。李某纳闷,妻子有合法的劳动,出了事情要求享受工伤待遇,这跟
    2023-06-10
    233人看过
  • 关于伤残劳动者享受的待遇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职工因工伤可根据其工伤的情形,主要享受以下待遇: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根据工伤程序,享受工伤医疗费;3、享受工伤津贴;4、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5、残疾的或者死亡的,享受相应的待遇。一、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赔偿是多少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
    2023-03-14
    83人看过
  • 劳动者因工受伤医疗期享受何种待遇
    答:你老板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在医疗期间可以享受如下待遇:含挂号费、治疗费、药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普通床位费,就医路费等,由社会保险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职工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的2/3,按当地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进行支付。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订立无效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25%的赔偿费用。
    2023-06-10
    196人看过
  • 癌症患者能享受哪些待遇
    癌症属于大病,但是没有什么特殊补贴。只是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根据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有一定提高:新农合大病报销:“新农合在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将重大疾病的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0%。对于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即贫困人群,由民政部再给予补偿20%,二者相加可以到90%”。城镇医保大病报销: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一、医保卡可以全国通用吗可以省内通用吗现在的医保卡还没有全国联网所以还不能全国通用,但是在省内是通用的,如果长期在异地生活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就可以报销了。医保卡的主要用途:1、医保最主要的用途就是门诊看病付钱。2、医保还有其他用处,可以用这些钱在定点药店买药(非处方药物),医疗器械,体温计和血压仪等这些辅助检查设备。医保报销范围:1、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公式为:(总费用-门槛费-自费-超支费
    2023-03-10
    110人看过
  • 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办?
    在日常工作中,往往由于意外或者操作不慎导致劳动者收到损伤。工作中受伤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在工伤医疗费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个人垫付。认定工伤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继续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律师补充:工伤保险是一种国家强制性的保险,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一般的商业保险则没有强制性,投保人完全是出于自身的意愿。工伤保险之所以具有强制性,是因为劳动者处于劳动的最前线,容易发生危及自身健康和生命的各种事故。如果完全由企业或者劳动者来承担,不利于劳动者的权益或者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工伤保险费用缴纳是一种强制性义务,即使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不缴纳的,劳动者发生事故,构成
    2023-05-07
    151人看过
  • 没有工作是否可以享受社保待遇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则不符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条件,但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申报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个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地的社保局去申报办理即可。没有工作自己可以买社保吗没有工作自己可以买社保。具体如下:1、灵活就业人员交纳的社保,实际上是有医保的;2、灵活就业人员被纳入医疗保险保障范畴,是医疗保险全面覆盖的一个体现。社保其包含的是5种保险,其不但包括职工养老保险,还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共5大类保险,所以说社保实际上指的是五险,并不是单一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流程如下:1、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参保人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的邮局
    2023-07-03
    63人看过
  • 南京市工伤待遇可以享受到哪些?
    一、南京市工伤待遇可以享受到哪些?(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二)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
    2023-04-16
    112人看过
  • 劳动者再次发生工伤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可按照其被认定的工伤等级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单位为其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从工伤保险基金处获得医疗费、康复费、生活护理费等赔偿;如果单位没有为其参保,则相关费用由单位按规定支付。一、工伤九级赔偿怎么算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工资的九倍,如果劳动者与公司解约或者其合同终止的,则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来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如下:1、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全额支付。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急救的,脱离危险后应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医治。异地发生事故伤害在外地医疗机构救治的,经急救脱离危险后应转入本市的
    2023-03-24
    347人看过
  • 工作五年,享受带薪休假待遇
    年休假应是5天。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其中国家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工作五年自动离职怎么赔偿工作五年被辞退的,如果公司合法辞退,则需要支付五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而违反《劳动合同法》辞退的,则需要支付十个月的赔偿。如果被辞退员工的工资很高,超过当地职工平均月工资的三倍,则按照三倍的标准支付补偿款。《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023-07-20
    32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工作年限劳动者可享受的待遇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08
      劳动者工龄的待遇主要体现在年休假与医疗期的时候,在同一家用人单位工龄满一年的则可以享受年休假的待遇,一般来讲工龄越长,享受年休假的天数越多。在劳动者生病期间,工龄越长的则享有的医疗期也就越久。
    • 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哪些待遇可以享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8
      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
    • 怀孕可以享受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31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
    • 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滑倒骨折, 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3
      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滑倒骨折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工伤员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工伤后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4
      工伤员工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