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人社厅政务大厅10号窗口
五、办理时限
六、办理机构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七、办理费用
每人1200元/次
八、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文章来源: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
-
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所需材料
145人看过
-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程序
411人看过
-
哈尔滨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的办理流程
267人看过
-
西安劳动能力鉴定材料及流程
59人看过
-
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清远清新区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摩托车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是什么
345人看过
-
北京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时限
294人看过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
劳动能力鉴定之后能不能再给再次鉴定一次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8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劳动能力的复鉴: (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距前次鉴定一年以后,伤情变化时,可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经办机构也可每两年提出安排复鉴一次,以便随伤残情况变化调整待遇 (二)被鉴定人或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疑义或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复鉴。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伤残等级重新评定后除一次性补助以外
-
-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由谁负责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20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关于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由谁负责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什么,劳动能力要再次鉴定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2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首先,应该经过治疗后,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这样便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聘请的医疗专家对伤情进行鉴定; 第二是职工经工伤治疗后,发现因工伤的原因造成职工身体上的残疾; 第三是工伤职工的残疾影响到职工本人的劳动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应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时所依据的的尺度,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标准,根据《工
-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有那些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4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