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正常发展需要严格的公司章程制度,以保证公司的有序发展。为了管理公司,规范市场,我国颁布了《公司法》,对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了处理,以保证公司的正常发展。公司法全文的内容是什么?以下是对本问题的详细介绍
公司法全文及司法解释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第一节设立第二节组织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特别规定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第一节设立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三节董事会、经理人员第四节监事会第五节股东大会特别规定上市公司组织结构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转让第六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七章公司债券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九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十章解散、清算第十一章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公司股东从事经营活动,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经理的权利,公司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符合本法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设立条件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登记前应当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公司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符合本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继承第十条公司的住所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章程,变更经营范围,但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经批准。第十三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由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董事会决定,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和个人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制的,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由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不得参加对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表决应当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七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在岗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八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依法与公司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签订集体合同,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十九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不得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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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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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13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设立程序、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司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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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解释的解释原则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公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4)第一条规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要求确认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二条规定,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要求撤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原告,在起诉时应当具有公司股东的资格。第三条规定,原告要求确认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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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司法解散释义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13根据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规定的营业限制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二)会决议解散的;(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新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一般解散的原因。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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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司法解释二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8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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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公司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5我国最新的公司法的内容是 第一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 第三条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