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范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14:15:01 380 人看过

一、认定工伤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范畴

认定工伤是属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范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工伤认定需要多久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三、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患职业病;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n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劳动保险:牙齿摔断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上班牙齿断裂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取决于是否符合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5、外出时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的;6、上下班途中,因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上班出了事故算工伤吗?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
    2023-07-07
    350人看过
  • 公司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范畴
    在很多民事纠纷案件中,法律上对一些比较难处理的纠纷归到专属的法院进行审理,这就是专属管辖的概念。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综上所述,公司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案件。船舶保险合同纠纷是专属管辖吗船舶保险合同产生纠纷的,并不属于专属管理,而是由被告人所在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
    2023-08-12
    331人看过
  •  工资拖欠是否属于劳动仲裁范畴?
    拖欠工资属于劳动纠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以下劳动争议:(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的争议;(三)除名、辞退、辞职等引起的争议;(四)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拖欠工资属于劳动纠纷。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以下劳动争议,适用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的争议;(三)除名、辞退、辞职等引起的争议;(四)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 动
    2023-09-12
    183人看过
  • 年薪维权的行为属于劳动纠纷的范畴吗
    关于年薪的争议在劳动争议的范畴之内。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一、工伤赔偿属于什么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纠纷属于其中第五项的规定,故该类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因工作时间、
    2023-03-02
    105人看过
  • 抑郁症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工伤一般情况下,患上抑郁症是不会被认定为工伤的范畴的,因为抑郁症不属于职业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抑郁症能申请工伤吗可以。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才可以确定赔偿数额。工伤赔偿应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
    2023-07-03
    70人看过
  • 劳动利益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畴
    一、劳动利益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劳动利益而产生纠纷的,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该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不属于仲裁法的受案范围的情况下
    2023-06-17
    190人看过
  • 民事纠纷是否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
    民事纠纷不属于行政处罚。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而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民事纠纷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受理,而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机关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的。因此民事纠纷不属于行政处罚,两者是完全不一样的。物业欠费属于民事纠纷吗物业欠费属于民事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
    2023-07-03
    180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合同范畴
    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应该是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一、入了工伤保险怎样取消?直接要求原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或者停止缴纳社保即可。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三、离职还需要办离职手续吗?离职还要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是继续失业保险的凭证,如果没有离职手续,将来就不能就业,也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
    2023-04-04
    248人看过
  • 试用期是否属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范畴?
    劳动者在试用期完成工作任务也属于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则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过失性辞退情形或者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
    2023-08-12
    311人看过
  • 名誉权纠纷是否应属于民事范畴还是刑事范畴
    一、名誉权纠纷是否应属于民事范畴还是刑事范畴一般是民事纠纷。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从字义上解释,就是指公民、法人的名望声誉。也就是说,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二、名誉权纠纷诉讼程序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
    2023-09-15
    59人看过
  • 非法征地是否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为: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如下: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2023-07-04
    332人看过
  • 确定合同效力纠纷属于法律援助的范畴吗
    确定合同效力纠纷不属于法律援助的范畴。《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一、起诉处理合同效力纠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1)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023-03-03
    267人看过
  • 代通知金是否属于劳动合同协议的解除范畴?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不是必须支付,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只有3种: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个人像公司支付代通知金是否合理?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出现劳动者不能胜任职位或者由于不可抗力必须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用人单位应该至少提前30天通知该员工或者支付其代通知金。由此可见,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是比较常见的,那么有些情况下个人像公司支付代通知金是否合理?个人像公司支付代通知金是否合理?一、什么是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系统的规定了劳动合约补偿金额的范围及条件。其中,
    2023-07-22
    410人看过
  •  工伤八级是否属于残疾范畴
    工伤八级伤残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工伤伤残可以通过申请办理残疾证来获得赔偿。工伤伤残可以通过申请办理残疾证来获得赔偿。工伤八级伤残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工伤八级伤残能获得哪些赔偿?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该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
    2023-08-30
    33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还是劳务派遣的范畴?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7
      劳务用工合同是劳务派遣。劳务用工合同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的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辟谣】劳务派遣必须缴纳社保?真相:是的分析: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
    • 社保属于劳动合同范畴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4
      社会保险需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劳动者个人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基本条款。
    • 工资是否属于劳务费范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5
      不是。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 抚恤金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0
      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发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不是对死者的经济补偿,而是有关单位给予其家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特别是用以优抚、救助那些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并非死者的个人财产,一般来说,抚恤金抚恤的对象是死亡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依靠其生活的未成年的弟、妹和抚养人。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一般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
    •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4
      签订劳务合同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劳务合同应当为一般的雇佣关系,不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依法签订的为劳动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