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能拒绝受理。当然,作为谨慎的对带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该重视劳动合同签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双方均未起诉的,须按期执行裁决内容,否则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1、组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2、双方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进行仲裁。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4、仲裁裁决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三十日内依法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一裁终局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非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5、强制执行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文书(调解书、裁决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劳动纠纷找哪个部门啊
1、发生劳动纠纷先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2、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劳动仲裁后多长时间可以再次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后的十五日内,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该期限从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算起。期满不起诉的,则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企业多少工资不发可以劳动仲裁
425人看过
-
签了劳动合同公司却不给员工可以按没签合同仲裁吗
97人看过
-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可以撤销劳动仲裁吗
380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中工资要不要发
401人看过
-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申请解决工资不足额发放吗?
440人看过
-
公司亏损工资不发可以仲裁吗
175人看过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
按劳动合同法,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劳动仲裁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2申请劳动仲裁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当然可以证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
签劳动合同后,工资放多久不发是否可以申请仲裁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4劳动者离职后,对工资有争议,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
-
公司不让上班, 不签劳动合同, 去劳动仲裁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1用人单位不要劳动者上班,不与劳动者继续履行合同的,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属于一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
-
可以不签劳动合同直接去劳动局仲裁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2劳动合同纠纷可以劳动仲裁。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等,适用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