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后,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第三条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
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并收回保险单后,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
第五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投保人交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释义
第二十六条本条款所称“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条件:
1.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导的心电图。
2.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3.典型的胸痛病状。
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二、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旁路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其他手术不包括在内。
三、脑中风: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1.植物人状态。
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者。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已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4.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
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
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
四、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
五、癌症:
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症。
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
六、瘫痪
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
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
八、严重烧伤:
指全身皮肤20%以上受到第三度烧伤。但若烧伤是被保险人自发性或蓄意行为所致,不论当时清醒与否,皆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九、暴发性肝炎:
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性脑病。
十、主动脉手术:
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或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第二十七条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二十八条本条款所述“身体高度残疾”是指下列情事之一:
一、双目失明;
二、言语或咀嚼机能完全永久丧失。
三、中枢神经或胸、腹部脏器极度障害,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护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
四、两手腕关节丧失或两足踝关节丧失;
五、一手腕关节及一足踝关节丧失;
六、一目失明及一手腕关节丧失或一目失明及一足踝关节丧失;
七、四肢机能完全永久丧失。
注:
1.失明的认定
(1)视力的测定,依据国际视力表两眼分别依矫正视力测定。
(2)失明指视力永久在国际视力表0.02以下。
2.言语机能的丧失指下列情形之一:
(1)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喉头音等四种语言能力中,有三种以上(含三种)丧失不能发出。
(2)声带全部剔除。
(3)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
3.咀嚼机能的丧失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食物的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者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都不能自已完成,经常需要他人扶助的状态。
5.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一百八十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而言。
重大疾病终身保险费率表
(保额千元)
趸交
十年交
二十年交
投保年龄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0
162.5
127.2
22.617.7
14.2
11.1
1
161.2
125.3
22.417.4
14.0
10.9
2
162.2
125.8
22.517.4
14.1
10.9
3
164.8
127.8
22.9
17.7
14.3
11.1
4
168.6
130.9
23.4
18.1
14.7
11.3
5
173.4
134.8
24.0
18.6
15.1
11.7
6
178.9
139.3
24.8
19.3
15.5
12.1
7
185.1
144.5
25.6
20.0
16.1
12.5
8
192.0
150.2
26.6
20.8
16.7
13.0
9
199.5
156.4
27.6
21.6
17.3
13.5
10
207.6
163.1
28.7
22.6
18.0
14.1
11
216.2
170.3
29.9
23.5
18.8
14.8
12
225.5
177.9
31.2
24.6
19.6
15.4
13
235.2
186.0
32.6
25.7
20.4
16.1
14
245.3
194.5
34.0
26.9
21.3
16.9
15
255.9
203.4
35.4
28.1
22.3
17.7
16
267.0
212.8
37.0
29.4
23.2
18.5
17
279.3
222.7
38.7
30.8
24.3
19.3
18
292.8
233.0
40.6
32.3
25.5
20.2
19
306.9
243.9
42.5
33.8
26.8
21.2
20
321.5
255.4
44.6
35.4
28.1
22.2
21
336.8
267.2
46.7
37.0
29.4
23.2
22
352.6
279.7
48.9
38.7
30.8
24.3
23
369.3
292.9
51.3
40.6
32.3
25.5
24
386.8
306.7
53.7
42.5
33.9
26.7
25
405.1
321.2
56.3
44.5
35.6
28.0
26
424.2
336.4
59.0
46.7
37.3
29.4
27
444.0
352.6
61.8
48.9
39.1
30.8
28
464.6
369.5
64.7
51.3
41.0
32.3
29
486.1
386.9
67.7
53.7
43.0
33.9
30
508.6
404.9
70.9
56.3
45.1
35.5
31
532.1
423.6
74.3
58.9
47.3
37.2
32
556.7
443.1
77.8
61.6
49.6
39.0
33
582.5
463.5
81.5
64.5
52.0
40.8
34
609.1
484.9
85.3
67.5
54.6
42.8
35
636.6
507.5
89.3
70.7
57.2
44.9
36
665.2
531.4
93.5
74.1
60.0
47.1
37
695.1
556.8
97.9
77.7
62.9
49.5
38
726.4
583.9
102.5
81.6
66.1
52.0
39
758.4
612.0
107.3
85.6
69.3
54.7
40
791.3
641.0
112.2
89.8
72.6
57.5
41
824.0
670.5
117.0
94.1
76.0
60.4
42
857.8
701.1
122.1
98.6
79.5
63.4
43
892.8
732.8
127.3
103.3
83.2
66.5
44
928.7
765.5
132.7
108.1
87.1
69.8
45
965.8
799.4
138.4
113.1
91.2
73.2
46
1004.2
834.3
144.3
118.4
95.6
76.8
47
1044.1
870.1
150.5
123.7
100.2
80.5
48
1085.7
907.0
157.0
129.3
105.2
84.4
49
1128.4
944.6
163.7
135.0
110.5
88.5
50
1172.4
983.2
170.8
140.8
116.2
92.7
51
1218.1
1023.0
178.3
146.8
52
1265.4
1064.0
186.2
153.1
53
1314.5
1106.5
194.7
159.7
54
1364.4
1150.8
203.5
166.6
55
1415.3
1197.1
212.9
173.9
56
1467.2
1245.5
222.8
181.9
57
1520.4
1296.3
233.4
190.4
58
1575.1
1349.4
244.8
199.6
59
1630.1
1403.8
256.8
209.4
60
1685.8
1459.7
269.6
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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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不愿意赔重大疾病险怎么办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0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驾驶员故意事故不赔根据保险条款规定,驾驶员的故意行为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因此即使发生任何紧急状况,如果是驾驶员的蓄意行为造成事故,保险公司都不会负责赔付。因此建议车主一定要遵守这些条款。车撞自家人不赔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在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中规定,“第三者”的定义中,不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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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身身疾病保险重疾保险怎么买?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29父母的年龄已经偏大了,请注意给您父母增加在意外伤害、医疗健康等方面的相应迫切保障。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长期的险种,如商业养老保险等险种已经不太合适了。 若是真的希望父母能够获得一定的保障,不妨可以选择一些消费型的保障计划。如一些适合这个年龄段的意外险、健康医疗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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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人寿保险重疾险保险范围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7重疾意外医疗保险是目前需求最大一类保险,而且市面上重疾险产品相对比较成熟。大家可以从保障范围,性价比等方面去参考,范围基本涵盖发生概率相对较高的险种基本够用。华夏人寿保险有两款重疾产品,一款是常青树,一款是重疾险升级版华夏福。都是免体检,赔付金额高达50万,在线直接投保,理赔省心。两者的区别是:常青树保61种重疾+15种轻症,轻症可赔付3次;华夏福覆盖范围更大一些,82种重疾+42种轻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