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出具逮捕书还要侦查吗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综合上面所说的,批捕是对一起案件作出的强制措施,在批捕之后并不是就可以马上判刑了,而是要等到批捕之后的侦查结果与案件相符合才能进行提出公诉,所以,在批捕之后就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处理好每一个案件。
二、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1、受理立案。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要接受、问明情况后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
2、进行侦查。
要收集、调取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进行勘验、检查;进行进行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等。
3、侦查强制措施。
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4、侦查终结。
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且已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予以释放并发放证明。如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侦查终结后,及时将案件移交人民检察院,以便审查起诉。
-
检察院可以侦查吗?侦察了一定会被逮捕吗?
158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后是侦查还是补侦?
166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逮捕等于批捕吗
500人看过
-
检察院要求暂缓逮捕,侦查活动继续进行
358人看过
-
逮捕后检察院侦查期限要多久才能移交法院?
260人看过
-
检察院逮捕有发逮捕证吗
77人看过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
派出所逮捕侦查员需要检察院批捕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1-07-16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
逮捕后,是公安机关侦查,还是检察院侦查湖南在线咨询 2024-09-07在司法程序中,当法院决定正式逮捕嫌犯之后,该案件将首先移交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承担起全面调查、收集证据的职责。完成相关调查工作并掌握充分的证据之后,便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如果此类案件最初由人民检察院自行立案侦查,那么在经得检察长批准逮捕之后,案件首先进入检察院,由检察院单独主导侦查和处理过程。一旦检察院在深入审查之后,发现主要犯罪事实已基本查清,且可能面临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但采用
-
检察院自侦查逮捕时间是多久?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2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和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一样,适用同样的羁押时间,即:传唤只有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方式进行变相羁押传唤结束后,根据案情可以进行刑事拘留,拘留时间一般是3天,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1-4天对于案情特别重大等其他情形,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至30天刑事拘留期满后,侦查机关可以提请上级检察机关进行决定逮捕逮捕后,侦查机关有两个月的侦查期限经省级人民检察机关批准后,可以延长两个月的
-
检察院已审查逮捕还需要出庭开庭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5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 因此,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
-
无逮捕必要还会侦查吗,为什么也还要移交检察院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8检察机关两个重要的职权,一是审查逮捕权,即侦查机关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法定的时间内(3日-7日)提请检察院作审查,检察院在规定时间(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二是审查起诉权,即侦查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侦查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在规定时间内审查,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作出起诉的则由检察院作为国家公诉人代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