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作枉法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非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给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私刻公章罪的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828法释[2000]20号)
第二条伪造、变造、买卖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机关的核准件等凭证或者购买伪造、变造的上述凭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2法释[2000]36号)
第十三条对于伪造、变造、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占用或者征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育林基金等缴费收据以及其他国家机关批准的林业证件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定罪处罚。对干买卖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等经营许可证明,同时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
84人看过
-
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
442人看过
-
枉法仲裁罪司法解释
352人看过
-
枉法裁判行为司法解释
327人看过
-
枉法裁判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475人看过
-
枉法裁判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199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司法解释枉法裁判罪里的私司怎么理解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30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作枉法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非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给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特
-
徇私枉法罪的司法解释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399条第1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
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0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 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 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 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 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 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
-
徇私枉法罪在司法解释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31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徇私舞弊的行为,对知道自己是无罪的人提起诉讼,故意掩盖自己是有罪的人,不得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提起诉讼或者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对明知无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应当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法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
-
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一)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04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明知自己是无罪的人,故意包庇明知自己是有罪的人,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作枉法判决的行为。犯罪的对象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上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枉法。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刑法规定,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