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离婚如何定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1 00:10:39 186 人看过

涉外离婚中涉及房产分割时,首先会考虑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需要判断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就归个人所有,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需要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是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况,房屋会归产权登记人所有,给予另一方补偿。

归纳一下涉外离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根据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相关法律的规定,就涉外离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归纳如下:

第一,夫妻双方均为中国人,一方在国外的。

1)管辖法院。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由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离婚方式。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双方亲自到场,才能够确定婚姻关系的解除。因此,如果一方能够回来办理离婚自然比较容易,但是一方不能回国亲自办理的,则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就是说,如果一方不能回国,那么无论双方同意离婚与否,都必须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国外的一方可以委托其在中国的律师代理出庭应诉,但必须提供完整的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这些书面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当事人身份的有效证明等,授权委托书和离婚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离婚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材料公证后交由国内一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件或律师证(律师代理的)可代表委托人出庭应诉,发表法律意见,参加法庭辩论,领取法律诉讼文书。

第二,夫妻双方均为中国人,但都在国外的。

1)管辖法院。双方均在国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在国外定居的,可以回国向原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采取诉讼程序,则需回国向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离婚方式。夫妻双方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回国向原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以上有争议的,则需回国向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或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可办理授权委托,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离婚诉讼,并向国内受案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该人民法院审理。授权委托书和离婚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如果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申请离婚时,双方又无争议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有争议的,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夫妻一方为外国人,一方为中国人,外国人一方居住在国外的。

1)管辖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与外国人离婚,可向本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送达。由于外国人居住在国外,在中国提起离婚诉讼,送达就成为比较困难的问题。因此,当事人和法院都应当注意送达方式的选择,争取将法律文书最快送达到被告。

第一种情况是知道国外一方准确地址的: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法院逐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即基层法院中院高院最高法院司法部我国驻该成员国的使、领馆当事人,过程是比较复杂而漫长的;

3,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4,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5,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通过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已经成为最方便快捷的方式。但是由于电子邮件地址的不固定性和取证的困难,在实践中使用较为慎重,仍需探索。

第二种情况是国内一方不知道国外一方的准确地址,这时候在国内起诉离婚的一方最好在起诉时明确告知法院,以免耽误诉讼时间。这种情况一般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与普通离婚案件不同的是:涉外离婚案件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个月,而普通离婚案件的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0天。

第四,双方均为外国人,在中国提起离婚的。

外国人能否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怎样办理,我国法律尚无详细规定。概括的说,配偶双方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我国法院一般不受理。这里有两个例外情况,第一,认定当事人一方的住所或居所在中国的,我国法院有权管辖。第二,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管辖。双方当事人就离婚问题已经协商一致,一般国内法院可以受理制作民事调解书。但需要了解一下,当事人双方的所属国是否承认第三国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不承认的,最好不要在中国办理离婚,双方国家都承认的情况下,可以在中国办理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的,原告可向有管辖权的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方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的,原告可向有管辖权的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双方均为外国人的,不论双方是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均需依诉讼程序办理离婚。

第五,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

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第六,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

概括起来讲,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国内如何申请承认,应视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而定。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的问题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在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中,申请人须提交书面申请书,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情况;2.判决作出的国家、判决结果、时间、生效时间;3.传唤应诉情况;4.申请理由及请求;5.其他情况的说明。由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受理,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按司法解释[2000]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办理。该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2、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承认或不予承认的裁定。作出的裁定是终审裁定不得上诉。

第七,诉讼所需时间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一般国内普通婚姻案件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应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但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上述期间限制。涉外离婚案件所需要的时间通常为:

1)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送达期间:对于国外一方送达诉讼文书,若顺利送达则较快,否则人民法院采取邮寄或公告方式,则需六个月。

3)答辩期:三十日

4)若缺席审理,则裁判文书应公告送达,公告期六个月。

5)上诉期:三十日

如果对方在诉讼中不配合,故意利用法律程序拖延时间,这个期限可能还会延长,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把握好时间问题,争取早日解决离婚带来的困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7: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结婚登记相关文章
  • 离婚纠纷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纠纷中房产的分割方式:1、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认定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的,一般不予分割,另有约定的除外;2、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认定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一般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离婚房产分割规定如下:1、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而未过户的,不予分割;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不予分割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按照出资份额分割;4、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由双方协议处理;5、以父母名义买房,不予分割;6、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由双方共同支付,应当按按揭的数额分割。二、离婚后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如下:1、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是指非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以探望的方式探望子女,如定期见面、共同进餐等等;2、逗留式探望则一般时间较长,是指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人领
    2023-02-12
    461人看过
  • 离婚房产纠纷如何解决?
    离婚房产纠纷中,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房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一、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怎样分配(一)、离婚财产怎么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3)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2023-06-24
    176人看过
  • 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离婚房产纠纷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依法归个人所有。一、婚后赠与房产如何分割婚后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如果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该房子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不分割。二、房子写一个人名字离婚后如何分配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即使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
    2023-03-21
    271人看过
  • 如何解决离婚房产纠纷
    一、如何解决离婚房产纠纷解决离婚房产纠纷的方式如下: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2.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3.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二、夫妻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夫妻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
    2023-04-30
    256人看过
  • 离婚房产纠纷如何避免
    王建国与何丽在办离婚的过程中,在房屋的归属问题上发生分歧。男方王建国提出,在他们结婚后,他曾拿出积蓄将住房装修一新,并且这套住房虽然是由何丽从父母处继承下来的,但是经过6年多的共同生活,应属双方共同财产;而且,他在本市确实没有其他住处,承租私房在经济上又有一定的困难。所以,他认为自己应该分得一半。但是,何丽认为虽然王建国确实出资装修房屋,但是她一直是户主,而且房子是她父母留给她个人的私房,没有理由分给王建国一部分;另外,她与王建国一样,在本市没有其他住所,如果分给王建国一半,那么,离婚后她必须与前夫仍生活在同一个空间,心理上对王建国的要求很难接受。贵阳顺驰律师事务所刘律师指出,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对离婚案件处理分割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一方婚前所有房屋(私房),婚后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8年以上(含8年),可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双方都可以对房屋主张权利。
    2023-06-10
    199人看过
  • 要如何避免离婚房产纠纷
    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是:1、协商处理。在离婚时,男女双方有权根据双方的意愿,自主决定财产的归属权。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归其中一方所有,或者由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2、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原则判决。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由此可见,男女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当由男女双方根据意思自治原则依法自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则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原则进行判决。一、在我国强制性离婚财产应该归谁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是:1、协商处理。在离婚时,男女双方有权根据双方的意愿,自主决定财产的归属权。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归其中一方所有,或者由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2、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原则判决。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由此可见,男女双方
    2023-03-12
    109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结婚登记
    相关咨询
    • 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8
      1、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此情形下,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都归属于付款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的对该房产及其增值进行分割。2、婚前个人支付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我们认为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因为根据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既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新增的财产,也不是双方生产、经营所得,性质上仍属于个人财产。3、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前取得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登
    • 离婚房产纠纷案件如何定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30
      夫妻离婚房产的价格应当按照当时的市场价值确定。当双方无法就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和归属达成协议时,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房屋。
    • 房产纠纷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5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通过法院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有争议,在房价持续攀升的城市里,房屋问题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最大的问题。因此,在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就成为离婚时焦点问题。在实践中,时房屋分割有如下几种情况。(一)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房或婚后以婚前财产全款购买,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二)由一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都应当认定为。(三)夫妻一
    • 房产纠纷如何处理离婚房产纠纷的管辖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1、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达成一致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二是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离婚诉讼中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一般应一并处理,如在离婚诉讼中未处理的财产或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约定,可另行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 2、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的管辖与离婚纠纷相同,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教育的人提起的诉
    • 如何解决离婚房产纠纷?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6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