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质量问题过了保修期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4 13:32:26 454 人看过

若房产已经超出保修期限而发生品质问题时,则只能依靠业主自身进行修补维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拾条所述,当房屋品质问题对业主的日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以至于无法正常居住时,买受方有权提出终止交易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已接收使用的房产存在品质问题,在保修期以内,卖方有义务负责修复工作;如卖方拒绝履行修复义务或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复,那么买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修复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修复期间给买方带来的其他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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