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21:44:53 334 人看过

一、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且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据此,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四个:

1、公平补偿原则。

公平补偿通常有两方面的理解:

(1)虽然政府征收房屋具有强制性,但在补偿上不应损害为公共利益做出贡献的被征收人的个人利益,补偿至少要与被征收的财产价值相当;

(2)被征收人之间要公平,对全体被征收人应当适用统一的标准。

对此,《征收条例》中规定的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评估制度、先补偿后搬迁的制度、补偿决定不服的救济程序等都体现了公平补偿原则。

2、决策民主原则。

所谓决策民主,就是从是否要进行房屋征收,到征收范围等具体事项,再到如何进行补偿与安置等环节,都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确保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征收条例》中关于征收补偿方案论证及征求公众意见、听证程序、评估机构的确定等方面的规定,无一不体现了决策民主原则。

3、程序正当原则。

程序正当就是要求政府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如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赋予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制定与修改、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制定、房屋价值评估机构的选择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在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协议的签订与履行等环节的行政救济权和司法救济权等。

4、结果公开原则。

结果公开,具体到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中,就是征收决定和补偿情况应当向社会或利害关系人公开,具体包括征收补偿方案要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意见应当公布、征收决定应当公告、房屋权属等调查结果应当公布、补偿决定应当公告、分户补偿情况应当公布、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应当公布等,相关部门的征收与补偿工作一定要做到公正透明、公平公正。

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中,被征收人遇到违反上述原则的行政行为,都可以寻求专业律师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怎么补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即前述第一项),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就是房屋征收价值补偿这块儿所依据的原则标准。具体的内容,被征收人需要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进行进一步的了解。

三、搬迁和临时安置怎么补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通常而言,搬迁费是一定会发生的。临时安置费和周转用房则是二选一的关系,如果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政府就给钱;如果被征收人需要政府提供过渡安置房的,政府就不必再支付临时安置费。

四、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补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这项补偿一般以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主,且涉及非住宅房屋的认定问题。房屋要为合法的营业性用房(不能是住宅擅自改变为营业的),且经营行为应当是合法的。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地区都陆续进入了征收拆迁阶段。那么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相信大多数被拆迁人都很关注这个问题。结合上文的介绍,可以了解到房屋征收和补偿时,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且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5: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山西房屋征收与补偿征求意见安置原则或先补偿后搬迁
    昨日,记者了解到,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相关各方合法权益,我省制定《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2011年,国务院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各省开始修订已经实施多年的拆迁条例。《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实施后,将取代2003年实施的《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二者相比较,《草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主体和动迁方式等作了重大调整。各界人士可向省政府法制办反映意见和建议。变化一:实施主体,由企业调整为市、县政府《草案》明确,市、县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而《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中,拆迁主体的表述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房屋单位。调整主体后,代表市、县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可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但同时房屋征收部门必须对房屋征
    2023-04-23
    101人看过
  •  补偿损失的基本原则
    在处理涉及损失或损害的问题时,我们需要遵守四个基本原则:完全赔偿原则、合理预见原则、减轻损害原则和损益相抵原则。这些原则在法律和伦理层面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在处理涉及损失或损害的问题时,我们需要遵守以下四个基本原则:完全赔偿原则、合理预见原则、减轻损害原则和损益相抵原则。这些原则在法律和伦理层面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以帮助我们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完全赔偿原则和合理预见原则:如何确保损失赔偿的合理性?在处理损失赔偿案件时,完全赔偿原则和合理预见原则是两个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在一定情况下,被侵权人需
    2023-08-22
    327人看过
  • 房屋拆迁基本原则
    房屋拆迁知识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应当遵循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四个基本原则。这意味着拆迁房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以避免破坏城市整体形象。同时,拆迁房屋应当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此外,拆迁房屋还应当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以保护自然资源。最后,拆迁房屋还应当保护文物古迹,以传承文化遗产。 因此,拆迁房屋必须符合这四个基本原则,才能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保护城市环境,传承文化遗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
    2024-01-05
    219人看过
  • 征收基本农田与征收耕地的补偿有什么区别
    征收基本农田与征收耕地的补偿区别在于标准的不同,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
    2023-04-27
    122人看过
  • 房屋征收要遵守什么原则?
    1、决策民主的原则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明确,要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系统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决策对各方面的影响,认真权衡利弊得失。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据此,条例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决策民主原则,如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要求所有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
    2023-04-16
    308人看过
  • 房屋征收应确立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日前,笔者接触到这样一个案件。为了修一条新路,四川省某区政府在未与被拆迁的王、周夫妇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先砍后打。以违法为由,将被拆迁人的整栋房屋全部拆除,致使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这种不正当甚至非法的手段,无疑会激化社会矛盾,引起搬迁群众与政府的严重对立,损害政府公信力。房屋征收活动文明、规范、公平、有序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房屋征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影响很大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不仅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拆迁行为却从根本上背离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背离了法治的世界精神。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其意义体现在:能够有效地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房屋征收造成的侵权。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补偿优先”体现在:市、县(区)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被
    2023-05-02
    475人看过
  • 什么是单位犯罪的基本特征与处罚原则
    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在刑法理论上存在单罚制与双罚制之分。单罚制,又称为代罚制或者转嫁制,指在单位犯罪中只处罚单位中的个人或者只处罚单位本身。总之,在单位与个人之间只处罚其中之一。双罚制,又称为两罚制,指在单位犯罪中,既处罚单位又处罚单位中的个人。即对单位犯罪实行两罚制,既处罚单位又处罚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能够反映对单位犯罪的全面的刑法的否定评价,有利于遏制单位犯罪。当然,在某些情况下,犯罪虽然是以单位形式实施的,但实际上社会危害性主要反映在个人的行为上,因而没有必要对单位进行处罚,只须处罚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实行只处罚个人的单罚制也是必要的。一、非法集资高管只拿工资怎么判单位涉嫌集资诈骗罪,老板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其他高管也会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
    2023-03-09
    98人看过
  • 房屋征收评估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是指在估价时点对近期成交的同类房地产进行比较,并对其已知价格进行适当修正,以估计估价对象客观合理的价格或价值的方法。不能采用市场比较法的,可以采用其他的方法进行估价法,并在估价报告中充分说明原因。市场比较法是房地产估价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方法之一,这也是一种技术成熟、最合适、最实用的评估方法。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是怎么规定的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2023-07-01
    200人看过
  • 征收承包地的补偿有什么原则
    一、征收承包地的补偿有什么原则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三)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二、承包地被征收如
    2023-05-06
    393人看过
  • 房屋征收与征地补偿的关系
    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征收安置工作的调查摸底,对其辖区内农村人口、土地面积、房屋及安置情况进行逐户调查,调查结果应当张榜公示,并归档建立档案资料库,作为今后征收安置工作开展的基本依据。第九条征收集体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批准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执行。补偿面积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征收范围内水田、旱地、园地、林地征地补偿标准按附件7执行。专业菜地、宅基地、专业鱼池(塘)参照邻近水田的征地补偿标准。征收范围内水田、旱地、专业菜地、专业鱼池(塘)的青苗补偿标准按附件8执行。征收范围内成片用材林、果树、经济林的青苗补偿标准按附件9执行。征收范围内零星树木、竹类、果树、经济林、苗木、花卉的青苗补偿按附件10执行。青苗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批准用途标准,按亩进行补偿(无论地上栽种何种果木、苗木一
    2023-08-18
    407人看过
  • 怎么查询征收补偿标准,土地征收的补偿原则
    一、怎么查询征收补偿标准被征收人想了解征收补偿标准的,可以查询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包括征收补偿标准等内容。《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第六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二、土地征收的补偿原则1、完全补偿原则。该原则从“所
    2023-06-17
    136人看过
  • 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
    (一)被保险人请求损失赔偿的要件1、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2、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必须是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3、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必须能用货币衡量(二)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责任的限度1、以实际损失为限2、以保险金额为限3、以可保利益为限(三)损失赔偿方式1、第一损失赔偿方式。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当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时,赔偿金额=损失金额;当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时,赔偿金额=保险金额2、比例计算赔偿方式。赔偿金额=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损失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人身保险合同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吗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一般只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属于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
    2023-08-16
    456人看过
  • 行政征收和征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公平公正法治与公平、公正原则。法治原则是一切行为的最基本的原则。它应包括两方面的含义:(1)行为主体本身要合法。就是说,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是合法的行政机关,并且还要有法定的职权。(2)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不得法外行政。法治原则是一种基本的、综合性的原则,只要实现了法治,人们才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各种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才能享有充分的自由,他们的各种权利才能得到最大的尊重和保护。同样,在我们的行政征收制度中,法治是前提。实现了法治,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原则的实现。2、效率效率原则也是行政征收的基本原则。就税收来说,效率原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指税收征收过程本身的效率,一是税收作用于社会政治经济的效率。公平和效率作为行政征收的原则,应力求兼顾。在处理问题时既要坚持原则,又要灵活多样,不可死板教条,要。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平和效率在每一具体问题上不可强求等量齐观,应是一种在质上、总体上的把握和追
    2023-06-23
    177人看过
  • 简述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特征是什么
    经济法具有一般法律的基本特征,即国家意志性、特殊的规范性和应有的强制性。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相比较,又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综合性经济法的综合性表明其不限于单一的范围,主要表现在:1.在调整手段上,经济法将各种法律调整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这主要表现在经济法往往运用民事的、行政的、刑事的、程序的、专业及技术的等手段作用于某一经济领域,以达到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目的。2.在规范构成上,经济法既包括若干部门经济法,又包括有法律、法令、条例、细则和办法等许多规范形式的经济法律规范;既包括实体法规范,又包括程序法规范;既包括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又包括指导性规范和诱导性规范等。3.在调整范围上,经济法调整的内容既包括宏观经济领域的管理和调控关系,也包括微观经济领域的管理和协作关系,具体包括工业、农业、商贸、财政、税收、金融、统计、审计、会计、海关、物价
    2023-04-13
    30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征收与补偿的原则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5
      一、决策民主的原则 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二、程序正当的原则 程序正当就是要求政府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
    • 我国《防汛行政补偿法》对于行政征收与行政补偿的基本原则是怎样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7
      行政补偿的原则: 第一,规定适当补偿原则。如《防洪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二,规定合理补偿原则。如《矿产资源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已有的集体矿山企业,应当关闭或者到指定的其他地点开采,由矿山建设单位给予合理
    • 全国征地补偿标准基本原则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0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
    • 征收补偿的基本程序有哪些,征收补偿的方案与条件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8
      被征收人在征收时,往往无法及时获取征收相关信息,也不知道自己的相关权利,甚至不知道对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享有知情权、异议权和修改意见的权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天。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收意见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征收补偿方案。这个阶段,被征收人可以充分的提出自
    • 什么是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特征是什么,有哪些特征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6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法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的准则。r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特征:r 1、普遍性:①贯穿于全部行政法之中,对各类行政法律规范具有指导和统帅作用;②贯穿于行政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制监督等各个方面;③适用于各种行政法律关系。r 2、独特性:这些原则与民法、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