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离婚诉讼中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9:41:33 171 人看过

离婚诉讼原告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中国的民事诉讼一般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准,例外情况为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被起诉后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除住院的公民外

指定被告所在地的管辖权

1。丈夫和妻子住在同一个住所。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共同居住的县、区的基层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均为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取消城市户口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被判处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劳动教养超过一年的,由被告被监禁、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所在地管辖

1。被告的城市户口被注销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军人为非文职军人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被宣布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对被监禁者提起离婚诉讼。对采取义务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

特别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夫妻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无惯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提起诉讼时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离婚诉讼管辖

指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内地居民、居民、华侨的婚姻。根据中国法律,婚姻缔结地的法律适用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于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如果外国婚姻的一方在中国境内结婚或离婚,必须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处理

外国离婚管辖权情况

1。涉外婚姻双方在中国有住所的,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原告是中国公民,在中国有住所,而被告不在中国居住,则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时,原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在中国境内结婚定居的华侨,居住国法院以离婚必须由缔结婚姻地法院管辖为由拒绝受理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结婚地或者一方在中国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境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居住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拒绝受理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原居住地或者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在国外,但还没有安定下来。任何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由原告、被告原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涉及香港、澳门、台湾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参照涉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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