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1 07:10:40 335 人看过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但医保只能报销一小部分,一般都是生育保险来报销,这类保险是针对于在正式单位上班的女性。

生孩子医疗保险待遇如何申领

生孩子医疗保险待遇的申领方式如下:

1.生育生活津贴,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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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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