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适应改革开放需要,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旧城改造步伐,拆除了大量棚户区和危房。地方政府和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被拆迁房屋使用者的安置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一些地方,房屋拆迁问题比较突出。被拆迁户集体上访首都和地方政府,联名写信投诉,并不时扣押商品房,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团结。从当前一些地方拆迁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看,主要原因是拆迁量过大,超过城市经济承受能力,建设资金和安置房没有落实,被拆迁户不能按时回迁安置;不依靠安置的自过渡户太多,甚至让被拆迁户自行安置;拆迁补偿价格过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没有认真执行。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现通知如下:一、城市房屋拆迁建设要量力而行。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有计划、有步骤、量力而行”的指示,各地要加强对城市建设中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按照既搞好城市建设,又关心群众切身利益的原则,按计划实施房屋拆迁总量控制。拆迁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拆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拆迁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许可审批制度,是加强房屋拆迁行政管理的重要举措。因此,各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严格把关审查。不得执行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不得动用拆迁建设资金,不得按规定配建一定比例的拆迁安置房和周转房,不得向被拆迁建设项目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被拆迁单位未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拆迁或者在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不符合《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条件,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的,由房屋拆迁管理机关予以处理依法对被拆迁人进行处罚。给被拆迁人造成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拆迁单位应当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房屋拆迁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必须在拆迁前签订协议,不得在拆迁后签字或者未经签字擅自拆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要允许被拆迁人采取“财产交换”的形式进行补偿。房屋拆迁后,拆迁人必须履行协议。被拆迁人搬迁用房和异地安置房应当符合设计标准和施工质量的要求。配套设施必须同步建设,确保搬迁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有特殊情况,安置房不能按期交付使用的,拆迁单位应当向拆迁管理机关和被拆迁人说明原因,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逾期的,按规定增加自过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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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市区城市建设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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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企业和个人,因政府实施城市规划需要而进行的拆迁活动。 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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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强拆老家的房子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8需要根据你老家的房子是否是违法建筑而定了,是违法建筑的话申请行政复议仍然强拆是允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也就是说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停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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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7]13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精神,规范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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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部门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3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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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全文是怎样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怎样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