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有哪些不同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2 22:30:06 219 人看过

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类型。在劳务给付与工作成果所有权转移方面,雇佣合同中,雇主提供工作机会并支付薪资,而承揽合同中,承包商提供工作成果并收取报酬。双方出发点也不同,雇佣合同中,雇主旨在雇佣员工来完成特定的任务,而承揽合同中,承包商旨在提供特定的服务。此外,劳务性质、报酬确定、合同义务转移、风险负担等方面也存在差异。

在雇佣合同中,雇主仅仅是雇佣员工为自己达成特定目的而工作,即在一定时间内提供劳务。与之相比,承揽合同则强调承揽人需要为自己提供一定的劳务,并且这些劳务的成果即工作成果的所有权转移是合同的重点。劳务的给付与工作成果之间有着密切不可分的关系,承揽人向委托人提供的则是劳动成果。2、签订合同时双方的出发点不同。雇佣合同中,雇主一般选任雇员时,是以雇员的劳动技能是否适合于自己的要求,雇员则从劳动报酬是否达到自己的要求,而缔结雇佣合同的;而承揽合同中,定作方选任承揽方是以承揽方的技能、生产设备或生产规模、信誉等能否胜任工作为条件的,而承揽方则是以自己的技能或现有的条件能否完成工作,能否获得利益来缔结合同的。3、雇佣合同中,受雇人之劳务给付系一种“从属性劳动”,包括经济上和人格上的从属性,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承揽人之劳务给付系“独立劳动”,定作人与承揽人自始至终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完全有自主决定权,定作方无权进行干预。4、报酬确定与给付不同。雇佣关系中,报酬的确定是根据市场劳动力的价格结合相应的行业标准确定的。报酬一经确定后,雇员一般能在长时间内取得稳定的报酬数额,不存有亏损的风险;而承揽合同的劳动报酬是基于自身的技能或生产规模,原材料的价格等确定的,而且,承揽方还要承担潜在亏损的风险。同时,一般而言,雇佣合同的受雇人之工资系计时工资,承揽人之报酬系计件报酬。雇佣合同以一定期间之存续为原则,承揽合同则以一次性给付为准。5、合同义务可否转移不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不能将自己应负的劳动义务转移给他人承担,必须亲自履行雇佣合同。承揽关系中,如无特殊约定,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工作部分交给第三人完成,也可以与人合伙完成工作,还可以雇佣他人完成工作。6、风险负担不同。雇佣合同中雇员在完成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如雇员受到伤害,致他人损害、工作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等所造成的损失,均由雇佣人负危险责任;在承揽合同中则由承揽人负危险责任,除非是雇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而不涉及定作人。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关键点对比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在法律上存在明显的区别。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而雇佣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合同,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

关键点对比包括:

1. 合同的标的:承揽合同的标的为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而雇佣合同的标的为提供劳动力。

2. 工作内容:承揽合同的工作内容是由承揽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完成,而雇佣合同的工作内容是由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

3. 工作成果:承揽合同的工作成果为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而雇佣合同的工作成果为提供劳动力。

4. 支付方式:承揽合同的报酬通常以完成工作成果的金额或者比例计算,而雇佣合同的报酬通常以支付劳动力的金额或者比例计算。

5. 法律关系主体:承揽合同的法律关系主体为承揽人和委托人,而雇佣合同的法律关系主体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6. 合同解除:承揽合同可以随时解除,而雇佣合同解除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在合同标的、工作内容、工作成果、支付方式、法律关系主体以及合同解除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避免签订与自身权益不符的合同。

总结:本文对比了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在关键点上的差异,包括合同标的、工作内容、工作成果、支付方式、法律关系主体和合同解除等方面。这些差异表现在合同标的、工作内容、工作成果、支付方式、法律关系主体以及合同解除等方面。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避免签订与自身权益不符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条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八十二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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