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占有人的抗辩权有哪些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8:50:40 478 人看过

1.直接占有抗辩权只存在于相对法律关系之中,是相对权。

2.直接占有人对间接占有人的占有回复,也是一种给付,行使占有抗辩权,是保留自己给付的行为。

1、直接占有抗辩权不同于占有防御权

直接占有抗辩权只存在于相对法律关系之中,是相对权;占有防御权是绝对权的效力,是针对任何人的权利,具有对世性,纵为无权占有人,也可以行使占有防御权,占有防御权也可能由直接占有人对间接占有人行使。

2、直接占有抗辩权不同于履行抗辩权

直接占有人对间接占有人的占有回复,也是一种给付,这种给付是相对法律关系的客体(标的)。因而行使占有抗辩权,是保留自己给付的行为。学界在表述履行抗辩权时,一般将其界定为保留自己给付的行为,但行使占有抗辩权的保留给付行为,表现为拒不归还占有的他人之物;而行使履行抗辩权的保留给付的行为,是保留给付自己的财产或不提供劳务的行为。

意定占有媒介关系存续期间,间接占有人一般并不能现实地请求回复占有,这是由于其基础法律关系在起作用。在理论解释上,类似于双务合同两个给付的牵连性。以用益法律关系之一的租赁为例,须到期或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间接占有人)才能请求回复占有。否则,直接占有人即可以占有抗辩权对抗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直接占有相关文章
  • 法院直接强制执行的特点有哪些?
    1、适用范围的广泛性。从理论上来说,直接强制的适用范围比间接强制广泛得多,不论是作为义务还是不作为义务,不论是可替代的义务还是不可替代的义务,也不论是对人身的强制还是对财产的强制,在必要时都可以采用直接强制来实现行政法上的目的;2、实施的条件较严。一般认为,只有在难以采取间接强制的时候,或者虽然可以采取间接强制,但是明显难以达到执行的目的时,才能采取直接强制执行;3、采取的手段应当有一定的限度。一般认为,应以能达到履行义务的状态为限,并应尽量使用强度轻的执行方法,减少对义务人不必要的人身、财产的损害。一、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2.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
    2023-04-11
    420人看过
  • 票据中有哪些抗辩权,票据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
    一、票据中有哪些抗辩权?根据抗辩效力的不同,票据抗辩在理论上通常被分为两大类:即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1、对物的抗辩,是指票据行为不合法或者票据权利不存在,票据债务人能够对抗任何不特定的持票人的抗辩权。主要是基于票据本身无效,票据债权已消灭或票据已失效。依票据记载票据债权人不能行使票据债权请求等抗辩原因,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2、对物的抗辩以外的其它一切抗辩,主要由于债务人与特定的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而发生,因而只能向特定债权人行使,持票人一旦变更,就不得主张抗辩,所以这种抗辩被称为对人的抗辩,或“相对抗辩”、“主观抗辩”。它包括:(1)基于原因关系而主张的抗辩,如原因关系欠缺或消灭,原因关系不合法,欠缺对价等;(2)持票人欠缺受领票据资格的抗辩,如持票人受破产宣告,或票据债权被法院扣押禁止,或背书不连续等;(3)基于当事人之间特别约定的抗辩,如平均分担债务之特约,延期付款之特约;(
    2023-06-03
    431人看过
  • 能否放弃抗辩权?抗辩权的特点是什么?
    抗辩权可以放弃,抗辩权的特征如下:(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四)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五)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
    2023-07-20
    296人看过
  • 债务人有哪些抗辩权债务人的抗辩权包括什么
    一、债务人有哪些抗辩权第一、让与时设定的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在债权让与的当时所能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均可以据此对抗新债权人。在让与时即已设定的抗辩包括在此时即已可以对抗原债权人的一切抗辩。如当事人双方虽订有合同,但债权并未实际产生;债务人已经履行债务,债务业已消灭;债权人在订立合同中有过错,因而债务人不能依照原合同履行给付义务;原合同违反法律无效,因而不能继续履行;以及同时履行抗辩权等等。第二、债务人由让与合同产生的抗辩权由于我国立法上不承认债权让与的无因性和独立性,故作为债权让与基础行为的债权让与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直接影响债权让与行为的法律效力。如债务人认为债权让与的基础行为让与合同无效,可以随时援用予以抗辩。第三、债权让与通知到达前债务人的抗辩权让与人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让与合同后,于让与通知到达债务人前,债务人享有一定的抗辩权。首先,债权人让与债权后本应不再享有让与债权,但债务人在不知让与期
    2023-03-25
    469人看过
  • 不可抗力的特点有哪些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构成不可抗力必须具备以下要件:(一)不可预见的偶然性。不可抗力所指的事件必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事件,它在合同订立后的发生纯属偶然。当然,这种预料之外的偶然事件,并非是当事人完全不能想象的事件,有些偶然事件并非当事人完全不能预见。但是由于它出现的概率极小,而被当事人忽略不计,把它排除在正常情况之外,但结果这种偶然事件真的出现了,这类事件仍然属于不可预见的事件。在正常情况下,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不同的标准:一是客观标准,即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到。如果对该种事件的预见需要一定的专门知识,那么只要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到的事件则该合同当事人就应当预见。二是主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如当事人的年龄、发育状况、
    2023-08-17
    482人看过
  • 被执行人享有的抗辩权有哪些
    (一)被执行人享有抗辩权可分为两类:1、可以导致债权人请求权消灭的抗辩权,称为消灭的抗辩权;2、可以导致债权人请求权的效力延期发生的抗辩权,称为延期的抗辩权。(二)抗辩事由也可以据此分不消灭的抗辩事由和延期的抗辩事由。消灭的抗辩权是指被执行人行使该权利足以导致请执行人的请求权全部或部分归于消灭的抗辩权。抗辩事由有以下几种:1、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将履行的标的物向有关部门提存的,应当认定债务已经履行,被执行人可以此为由对抗申请执行人请求权的行使。2、免除。免除为债的消灭的原因,免除为单独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当这种法律事实存在时,被执行人当然可以此为由对抗申请执行人请求权的行使。3、申请执行人已经对担保物折价占有或已经从担保物价款中受偿。物权担保有抵押、质押、留置三种,债权人获得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的同时,也就获得了担保物的有限
    2023-04-06
    373人看过
  • 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特征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的特征:(1)行使抗辩权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4)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狭义抗辩权和抗辩权分别是什么1、功能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虽认可对方的请求权存在但阻碍请求权的行驶。“狭义的抗辩”的功能则在全部或部分否认对方的请求权存在;2、是否主张不同。在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但抗辩权必须由抗辩权人主张,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2023-07-25
    227人看过
  • 侵占罪有哪些特点?
    刑事责任能力
    侵占罪的特点:1、犯罪客体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别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别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别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别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职务侵占罪是指刑法第271条规定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数额较大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主要如下:1、主体要件不同二者虽均为特殊主体,但前罪主体是财物代为保管人;
    2023-07-16
    487人看过
  • 抗辩权和狭义的抗辩的区分有哪些
    一、抗辩权和狭义的抗辩的区分有哪些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在现代民法中,学者对抗辩权有不同的定义。台湾民法学者洪逊欣先生认为,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尤其是拒绝请求权人行使请求权的对抗权。梅仲协先生认为,抗辩权就是因请求权人行使权利,义务人有可以拒绝其应为给付的权利。而另一位学者郑玉波先生则认为,抗辩权属于广义的形成权,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但又不以请求权为限。民法上的抗辩=抗辩权,狭义的抗辩。“狭义的抗辩”又称“否认权”。其特点在于,抗辩人不承认对方享有其主张的请求权,而是主张对方的请求权全部、部分不成立或者全部、部分已消灭。包括两种:(一)权利全部、部分未发生的抗辩。例如:主张合同不成立(或无效),对方不享有合同债权;主张自
    2023-05-06
    377人看过
  • 区别形成权和抗辩权的特点
    形成权和抗辩权区别是:1.意义目的不同;2.范围不同;3.概念不同,抗辩权以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为依据,以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存在和有效为前提,形成权是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区别先履行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区别有:1.概念不同(1)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2)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2.构成要件不同(1)后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为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2)先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为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3.适用条件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2023-07-06
    408人看过
  • 探讨抗辩权的特点和作用
    抗辩权的特点如下:1、抗辩权的对象是申请权,申请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2、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3、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阻碍。辩护权属于一种权利,可以放弃,权利人需要以书面形式或者以行为放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合同中的抗辩权的意思是什么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合同履行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当一方合同当事人违约或可能违约时,对方当事人享有暂时停止履约的权利,以避免或预防因履约给自己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2023-07-05
    483人看过
  • 对比三种抗辩权利的特点
    三种抗辩权的区别是:1、主张权利人不同。先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后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双方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2、法律义务不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有通知和举证两项附带义务。主张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存在重大缺陷时,可以直接拒绝相应的履行请求;3、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间不同。首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履行合同前或者履行中主张的权利。不安抗辩权人只能在履行合同前主张权利。如何履行抗辩权任何一种抗辩权都有其严格的履行范围,如果超过此范围,就是对权利的一种滥用,因此必须加以限制。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几种典型抗辩权的适用范围。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比如买卖合同,如当事人没有约定,买方的价金交付与卖
    2023-07-13
    496人看过
  • 一般保证人抗辩权有哪些
    一、一般保证人抗辩权有哪些一般保证人有如下抗辩权:1.先诉抗辩权。2.主合同无效抗辩权。保证合同是从合同,他依附于贷款合同而存在,虽然有相对的独立性,但是,他是为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而存在,所以保证人因为主合同的无效而可以免除责任。3.撤消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等的民事行为属于可以撤消的民事行为。4.时效抗辩权。主合同的时效超过诉讼时效,保证人不在承担保证责任。5.抵消抗辩权。抵消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6.同时履行抗辩。这种抗辩权在借贷合同中比较少见,同时履行抗辩是指双务合同一方当事人,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前后次序的,有权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7.不安抗辩权。一方当事人发现订立合同后,对方的财产明显减少,可能将来不可能履行合同义务,为此,拒绝履行合同。二、一般保证责任期限多久一般保证责任期限要看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
    2023-05-22
    412人看过
  • 抗辩权具有如下特征
    先履行抗辩权
    (1)主要针对请求权;(2)效力在于阻止请求权,从而可以拒绝履行义务;(3)并非否定相对人的请求权,并非变更或者消灭相对人的权利(与形成权不同)。它要求该合同为双务合同,也就是说,双方都负有债务,同时它还应建立在对方未履行债务的基本上,在这些条件下,当事人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否则的话,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违约。一、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生的对待给付。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即使在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一要件。这里的债务,首先应为主给付义务。在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
    2023-03-28
    10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直接占有,“间接占有”的对称。是指以自己的意思对物直接实施管领或控制的状态。 在二重占有关系中,直接占有人和间接占有人根据约定或法律规定各以一定的意思对物实施支配;两者区别在于:直接占有人对物具有直接的支配关系,而间接占有人仅对物有间接的支... 更多>

    #直接占有
    相关咨询
    • 抗辩权可以放弃吗抗辩权的特征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2
      1、抗辩权可以放弃 2、抗辩权的特征如下: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 (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四)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五)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
    • 履行抗辩权有哪些先履行抗辩权特征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2-08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关于互负债务是否指两个债务处于互为对待给付的地位,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 直接证据应具备的条件,直接证据的特点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直接证据应具备的条件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直接证据应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单独一个证据;第二,能够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第三,证明方式是直接的,无需经过推理过程,即可以直观地说明犯罪行为是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例如,某犯罪嫌疑人供认他持刀将被害人杀死,某证人称他目睹犯罪嫌疑人用木棍打伤了被害人,都属于直接证据。其中,证明某人有罪的直接证据必须具有肯定犯罪事实确已发
    • 请问一下同时履行抗辩权有哪些特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1
      同时履行抗辩权有以下特点: 1、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2、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中没有规定履行先后顺序的情况。这是同时履行抗辩权与其他两种抗辩权的重要区别。 3、时履行抗辩权主要是一种拒绝权.是指一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享有拒绝对方请求的权利。它是对抗对方请求权的一种权利。它不仅仅适用于买卖合同,也适用于各类双务合同,不仅适用于现货交易和即时结清
    • 哪些是民法上抗辩权以及抗辩权有哪些特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8
      民法上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在现代民法中,学者对抗辩权有不同的定义。台湾民法学者洪逊欣先生认为,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尤其是拒绝请求权人行使请求权的对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