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重大误解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09:03:36 330 人看过

一、民法典重大误解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重大误解合同的规定是属于可撤销或者变更的合同。但是除非当事人达成合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不能直接变更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仅可以依据申请进行撤销。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

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可撤销合同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求力。而效力待定合同实际上是未发生效力的合同,在经过权利人确认或出现特定事由后才转化为有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具有履行效力,履行期截止时,仍负有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者应承担违约责任。未履行者请求撤销合同,经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后,合同自始视为无效,此时违约责任不能成立。

三、民法典中可撤销的合同有哪些类型

民法典中可撤销的合同的类型如下: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第三方实施欺诈,使合同的一方在上当受骗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而合同的另一方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4.一方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合同的;

5.一方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6.显失公平的合同。

7.赠与合同中,动产尚未交付,不动产尚未过户的,或者受赠人失去生活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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