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或侵犯商业秘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1:13:02 217 人看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侵犯商业秘密问题的批复》第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对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有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因劳动者过失侵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根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结合本案作出裁决,劳动合同期限自2007年12月1日起至2010年11月30日止。劳动合同不解除的,对方可以劳动争议为由请求按照劳动仲裁程序处理。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侵权诉讼的前提是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根据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第六条第(七)项、第八条第(八)项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业务,造成重大损害的公司也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只需履行书面通知义务或:退市。退市是用人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旷工的劳动者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处理方式。不属于行政处罚,是指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段时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具有实用性,并受权利人采取的保密措施约束。”

从内容上看,业务包括技术信息、业务信息和管理信息。结合本案例,客户列表是客户在其业务流程中所积累的独特的业务信息。结合保密协议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可以认定为商业信息。但是,公司缺乏技术信息的证据,从特征上看,商业秘密由保密性、价值性、实用性和采取保密措施四个部分组成,这四个部分缺一不可。保密性是指相关信息不为公众所知,不易从公共渠道获得;价值是指能够给权利人带来实际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权利人因掌握商业秘密而具有竞争优势;实用性是指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具有一定的适用性。是可以实施的具体方案或形式;采取保密措施,是指权利人主观上将信息视为秘密,客观上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维护信息的机密性。在实践中,对商业秘密的价值和实用性没有争议,因此商业秘密保密性的认定和保密措施的采取成为认定商业秘密存在的关键。本案中,公司卫星同步钟作为一种技术信息,公众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因此可以认定为秘密;此外,公司建立了内部保密制度,对员工进行在职培训,严格要求员工保守公司秘密;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明确了公司商业秘密的范围,要求员工承担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公司指定专人管理公司的技术信息等,这些措施可视为公司对相关商业秘密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1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侵犯商业秘密罪
    商业秘密
    一、概念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二、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依《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本条第3款之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显而易见,我国法律所指的商业秘密包含技术秘密(专利技术之外的有关工业上的生产技术、工艺秘决或产品配方,其自身不具有独立性或整体性,而须依附于某项专利,或依附于某项商业秘密)在内。其范围既包括生产技巧、工艺秘决、产品配方这类技术信息,也包括商业经验、经营策略、营业秘密这类营业信息。这
    2023-04-22
    147人看过
  • 违反商业秘密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泄漏商业秘密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就属于法律中因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就属于劳动争议范畴,这样就可以进行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一、企业客户资料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客户资料虽然涵括在商业秘密里面,但并非所有的客户资料都能成为商业秘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所作的定义是:所谓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包含两大部分,即技术
    2023-03-25
    370人看过
  • 违反商业秘密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如果保守商业秘密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就属于因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在民事诉讼中,用人单位通常会采取两种救济方式:在劳动争议中向员工主张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或通过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主张赔偿责任,且有权选择任何一种方式,这在法律上称为请求权竞合。出现请求权竞合的情形时,权利人只能择一主张[1],即用人单位无法要求员工既承担违约责任又承担侵权责任。一、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争是什么意思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争:是指义务人的违约行为既符合违约要件,又符合侵权要件,导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共同产生。受害人可以选择在这两种请求权中行使一种请求权,这意味着受害人只能行使一种请求权。如果受害人选择行使一种请求权并实现,另一种请求权将被消灭。但是,如果受害人未能行使一种请求权,而另一种请求权没有因时效而被消除,受害人仍然可以行使另一种请求权。
    2023-04-03
    69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和劳动合同违约
    侵犯商业秘密违反了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违约金,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条款的目的在于保护用人单位的知识产权。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商业秘密的范围、保密期限、保密措施、保密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等进行约定。劳动者因违反约定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单纯的保密义务约定,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违反此项业务,则需要支付违约金。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知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一、侵犯商业秘密方式有哪些?《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
    2023-03-22
    410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是1997年修订的刑法新增加的罪名。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前提的,它与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行为有某些共同的特征。因此,必须注意区分犯罪与侵权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19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具有以下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商业秘密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益,又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所侵犯的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是指侵犯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专有权,使权利人丧失在竞争中的优势,经济利益遭受严重损害。这是本罪的直接客体。同时,国家为了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必然要对商业秘密进行有效的管理。而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这是本罪的间接客体
    2023-02-21
    285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可以处理商业秘密侵权案吗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5〉223号《关于调入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除此条款外,可以平等协商商定条款……对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非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内容,只要其与劳动争议标的相关联,劳动争议仲裁委则应商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确认,并与劳动争议标的一并统筹处理……”。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劳社厅函〈1999〉69号《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第二项规定:“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劳动者不履行,造成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国家科委国科发政字〈1997〉317号《关于加
    2023-04-19
    448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14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
    • 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如何判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 侵犯商业秘密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8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
    • 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该怎么维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1
      商业秘密侵权维护措施:一般来说,经营者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诉讼等方式主张民事责任。也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货物。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 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1、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2、主观方面原则上为故意,实施上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行为的,显然只能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商业秘密,会绐权利人造成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