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单位主体的组成及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2:43:39 303 人看过

工伤单位主体有:

1、法人是主体,法人是工伤性质认定活动中被认定一方的法定主体。它包括企业法人、国家机关、企业法人等;

2、雇主是个体工商户的主体,个体工商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合伙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的伤害、残疾、死亡,个体工商户和用人单位应当作为被认定的主体;

3、具有独立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组织是主体,对于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在用人过程中发生的工伤,组织一方应当成为认定的主体一方。

工伤单位主体怎么确认

工伤单位主体的确认是:法人是主体。法人在工伤性质认定活动中是被认定一方的法定主体。它包括:企业法人、国家机关、事业法人等。个体工商户、雇主是主体。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雇用的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的伤、残、亡,在进行性质认定时,个体工商户、雇主应作为被认定的主体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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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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