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14:41:04 448 人看过

一、余杭区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对于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伤残或者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实际造成的伤害来进行赔偿处理,特别是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上,还必须要对伤员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后作出合法的认定,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的工伤类型来进行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杭州工伤保险待遇如何核定
    杭州工伤保险待遇怎么核定?受理条件1、用人单位在职工工伤前,已经为该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2、杭州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前的发生工伤、现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认,由所在单位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一次性工伤保险代管费后,可按老工伤管理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在职老工伤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认,列入市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范围,不收取一次性工伤保险代管费,按规定享受相关工伤待遇。3、参加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的企业,因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增加或调用的农民工,其在10日之内发生工伤事故的,虽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其名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可视同已参加工伤保险。服务指南1、申报工伤医疗费,需提供:(1)用人单位填报并盖章《杭州市职工(含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
    2023-05-05
    55人看过
  •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员工工伤的主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标准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等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
    2023-02-23
    177人看过
  • 什么是工伤待遇险,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津贴待遇、伤残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等。其中: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医疗期或医疗期满仍需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1)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工伤津贴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享受的工伤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最低标准为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5%。工伤医疗期满或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3、伤残待遇--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评残,按其伤残等级享受的工
    2023-04-19
    489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与伤残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职业病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属于工伤医疗待遇范畴。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2023-11-03
    133人看过
  • 上海综合保险工伤待遇的标准是什么的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
    2023-02-28
    292人看过
  • 工伤待遇低于工伤保险标准是否合法
    工伤协议属于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协议,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则应当是合法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未办理工伤保险能否享受工伤待遇?实施工伤保险制度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给予劳动者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工伤职员及时获得医疗服务。所以我国政府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不按照规定为员工买工伤保险。有员工问,未交工伤保险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未交工伤保险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答】:可以,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
    2023-08-15
    185人看过
  •  余杭区农民工如何购买工伤保险?
    本段内容讲述了用人单位在成立后应立即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在用人单位成立后,应立即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2、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要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3、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应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
    2023-09-06
    183人看过
  • 潍坊工伤保险伤残待遇标准(工亡)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注: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2023-12-11
    357人看过
  • 杭州未评伤残等级工伤待遇标准
    支付条件支付标准支付方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药品、住院服务标准目录工伤基金伙食补助费住院治疗工伤的按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实行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工伤基金交通费和食宿费交通费为工伤职工从统筹地区至就医所在地往返乘坐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工伤职工可选择乘坐火车(硬卧或硬座、动车二等座、高铁二等座)、轮船(三等舱)、客运汽车、公共汽车、轨道交通以及事先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乘坐的其他交通工具,按凭据据实报销食宿费为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途中所产生的伙食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规定限额(伙食费每人每天50元、住宿费每天200元)内按凭据据实报销工资(停工留薪期)治疗工伤原工资福利不变用人单位支付护理费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费用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康复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工伤基金
    2023-05-29
    261人看过
  • 哈尔滨工伤保险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工伤保险]
    2023-11-19
    392人看过
  • 成都什么是工伤待遇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流程
    处理条件:1。已确认为老工伤人员;2、老工伤人员数据已录入系统;3、鉴定为1-4级老工伤人员;4、所在单位按期支付。线下查询:成都市社保局医疗管理处及分局: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一环路4号电话:12333锦江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电话:86783545青羊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丝街8号电话:86936169金牛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弯65号电话:8770538武侯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信北街3号电话:85058098成华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三段148号电话:84351061龙泉驿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电话:84846059青白江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电话:83680939新都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新都区桂湖中路88号电话:83978756温江
    2023-08-07
    205人看过
  • 杭州7-10级工伤待遇支付标准
    工伤待遇项目支付条件支付标准支付方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药品、住院服务标准目录工伤基金生活护理费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完全不能自理上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50%工伤基金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伙食补助费住院治疗工伤的按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实行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工伤基金交通费和食宿费交通费为工伤职工从统筹地区至就医所在地往返乘坐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工伤职工可选择乘坐火车(硬卧或硬座、动车二等座、高铁二等座)、轮船(三等舱)、客运汽车、公共汽车、轨道交通以及事先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乘坐的其他交通工具,按凭据据实报销食宿费为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途中所产生的伙食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规定限额(伙食费每人每天50元、住宿费每
    2023-12-13
    241人看过
  • 南京各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
    2023-05-30
    473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定待遇吗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法律咨询:2005年3月张某在工作不慎夹伤手指造成工伤,经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十级。2006年11月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依法支付张某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张某委托律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律师回答:1、工伤待遇是法定(强制性)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大部分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和工伤职工“私了”工伤待遇问题。《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2007)1号】第十条:当事人就工伤待遇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如何受理和处理?当事人就工伤待遇达成赔偿协议分为两种情况
    2023-05-05
    494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工伤待遇多久到帐余杭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1
      (1)职工在工伤医疗终结后,由单位凭其《工伤认定书》、医疗单据以及相关资料送社保部门审报工伤待遇。一般社保的服务承诺是: 1、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单位。 2、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待遇的次月15日前,将核准的工伤待遇拨到单位银行帐户,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如果已超过服务承诺的期限,可前往社保咨询。 (2)一般在45个工作日内,工伤赔偿的钱在申
    •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工亡待遇标准2022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5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
    • 工伤保险待遇杭州怎么样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2
      对于工伤保险待遇杭州的回答见下 (一)伤残津贴是因工致残退出工作岗位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工资收入的合理补偿,调整以上年度自治区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为基数,侧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因素。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的合理保障,调整以上年度自治区月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为基数,侧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因素。同时,同步考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社会保障待遇调整的影响,综合确定调整额度。
    • 职工因公受伤在工伤保险中的待遇是什么,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7
      因公受伤在1-4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 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工亡待遇的工亡待遇标准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04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