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罪的最后陈述的作用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20:52:55 312 人看过

其实在习近平总书记上台以后,明显的能够感觉到国家在法律制度方面是有了很大的进步的。因为在我国反腐的过程当中,发生过有些犯罪嫌疑人坚决不认罪的这种做法,即使到了法庭最后陈述的阶段,也仍然是没有对法院的判决表示伏法的这种态度。那么,不认罪的最后陈述的作用是什么?

不认罪的最后陈述的作用是什么?

功能一

其一,作为法庭审理过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有助于法官发现案件真实。

在具体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往往是最了解案情者,因此其陈述对案件的审理有着举足轻重的价值。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又常常能够最集中、最明显地表现出被告人的主观个性特点。通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较之其以前的各种陈述,往往有新的内容。因此,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对于法官作出正确的判决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如果在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中发现了新的证据或者其他新的情况,法官应当进一步采取措施而不是径行休庭。最高人民法院在其所作的司法解释中就规定:“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如果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恢复法庭辩论。”。

功能二

其二,最后陈述程序可以突显对被告人人格尊严的尊重。

如果说前述一方面是出于能够准确地惩罚犯罪的考虑的话,那么这里可以认为是出于保障被告人人权的考虑。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对程序的关注也日渐强烈,过去那种程序法是实体法的附庸的观点已经不再是学术界甚或实务界的主流观点。人们意识到程序有其自身的内在价值,并且这种价值又是多元的。其中程序能够体现当事人做人之尊严的价值引起了充分注意。“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保障体制强调了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和法律关系主体地位,体现了公正、民主和法制的观念,使诉讼具有理性活动的形象。”不管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对最终的裁判结果有无实质的影响,最后陈述程序还是可以让被告人内心压抑已久的情感得到一定的释放。虽然被告人的主体地位已得到确立,但谁也不能否认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人是处于一种比较尴尬的境地,这种境地难免会对其心理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因此,为被告人设置一个释放情感的平台并非毫无必要。当然,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并非可以毫无边际、言无不尽,还是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对此下文将作专门论述。

功能三

其三,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还具有一定的教育功能,即以个案的形式向旁听民众宣示法律以及劝诫民众切勿违法犯罪。

本来,教育功能应当说是整个庭审乃至整个刑事诉讼的一个功能。但是,被告人最后陈述往往会带有更为浓烈更为直接的教育色彩。被告人会从自己的切身体验出发,情感丰富地向人们展示其内心感受,具有一种“最后的临别赠言”的性质。有一些陈述可能与认定案件事实毫无关系,所以在其他程序中可能并无机会做出。而各国立法对被告人最后陈述的限制一般都是“与本案有关”或者“不离题”,这类陈述虽说与认定事实无关,但应当说是还是“与本案有关”的,也是“不离题”的。况且这类陈述还会关系到量刑时所考虑的认罪态度问题。最后陈述较之于其他庭审的过程可能更会打动旁听民众,体现出劝诫教育的功能。当然,法官也不能因于此而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向这方面引导,毕竟最后陈述是被告人的权利,它还承担着体现被告人做人尊严的功能。

法庭在当事人不认罪的情况下仍然给予其最后陈述的权利,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保证了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的,而且通过当事人自己的陈述,能够使庭审人员更进一步的了解到整个案情的实际状况,另外最后陈述能够对旁听的这些民众起到对法律充满敬畏的这样一个作用。不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4: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法庭审判的最后陈述权
    其一,作为法庭审理过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有助于法官发现案件真实.在具体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往往是最了解案情者,因此其陈述对案件的审理有着举足轻重的价值.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又常常能够最集中、最明显地表现出被告人的主观个性特点.通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较之其以前的各种陈述,往往有新的内容.因此,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对于法官作出正确的判决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如果在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中发现了新的证据或者其他新的情况,法官应当进一步采取措施而不是径行休庭.最高人民法院在其所作的司法解释中就规定: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如果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恢复法庭辩论.。其二,最后陈述程序可以突显对被告人人格尊严的尊重.如果说前述一方面是出于能够准确地惩罚犯罪的考虑的话,那么这里可以认为是出
    2023-02-21
    70人看过
  • 交通事故陈述书的作用
    当事人陈述应当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车牌,事发时的情况,驾驶人采取的措施,以及行驶的车速和行驶的车道,以及对事故责任的看法等等。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陈述是对事故认定的材料之一,因此无论是交通管理部门还是当事人都是需要重视的。一、肇事逃逸是否直接扣车肇事逃逸不会直接扣车,而是需要首先立案,一般情况下,如果是肇事逃逸被扣车辆,可以在做出鉴定结果后的5天内到交警部门领取即可,在近几年中,购买车辆的公民也是日益增多,那么在行驶车辆的过程中也要遵循相应的交通法规,如果驾驶员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出现了肇事逃逸事件,也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
    2023-03-11
    153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最后陈述说什么
    开庭陈述是当事人充分表达自身诉求或辩论意见的重要途径,也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查明事实的重要过程,当事人在开庭时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进行陈述。具体的陈述内容,应该根据自己案情发展,灵活进行。一、什么是刑事案件一审程序?刑事案件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有起诉权的人提起诉讼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时所应当遵循的活动程序。1.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包含:对公诉案件的审查,开庭审判前的准备,法庭审判。法庭审判的程序如下依次进行第一开庭。第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第三法庭辩论。第四被告人最后陈述。它是法庭审判的必经程序。是指被告人陈述自己对案件的意见或表明自己的认识和态度。第五评议和宣判。合议庭根据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评议评议结束后即可当庭宣判。当庭宣告判决,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定期宣判的,应当
    2023-04-05
    208人看过
  • 认罪悔罪陈述书有什么样的内容?
    认罪悔罪陈述书有什么样的内容悔罪书,就是被告人对于刑事案件在审理结束后最好陈述的意见,就是对自己所犯罪行的主观态度,由于自己所犯罪行对他人身体、家庭、社会、单位、组织、政府部门所造成的不利、不良影响的悔罪认识,认罪伏法,愿意接受法律处罚,真心悔过,并愿意赔偿所造成的损失,期望改过自新的态度就是保证书,首先认罪悔罪,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给家庭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自己要痛改前非,以后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一定做一个合法的公民,大概就是这个意思,这还要根据你所犯罪行类型去具体阐述你认识到的危害。1、要看具体案情,如是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2、悔罪书:写你的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
    2023-04-19
    51人看过
  • 认罪悔罪陈述书有什么样的内容?
    悔罪书,就是被告人对于刑事案件在审理结束后最好陈述的意见,就是对自己所犯罪行的主观态度,由于自己所犯罪行对他人身体、家庭、社会、单位、组织、政府部门所造成的不利、不良影响的悔罪认识,认罪伏法,愿意接受法律处罚,真心悔过,并愿意赔偿所造成的损失,期望改过自新的态度就是保证书,首先认罪悔罪,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给家庭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自己要痛改前非,以后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一定做一个合法的公民,大概就是这个意思,这还要根据你所犯罪行类型去具体阐述你认识到的危害1、要看具体案情,如是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2、悔罪书:写你的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节缓刑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2023-04-28
    277人看过
  • 行贿认罪陈述词怎么写的
    关于行贿罪的陈述词的基本格式都是先写陈述词的标题,开头是对审判长和审判员的尊称,陈述词的具体内容没有什么统一的规定,是陈述犯罪嫌疑人自己想表达的一些意见的,结尾的部分是陈述人的签名和时间。最后陈述也是犯罪嫌疑人拥有的基本权利。根据这类案件的涉案金额、违法情况、人员信息等,相关的行贿案件的最后陈述词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办案机构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递交的案件材料,对这类违法案件进行审理。一、犯行贿罪需要判罚金吗?行贿罪可以判处罚金,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贿罪涉及的行贿金额会予以没收,严重的会免除当事人的职位和工作关系。行贿行为的出现是一个单位在职权管理上出现问题的表现,涉及到受贿人和管理人的责任。行
    2023-03-01
    27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9-01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如果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恢复法庭辩论。附带指出,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当庭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同刑事部分一并判决。
    • 行贿罪的最后的陈述怎么写?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8-27
      陈述是刑事案件中的最后程序,也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目的给被告人一个陈述机会表达自己想法,是否认罪悔罪。如果前面庭审中已经表达清楚了,没有需要补充说明了,可以不说,不会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的。首先,应当写明己方的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请求的观点。其次,应当写明支持己方观点在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再次,应当写明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最后,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1)负举证
    • 醉驾最后陈述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2
      行事法庭醉驾最后陈述自己陈述必须事实清楚,应表现悔过,认罪,对事实无异议,写明对犯罪的忏悔以及行为的危害性等。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
    • 故意伤害罪最后陈述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3
      只能说谅解书是该案件的刑事审判合议庭对于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考量的一个依据 但是要具体到什么幅度,那么谁也不能准确告知你。因为在合议庭以外的任何人对于案件的判罚只能提供方向性或者原则性的推断。具体还是由合议庭结合案情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在刑法的原则内结合自身的自由裁量权做出 我认为犯罪嫌疑人如果想争取从轻处罚 除了得到对方出具的谅解书还应在开庭前积极配合公安和检察院的侦查与审查,在庭审过程中向合议庭
    • 醉驾法院要最后陈述怎么陈述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7
      国家机关因某种纰漏导致相关行为人无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后是需要对相关错判的行为人给予一定的补偿的,这种补偿就叫做刑事赔偿。刑事赔偿是有其相应的赔偿标准的,国家机关应按照相应的赔偿标准给予行为人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