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关于现场检验的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8 09:24:43 195 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如何申请法院勘验的规定如下:

在民事诉讼中,有些争议的标的物无法移动或者不能携带、搬运至人民法院,而这些物件又是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据,人民法院需要对这些标的物进行勘验,比如,宅基地纠纷案件需要对宅基地进行测量。在民事诉讼中,勘验是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重要方法。

勘验人进行勘验,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以表明勘验人的身份和具体执行的勘验任务;同时,应当邀请勘验地的基层组织或者有关单位派员参加。比如邀请当事人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所在单位、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派人参加,以利勘验工作顺利进行。

人民法院勘验时,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当事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人代表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到场,以便他们了解勘验情况,保护其合法权利。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的勘验工作。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勘验现场进行保护,并配合人民法院完成勘验任务。当事人或者其成年家属、法人代表或者有关组织的负责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勘验工作的进行。

人民法院勘验时,可以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拍照和测量,并将测量情况和结果制作成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签名或者盖章。勘验笔录作为证据,开庭审理时应当当庭宣读。

什么是民事勘验笔录

勘验笔录可以用文字记载,也可以拍照、录像、绘图或制作模型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开庭审理案件时,应当宣读勘验笔录。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勘验人发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可以要求重新进行勘验。勘验笔录是证据的一种,必须准确无误,如实反映勘验的情况和结果。

通过对现场和物证进行勘验后制作勘验笔录,作为获取证据的方法不但历史悠久,而且各国法律均有所规定,并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广泛采用。

应当注意:第一,笔录内容必须保持客观真实,对勘验当时的情况如实记载。不扩大、不缩小、不走样,不能掺杂勘验人员的任何主观推测和分析判断的内容。第二,笔录文字用语必须确切肯定,不能模棱两可,切忌用大概、可能、较高、较远、等不确定的词句。第三、笔录必须是在勘验过程中当场制作,完整反映勘验的经过和结果,不能事后追忆。第四、为了体现勘验笔录的公正性,勘验应当依法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和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参加并在笔录上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关于自认条文的民事诉讼法规定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承认其为真实或不予反驳或对其诉讼请求予以认可的意思表示,简言之就是在诉讼过程中对自己不利事实的承认。民事诉讼法中的自认可以说是一种非常不利于自己利益的措施。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举证责任主体是一样的吗?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一律由被告承担,原告不负举证责任。民事诉讼中,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其举证一般规则都是“谁主张,谁举证”。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根据特殊情况决定,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行政诉讼由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负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一项原则。1、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对一般举证责任的规定,即谁主张谁举证。但在特定的案由中,法律规定由被告负责举证,这种将举证责任指向被告的规定称为举证责任倒置。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
    2023-07-03
    28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怎样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勘验
    一、民事诉讼怎样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勘验1、对物证或者现场勘验的规定如下:(1)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2)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3)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4)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二、法院调查取证的程序有哪些依照法律的规定,人民
    2023-05-06
    127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关于重婚罪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一、重婚罪生下的孩子判多长年生了孩子,同时涉嫌重婚罪的当事人,法院可判其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根据法律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犯重婚罪的那一方进行损害赔偿。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施行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出轨生子算重婚吗?出轨生子不一定属于重婚,还要看是否和他人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如果只是出轨怀孕生子并未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
    2023-04-04
    46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离婚的规定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
    2023-02-21
    34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关于虚假诉讼的审查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三百零七条对虚假诉讼进行了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新刑法对虚假诉讼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新刑法对虚假诉讼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二、原告虚构债务时承担什么责任原告虚构债务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2023-03-07
    7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一、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
    2023-03-29
    42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法关于训诫条款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4
      1、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2、中国公安机关和法院对某些违法犯罪分子所作的批评教育。需要予以训诫的,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
    •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条款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我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
    • 民事诉讼中可以申请法院现场勘验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0
      法院一般不作现场勘查,你说的是法医检验的话,是由法院委托鉴定单位去的.那样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委托相关机构去勘验的.勘验结论法院可以采信 不知道你问的是不适这样的情况.因为你说民事案件,经验上一般只有人身损害或者精神鉴定会涉及到检查勘验.所以这样回答你。
    • 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诉讼的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 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
    • 民事诉讼法关于罚款的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4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确定了对相应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的基本原则,并在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了“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其它形势的变更,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