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20:32:03 292 人看过

依法纳税是公民和企业的法定义务,如果达到法定的纳税标准的,当事人是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税收的。如果自己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下面,网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罚金与罚款的区别有哪些罚款和罚金都是国家机关强制违法行为者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现金的处罚方法,但两者存在以下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

2、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适用对象不同。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4、概念不同。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强制被判了刑的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它和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样,是一种刑罚,前提必须是被判处罚金的人构成了犯罪。用罚金这种刑罚的犯罪,一般都是贪财、图利、或者是有关财产的。对这些犯罪分子,从金钱上加以剥夺,使他们在经济上得不到好处,是一种有效的惩罚和教育。罚款和罚金不同,它虽然也是剥夺一定的金钱,但它不是一种刑罚。适用的对象一般不是犯罪分子,而是没有达到犯罪程度的违法人员。罚款的问题比较复杂,从法律的角度上说,罚款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人民法院依据民法或诉讼法作出的,罚款的对象是有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人;另一种是由公安机关或者其它行政机关依照行政法规作出的,罚款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是违反海关、工商、税收等这样一些行政法规的人。所以,罚款的适用对象比罚金要宽得多。没收财产与罚金的区别有哪些没收财产与罚金虽然同属于财产刑,但二者的性质不同: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

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当事人是需要及时缴纳罚金罚款的,公安司法机关是可以强制执行的。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款相关文章
  •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收滞纳金可在税前扣除
    税收滞纳金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不能在税前扣除。据我国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时不能扣除的项目有: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未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指不符合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款;罚金、罚款与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超出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指与生产经营无关的非广告性支出);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税收滞纳金等。税收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吗税款的滞纳金是不能在税前进行扣除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可以扣除支付给投资者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的相关收益。企业所得税和税款滞纳金也不是不可以在税前进行抵扣的。一些罚金、罚款、没收的财产损失和赞助的费用也是不可以扣除的。没有经过批准的预备费和其他与取得的收入无关的支出,也是不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
    2023-07-01
    323人看过
  • 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号:财税[2009]64号发布日期:2009-4-30执行日期:2009-4-30失效日期:2010-12-3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国家允许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税前扣除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范围包括:(一)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二)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等各项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三)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
    2023-06-07
    333人看过
  • 非金融企业间借款发生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08年1月投资1000万元设立子公司(以下称“乙公司”),乙公司成立之后由于注册资金不足,甲公司又将自有资金500万元借给乙公司使用,并约定按8%年利率支付利息。由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等原因,乙公司于2010年1月进行了注销清算,甲公司的投资款1000万元、借款本金500万元、利息80万元等无法收回。甲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将上述资产损失合计1580万元在税前扣除。对甲公司的申请,税务机关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第四十二条第六款的规定,即“可以从事贷款业务以外的企业因资金直接拆借而发生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只批准甲公司投资损失1000万元税前扣除,借款本金及利息580万元不得税前扣除。非金融企业间借款到底合不合法?为什么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从事贷款业务以外的企业因资金直接拆借而发生的损失不得
    2023-06-07
    399人看过
  • 在企业所得税前能否扣除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企业将不能再在税前扣除按会计制度提取的各项准备金,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只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专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坏账准备汇算清缴如何处理坏账准备汇算清缴的处理方式: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需全额,发生坏账时,报税务机关批准据实扣除。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
    2023-07-22
    309人看过
  • 公益性捐赠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信息时报讯(记者叶静通讯员刘雯婷韦凡)记者近日从市地税局了解到,为鼓励企业的捐赠行为,国家在税收政策上,对企业的公益性捐赠给予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群众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比例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据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对企业在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群众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
    2023-06-07
    427人看过
  • 单位为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因此,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8号)规定,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较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药费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开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另外,《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明确: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
    2023-05-04
    195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罚款
    词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罚款
    相关咨询
    • 中在企业中什么罚款罚金所得税前扣除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企业因违法经营,被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处以罚款和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属于正常的经营性支出和损失,不能所得税前扣除。这里所说的罚款和没收的财物,应限于因从事违法的经营活动,被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罚,不包括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的商业违约、拖欠等的罚款,比如延期支付银行利息被处以的罚息。
    • 企业所得税中罚金能否扣除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5
      企业之间的违约金等属于企业之间经济往来处罚,相当于左口袋掏钱放在右口袋,一方做收入,另一方列支成本,对于国家没有影响。所以允许税前扣除。
    • 免税企业的罚金所得前能扣除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5
      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税金主要有: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此外还有企业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 凡是滞纳金和罚款,一律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1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 逾期应收款项是否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因此,若企业的逾期应收款项符合上述规定,在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后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