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土部网站消息,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坚决贯彻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的通知》,要求停止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建、扩建项目供地;对未按照规定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不得为其新建、扩建项目办理供地手续。
《通知》要求,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调控。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下,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按照节能减排要求,调整城镇工矿用地结构和布局,并将计划指标使用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作为年度计划考核的重要内容。
要严格建设项目批地供地审查。严格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节能减排政策规定、行业用地控制指标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进行审查;停止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建、扩建项目供地;对未按照规定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不得为其新建、扩建项目办理供地手续。
做好淘汰落后产能的用地处置和权属管理。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的企业用地进行清查,制定用地处置方案。
加快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依法清理、坚决关闭一批无证开采、污染环境、浪费和破坏资源的矿山企业,淘汰一批落后、分散采矿能力,通过开发整合,优化资源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加大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地质调查和战略选区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地热和浅层地热能合理开发利用。支持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大力发展绿色矿业。
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力度。将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等违法违规用地、采矿行为列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
-
国土部:禁止以土地换项目
234人看过
-
国土部要求全部停建停售小产权房
363人看过
-
关于对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中涉及建设部有关项目的复函
420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和实施《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162人看过
-
企业基金的新建和扩建
72人看过
-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的法律地位
152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部门是否有权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4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2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1999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22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
-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3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情况。燃气经营者应当在接到地下燃气设施查询要求后三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关资料。建设项目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派专业人
-
新农村建设项目能不能强制征收土地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9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
-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什么专项规划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8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市、县(市)燃气专项规划。对燃气专项规划范围内的燃气工程建设项目,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就燃气工程建设是否符合燃气专项规划征求燃气主管部门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规划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工程建设是否符合燃气专项规划征求燃气主管部门的意见。
-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指标为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指标为:(一)新开发居住区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旧城改造居住区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二)学校、医院、机关团体、体育场馆、公共文化设施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三)交通枢纽、商业中心不低于百分之二十;(四)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的单位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并根据国家规定设立不低于五十米宽的防护林带;(五)道路红线宽度大于五十米的,不低于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