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判决可以撤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9:55:18 307 人看过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

第二十二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1日 0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撤销缓刑判决的情况有什么?
    缓刑对于犯了罪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缓刑期间如果说表现良好有改过的态度的话往往是可以减刑或者免除相应的处罚的。但是缓刑也是可以撤销的,对于缓刑撤销的情况一般是在缓刑期间发现缓刑人员又有犯罪的情况或者说对之前的犯罪又有新的情况是可以撤销缓刑的判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缓刑、假释社区矫员列情形由居住同级司行政机关向原裁判民院提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
    2023-04-19
    131人看过
  • 公证过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一、公证过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可见,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只要权利转移就不可撤销,但也有几种例外情况,该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除非出现了几种法定的可撤销的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当出现以上法定事由时,不论赠与合同是以何种形式成立,是否经过公证,是否完成交付,赠与人都可以提出撤销赠与。综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过公证过的赠与合同一般是不得撤销的,
    2023-02-22
    80人看过
  • 裁决生效前,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裁决?
    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申请撤销裁决需要满足的条件申请撤销裁决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2、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3、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4、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
    2023-07-03
    47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能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要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如何撤销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事项成立的,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申请对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
    2023-08-02
    282人看过
  • 撤销他项权证判决书是在什么情况下进行?
    一、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他项权利证及其他的作用。他项权利证是你用房屋做抵押贷款或者民间借资时,由房管部门为银行或者你的出资人做的权利证明,此证的作用是,在你不能偿还银行贷款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偿还给你的出资人时,对你的房屋进行处理的权利。他项权利证,是房产部门下发的,一般都押在你贷款的银行或者民间借贷者那一方,以确保债权人的资金保证和安全。房子的权利人就变成了银行或者民间出资者,你无权独自对房子做任何处理(出租或出售),如果你每个月都按照借款合同上的要求按时足额还钱给银行或者出资人,那么这个证就没用,只有在你还不上钱的时候,银行或者民间出资人才依照此证,证明他有处置你的房子的权利,一般委托拍卖公司拍卖你的房产,所得资金用于偿还银行或者民间借债人一方,超出的部门归你。不足部分按照新的约定你继续偿还。明白了这两个概念,你的事就知道如何解决了,只有在你准时足额的偿还了银行贷款或者民间借
    2023-06-02
    18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出资人可以申请撤销营利法人的决议
    一、什么情况下出资人可以申请撤销营利法人的决议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五条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二、怎么设立营利法人(1)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2)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3)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
    2023-04-12
    268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才可以撤销立案侦查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无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经过诉讼期限的;(四)经赦免处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调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终止相关犯罪嫌疑人的调查,继续调查案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无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经过诉讼期限的;(四)经赦免处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调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
    2023-08-18
    21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判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
    以下情况法院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七)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直接判离婚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5)其他的情形。3、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
    2023-07-23
    336人看过
  • 最高法判例:哪些情况下行政许可可以撤销?
    1、可以撤销。(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2、应当撤销。(1)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2)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行政许可的特征有什么?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
    2023-05-07
    449人看过
  • 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遗嘱
    遗嘱人有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撤销遗嘱:遗嘱人只要有撤销遗嘱的意思就能撤销遗嘱,但是如果遗嘱认撤销的是公证遗嘱的则必须经公证处重新公证,该撤销行为才有效。另外,遗嘱人立遗嘱后,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也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公证遗嘱?只要立遗嘱人愿意办理公证就可以立公证遗嘱,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2023-07-29
    339人看过
  • 拆迁协议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
    一、什么情况下签的拆迁协议可以撤销一、拆迁方没有办理拆迁相关手续,其拆迁行为可以请求确认无效。二、拆迁法定主体有问题签订的协议可以请求确认无效。三、拆迁人与非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请求确认无效。四、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拆迁协议,可请求确认无效。五、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协议可以请求确认无效。一、哪些情况下,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确认无效(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拆迁人时,没有办理有关拆迁手续的,其所实施的拆迁行为应当被确认为无效。(2)拆迁人与非被拆迁人订立的房屋拆迁协议无效。(3)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5)拆迁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或拆迁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方式,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
    2023-03-10
    48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诉撤销已作出的仲裁裁决?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般限于仲裁程序上的缺陷或者仲裁员的不当行为,对裁决实体问题错误申请撤销裁决有着非常严格的条件限制(对于涉外仲裁裁决,实体问题根本不能构成申请撤销裁决的理由)。并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要承担裁决有法定撤销事由的举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仲裁法》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超过此期限,人民法院则不再受理当事人撤销裁决的申请。因此,裁决具有法律可以撤销情形的、当事人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依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也就是说,仲裁裁决作出之日就已经生效,就具有执行力。但这也不是绝对的。《仲裁法》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隔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2023-06-06
    429人看过
  • 婚内强奸,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决强奸
    (一)强奸罪  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它具有如下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客观上行为必须具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10]这里的妇女并没有把妻子排除在外,而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关键所在.很明显,婚内强奸符合这个条件。(二)从强奸罪的犯罪要件来看  立法机关未将丈夫排除在犯罪主体之外,也未将丈夫列为特殊的强奸犯主体,即所谓的“婚内强奸主体”。从客体来看,强奸罪客体是指人身权利中特有的性的权利。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妇女的性权利是妇女的一种特有的人身权利。侵犯这种权利,违背了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交行为的权利。(三)社会危害性  除了分析犯罪要件外,确认一行为构成犯罪的首要依据在于该行为具备了犯罪的本
    2023-02-09
    79人看过
  • 二审法院在什么情况下会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
    一、二审法院在什么情况下会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2、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3、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4、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二、什么是一审撤销判决1、撤销原判是由于出现某种情况而依法取消原审法院的判决。2、在中国,撤销原判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和本院审判委员会的职权。3、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第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中,上级人民法院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原判决,如果认为判决不当或违法,应当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直接改判;本院审判委员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撤销原判,提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
    2023-04-21
    34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依法对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行使审判权的专门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 更多>

    • 哪些情况下,合同可以撤销,什么情况下,合同不可以撤销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9
      撤销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情形: 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第二、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 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28
      撤销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情形: 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第二、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撤销?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3
      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
    • 监护资格可以被撤销吗,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8
      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的,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五条规定: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
    • 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对方可以撤销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21
      在下列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财产转让前,但不得撤销的赠与除外;受赠人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赠人有义务支持赠与人而不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