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律诉讼谁能够成为原告主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02:50:44 413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法律诉讼谁能够成为原告主体

1、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的人可作原告,具体应包括: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三种;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遭受财产损失的人可作原告。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什么费用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8: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中哪些人有原告主体资格?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原告可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的人可作原告首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侵害的对象划分。具体应包括: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三种。行人是指在道路上行走的人。乘车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应包括以下几种乘车人:1、有偿的同乘者。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在遭受损害的一方的机动车内的支付交通费的或付出相当于交通费用的乘车人。2、好意同乘者。又可叫做无偿的好意同乘者。所谓好意同乘者,通常是指无偿搭乘他人车辆,或利用他人车辆装载自己货物的人。这里所说的无偿是泛指各种免费利用他人车辆的情况。3、商家或有关单位特定接送的人。这些人员一般包括:商家根据自己经营活动的需要,为促进自己商品的销售,方便顾客购物,在交通不便的区域免费固定发车所接送的顾客;一些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接送的有关开会人员或办理其他公务的人。4、乘坐班车的人和执行职务行为中的乘车人等。车辆驾驶人。
    2023-06-28
    114人看过
  • 可以作为交通事故诉讼的原告的有哪些人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起诉索赔的受害方谓之原告。原告具体包括: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和车辆所有人。行人,是指在道路上行走的人。乘车人,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包括以几种:1、有偿同乘者;2、无偿同乘者;3、商家或有关单位特定接送的人;4、乘坐班车的人和执行职务行为中的乘车人等。车辆驾驶人,包括机动车驾驶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车辆所有人,指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登记在册的机动车所有人,以及名义上登记的是单位所有、事实上是个人挂靠在该单位名下的机动车所有人。实践中,由于机动车交通事故情况的复杂性,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按照给损害对象造成的后果来划分,原告可分为三种:1、伤(残)者本人;2、死者的直系亲属;3、物损的所有人。
    2023-06-13
    333人看过
  • 分公司能够成为分公司法律主体吗?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能独立的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条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其登记不是依照设立公司的登记程序,因为它在总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开展业务,国家对其进行登记可以方便管理。一、分公司是什么?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
    2023-02-28
    135人看过
  • 原告是否能够撤回诉讼?
    1、刑事自诉案件原告可以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1)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或协议后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2)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但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2、刑事公诉的案件原告不能撤诉。刑事案件原告撤诉后是无罪吗刑事案件撤诉后是无罪的。案件撤诉,一般为起诉的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可能会判被告无罪,进行撤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
    2023-07-12
    370人看过
  • 谁能成为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
    谁可以成为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只有保险合同的法律主体才能成为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和保险合同纠纷的原告或被告。保险合同主体包括当事人和关联方。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因此投保人和保险人无疑是合同的当事人。其中,投保人是根据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并承担给付或者赔偿保险金的具有保险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的关联方应当区分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寿险合同中有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但受益人是寿险合同中一个独特的概念,财产保险中没有受益人的概念。财产保险合同中的关联方是指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根据保险合同主张有关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险合同当事人列为诉讼当事人。此时,保险合同内容的有效性和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履行可能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权利
    2023-05-31
    49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诉讼费是原告出还是被告出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是原告出还是被告出1、交通事故诉讼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最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二、交通事故诉讼流程是什么1、起诉。撰写好起诉状后提交至有管辖权法院的立案庭;2、现行调解。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3、立案。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会通知当事
    2023-08-11
    16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诉讼如何证明原告资格
    一、交通事故赔偿原告资格证明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二、交通事故赔偿立案注意事项(一)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2、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023-03-19
    398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谁能诉讼
    一、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谁能诉讼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死者的近亲属有权请求民事赔偿,所以由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时请求权主体的确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诉讼流程1、准备好财产保全。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2、准备民事诉状、证据。3、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如
    2023-04-26
    334人看过
  • 法律规定哪些交通事故逃逸的行为能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一、肇事逃逸与对方和解还会拘留吗还是会拘留,刑事处罚并不会免除。肇事逃逸本属严重违法,所受的处罚也较重,但你积极赔偿
    2023-02-04
    454人看过
  • 诉请交通事故车损的主体都有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资深律师一对一倾情致电,帮您快速高效解决问题!5-15分钟快速反应,不限次修改,针对性答疑,专业客服全程跟进。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
    2023-03-01
    457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受害者去世后,如何认定责任主体为原告?
    在受害人死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原告通常是受害人的亲属。赔偿款包括多个项目,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和车辆财产损失等。其中,死亡赔偿金和结余的丧葬费以及车辆财产损失等具有明显遗产性质的财产,在分割前理应属于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共同所有。在受害人死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原告通常是受害人的亲属。赔偿款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车辆财产损失等多个项目,其中死亡赔偿金和结余的丧葬费以及车辆财产损失等均系具有明显遗产性质的财产,在分割前理应属于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共同所有。 赔偿款包括哪些项目?原告如何认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侵犯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赔偿损失。而赔偿款包括哪些项目以及如何认定,该条款并未进行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
    2023-08-26
    33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诉讼什么时候能够结案?
    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诉;如果被告能自觉履行生效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诉讼结束,如果被告拒绝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执行要在6个月内结束,但是,通常来说,交通案件1个月左右就可以执行完毕。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
    2023-08-12
    491人看过
  • 被告是否能够反诉原告虚假诉讼?
    被告可以告原告虚假诉讼。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被告有证据,证实原告存在虚假诉讼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原告有虚假诉讼的诉求,并且应当将自己拥有的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法院经过查证后,原告若确实存在虚假诉讼的行为,会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以虚假诉讼罪立案侦查。被告方上诉是否构成虚假诉讼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的被告提起上诉的,如果上诉的请求是有具体事实,不是虚构、捏造的,是不会构成虚假诉讼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
    2023-07-02
    190人看过
  • 认定交通事故诉讼主体的方法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讼诉主体是交通事故中的原告。这里的原告指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也可以是在交通事故死亡的死者的权利继承人,以及死者生前、因事故致残的残疾者在残疾前抚养的被扶养人。将受害者列为原告不会产生异议,但是如果是将权利继承人、被抚养人作为原告,在讼诉上又有不同的做法。交通事故诉讼主体是谁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诉讼主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原告可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的人可作原告。首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侵害的对象划分。具体应包括: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三种。行人。是指在道路上行走的人。乘车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应包括以下几种乘车人:1、有偿的同乘者。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在遭受损害的一方的机动车内的支付交通费的或付出相当于交通费用的乘车人。2、好意同乘者。又可叫做无偿的好意同乘者。所谓好意同乘者,通常是指无偿搭乘他人车辆
    2023-07-01
    367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谁能够成为交通事故原告啊?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7
      1、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原告的类型有: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的人可作原告,具体应包括: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三种;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遭受财产损失的人可作原告。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
    • 交通事故原告和诉讼主体通用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0
      交通事故法律诉讼这些可以成为原告主体: 1、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的人可作原告,具体应包括: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三种; 2、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遭受财产损失的人可作原告。
    • 谁能成为诉讼主体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7
      诉讼中关于彩礼给付、接受主体资格的认定。由于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更多的涉及到两个家庭的往来。因此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应当分为两种情况: 1、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不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实际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而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一方以不是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抗辩,拒绝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
    • 交通事故原告是谁,该如何选择民事诉讼主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3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原告可分为以下几类: 1、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损失的人可以作为原告,具体包括:行人、乘客、车辆驾驶员; 2、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遭受财产损失的人可以作为原告。
    • 交通事故原告告附带犯罪谁能作为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0
      交通事故法律诉讼中,赔偿权利人可以成为原告主体。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交通事故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道路通行中的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权人都有可能是赔偿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