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原告举证责任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20:22:03 298 人看过

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原告举证责任有:1.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是确定被告的依据,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是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2.原告受到了损害的事实,行为人只有在其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的情况下,才应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一、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

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

2、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二、特殊侵权行为需要依照法律特别规定的具体要件,通常不需要行为人主观具有过错,适用无过错责任。其行为是某种间接侵权行为,往往与责任人有关的其他行为或事件构成,在责任承担上需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

二、一般侵权民事责任要件是什么?

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人实施了侵犯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

2、侵权行为对被侵害人造成了损害;

3、侵权行为和造成的损害有必然的联系;

4、侵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有过错的或者法律有其他规定的。

三、电镀厂污染环境罪判几年

电镀厂污染环境罪一般量刑视情节为3年以下或者3-7年有期徒刑。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

2、实施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

3、必须造成了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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