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产生于欧美,主要是由十八、十九世纪众多销售政府债券和贴现企业票据的金融机构演变而来的。投资银行的早期发展主要得益于以下四方面因素。
贸易活动的日趋活跃。伴随着贸易范围和金额的扩大,客观上要求融资信用,于是一些信誉卓越的大商人便利用其积累的大量财富成为商人银行家,专门从事融资和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这是投资银行产生的根本原因。
证券业的兴起与发展。证券业与证券交易的飞速发展是投资银行业迅速发展的催化剂,为其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天地。投资银行则作为证券承销商和证券经纪人逐步奠定了其在证券市场中的核心地位。
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潮。资本主义经济的飞速发展给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为了缓解这一矛盾,十八、十九世纪欧美掀起了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潮,这一过程中巨大的资金需求使得投资银行在筹资和融资过程中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股份公司制度的发展。股份制的出现和发展,不仅带来了西方经济体制中一场深刻的革命,也使投资银行作为企业和社会公众之间资金中介的作用得以确立。
20世纪前期,西方经济的持续繁荣带来了证券业的高涨,把证券市场的繁华交易变成了一种狂热的货币投机活动。商业银行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频频涉足于证券市场,甚至参与证券投机;同时,各国政府对证券业缺少有效的法律和管理机构来规范其发展,这些都为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埋下了祸根。
经济危机直接导致了大批投资银行的倒闭,证券业极度萎靡。这使得各国政府清醒地认识到:银行信用的盲目扩张和商业银行直接或间接地卷入风险很大的股票市场对经济安全是重大的隐患。1933年后,美英等国将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业务分开,并进行分业管理,从此,一个崭新的独立的投资银行业在经济危机的萧条中崛起。
经过经济危机后近三十年的调整,投资银行业再次迎来了飞速的发展。七十年代以来,抵押债券、一揽子金融管理服务、杠杆收购(LBO)、期货、期权、互换、资产证券化等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使得金融行业,尤其是证券行业成为变化最快、最富革命性和挑战性的行业之一。这种创新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投资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正在绕过分业管理体制的约束,互相侵蚀对方的业务,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混业及其全球化发展的趋势已经变得十分强大。
引入合伙制投资银行的行业环境
1、行业协会需要明确定位
在国外投资银行被归入专业服务产业,在这个产业中,有75%的收入是由7个主要的专业服务部门创造的,包括投资银行、审计、税务和会计咨询、商业法咨询、营销沟通、管理和IT咨询、招聘和就业中介、市场调研。这些行业具有相近的行业特征,包括对专业人才和客户关系的依赖、对诸如时间、个体专业知识以及集体专业技能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和掌握等。行业自律组织对具备专业服务资格人员的管理是专业服务行业的典型特征,其发挥的职能主要是维护会员的利益、行业协调、提高会员的业务水平等。我国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可视为投资银行业的自律组织,但其作用和定位尚有待完善。
《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证券业协会的职责包括:
(一)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教育和组织会员执行证券法律、行政法规;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三)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四)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五)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六)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
(七)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赋予的其他职责。
可见在发挥行业组织应有职能的同时,证券业协会还承担了一部分的政府职能。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手段,这部分职能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在几家证券公司有所牵涉的违法违规事件中,证券业协会往往是“后知后觉”。而如果证券公司、证券从业人员最终被证明是无辜的,协会又很难承担起维护行业利益、为会员追讨公道的职责。
另外,国外的行业协会也有定期的、不定期的行业自查,目的是防范行业风险、相互促进业务水平的提高。而国内的证券业协会在这方面显然还有待发挥更大的作用。
业内专家指出,协会的定位必须进一步明确,否则,一个强大的中介体系将很难建立起来。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没有一个强大、公正、公平、讲信誉的中介体系的参与,社会经济的效率是无法充分激发出来的;而构建一个强大的中介体系,没有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没有一个统筹安排和战略规划,是无法想象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行合伙制的投资银行就绝不只是该行业自身的事情。
2、信用制度有待建立
对中介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推行合伙制的出发点,也是促使投资银行家保持道德操守的根本保证。但目前,国内对自然人的财产申报制度尚未建立,相关职能部门根本无法确切掌握个人的财产数量,无限责任也就无从谈起。
国内对个人的信用记录制度也未建立起来,对职业失信行为,处罚偏宽且无严格标准,使失信行为的社会成本极低。而这种情况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基本上不可能发生,严厉的处罚是建立信用进而提高整个社会运作效率的有效保证,应当既包括刑事的处罚,也包括巨细无遗、缜密的信用记录。
-
投资银行的发展趋势
359人看过
-
投资银行的起源和发展
469人看过
-
投资银行的起源和发展
357人看过
-
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状况
261人看过
-
商业银行通过并购投资银行开展业务
439人看过
-
境外投资的发展方向
349人看过
投资银行是指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银行属于金融服务业,是金融市场主要的服务提供者。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本源、最基础的业务活动。 投资银行是证券和股份公司制度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是发达证券市场和成... 更多>
-
投资发展公司注册要求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311、投资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它不同于金融性信托投资公司。《》对投资公司这种形式已予以肯定,因此,应当允许设立投资公司。设立投资公司不须经人民银行批准。2、投资公司的投资业务和直接经营的业务应予区分。投资公司经营范围中的“投资”是指该公司投资某行业、产业的范围,而不表示该公司直接经营该项业务。如:“对旅游业的投资”,是指该公司可以投资旅游业,而不表示经营旅游业务.旅
-
投资发展公司注册条件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21?公司股东 一个及以上股东。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 2?公司监事 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3?公司注册资本 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以上(投资管理公司根据注册性质不同要求资本金,最低注册资本
-
发展商与开发商、投资商的区别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07发展商与开发商、投资商的区别:开发商是以销售为盈利模式,而发展商是以长期的租赁或投资收益为盈利模式的(一般都是商业地产),投资商就是对项目进行考核,认为有投资潜力就进行投资开发,以期回报。
-
-
发展商与开发商、投资商的区别是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26发展商与开发商,投资商的区别是什么 发展商与开发商、投资商的区别: 1、开发商是以销售为盈利模式,而发展商是以长期的租赁或投资收益为盈利模式的(一般都是商业地产),开发商是发展商的初级阶段,真正有实力的公司才会去做发展商,因为从长远来看,土地是升值的,投资或租赁收益才是最稳定的回报方式。开发商主要就是找项目,签地皮,办理相关手续和对楼盘进行建设等。投资商就是对项目进行考核,认为有投资潜力就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