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可以进行工商备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5:12:18 246 人看过

隐名股东能进行工商备案。但即使未经工商登记的隐名股东,也可转让股权。未经登记并非就不具有股东资格,公司及各股东内部确认股东身份和持股份额的约定合法有效。

一、干股股东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干股通常是指持股人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获得的股权,或由他人代缴出资而取得的股权。

一般根据干股股东的地位,分为两种:

一是没有工商登记的隐名股东:

二是登记在工商档案中的干股股东。

(一)没有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其共性在于既未出资,也未进行形式登记,这种共性的法律后果是无论其股权取得的原因有何不用,其股东资格都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对于一些对公司的成立或运营起过重大作用,通过不对公司出资却享受公司收益的法人或自然人而言;

其收益权随时可能被终止,法律无法以股东资格去保护其取得收益的权利,仅能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赠与协议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于那些利用职权享有公司收益,这种股无疑是权力股,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无疑是违法或犯罪行为。

如果这种干股股东的违法行为如果符合受贿罪等罪名的构成要件,则要受到刑法的制裁。如果违反了党纪、政纪,则要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二)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根据公开股东身份干股股东的两种存在基础,其法律后果也不同。对于因腐败而产生的干股股东,如上所述要承担其违法甚至于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法律责任。

对于因交易而产生的干股股东,其交易的形式不同,导致其法律责任也不同。

如对于掌控公司运营资源或对公司设立或动作有重大贡献,取得公司股权并登记为公司股东的,更趋近于赠与,我国法律保护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的意思自治行为。

对于因违法交易行为而产生的干股股东,当然不会保护其股东资格,同时也要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隐名股东相关文章
  • 股权交易:隐名股东能否进行?
    隐名股东可以转让股权。无需通知显名股东,如果是外部股权转让,则应以著名股东的身体进行,这也涉及税收问题。对于名义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投资者与名义投资者签订合同,同意由实际投资者出资,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投资者为名义股东,实际投资者与名义股东对合同效力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有效。隐名股东转让股权如何办理隐名股东转让股权一般需要通知显名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
    2023-07-16
    419人看过
  • 隐名股东确认案件可否执行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隐名股东采取有限制的承认。在司法实践中,对隐名股东要求确权案件,时有发生,法院一般处理确认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但对隐名股东要求变更工商登记,载入股东名册的诉请,一般是驳回诉请。这导致部分隐名股东拿着法院确权判决要求法院执行,但在执行中存在两种争论,第一种观点认为应不予受理,因隐名股东的确认判决系确认之诉,不具有实际给付内容,不属于执行受理的给付之诉。第二种认为,因我国《公司法》体系的原因,对隐名股东采取有限承认,对隐名股东给付之诉一般不予支持,若不在执行程序中适度执行,将导致隐名股东权利无法得到保障。专家赞同第二种观点,对隐名股东确认案件可采取适当措施执行。现有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确认之诉不可以执行。新实施的《民事诉讼法》并未对执行内容,执行范围进行明确,所以说法律并未明确固定确认之诉不可以执行。《执行规定》中虽要求申请执行的文书就有给付内容,但并未否认确权之诉
    2023-06-09
    431人看过
  • 法人可以作为隐名股东吗
    法人不可以作为隐名股东,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一、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认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
    2023-02-20
    305人看过
  • 股权拍卖隐名股东可以认定吗?
    股权拍卖中的隐名股东是无法进行认定的。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这种情况下,对外产生公示效力和形式要件上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是被记载的他人,隐名人的实质为提供资金者,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出资者,一般情况下其动机是为了规避法律。因此,隐名股东不具备股东资格,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应认定被记载人为公司股东。对隐名股东出资的资金,应当按照与被记载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处理,这样更有利于建立社会信用和倡导社会公认的价值取向。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参照我国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
    2023-06-02
    214人看过
  • 隐名股东怎么清退进行办理
    一般来说,投资早期类项目,投资人主要靠老股转让或被并购方式退出。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一、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
    2023-02-18
    415人看过
  • 显名股东可以要求法院追加隐名股东为被执行人吗?
    可以走执行异议诉讼的途径,向法院出具自己们之间的管理协议书,请求法院变更执行人;关于显名股东的损失,自己可以基于自己们之间管理协议向隐名股东主张赔偿。自己手头掌握的证据比较充分,自己走诉讼程序申请法院变更是没问题的。一、工伤赔偿怎么向企业隐名股东追偿工伤赔偿向企业隐名股东追偿直接要求股东来进行赔偿,如果股东不愿意赔偿话,那么就可以根据股东的实际出资的情况,列举相关的证据,向法院来进行诉讼,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当依据其出资形成确定两者的法律关系,但最常见的是委托关系。对于隐名股东的资格确认,理论上有两种学说。一为实质说,即以实际出资的隐名者为法律股东;另一为形式说,即以显名股东为法律股东并否认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二、隐名股东口头协议投资可以确定身份吗比较困难。(一)投资前与显名股东签订书面的代持
    2023-03-22
    77人看过
  • 隐名股东是不是可以退股
    隐名股东可以退股,退股的方式包括: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2、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当然不管怎样,都能够如愿以偿的达到“退股”的目的。3、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公司法》七十四条所规定的条件,该条规定的情形之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4、请求解散公司,也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比如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这是其中一个可以解散公司的条件。一、隐名股东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出资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而产生。即双方之间实际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2、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有偿、诺成及不要式合同。3、隐名股东出资的标的主要
    2023-02-19
    480人看过
  • 公民股东名单工商局出具和备案吗?
    一、公民股东名单工商局出具和备案吗?股东名册,是指公司记载有关股东及其股权状况的簿册。股东名册应当包括法定内容,不包括此内容者不能称为股东名册。公司对股东名册的置备,各国公司法一般都有详细的规定,中国公司法也主要规定了公司对股东名册的置备。但是,实际上公司并非是置备股东名册的唯一主体,股东名册的置备主体是多元化的。例如中国《证券法》第148条的规定,就表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负有制作上市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股东名册)的义务。因此,本文在关注公司股东名册置备制度的同时,也关注其他主体对股东名册的置备,并对不同主体置备的股东名册之间的关系作些探讨。股东名册是记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个人情况及其所缴纳出资额多少等事项的名册。股东名册可置于公司,并备案于公司登记机关。在名册记载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报登记机关备案。股东名册具有特定效力,它是公司对股东发出通知、确定股东、确认出资转让效力的依据。股东发生变更
    2023-04-13
    147人看过
  • 公司清算隐名股东股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隐名股东股权是不可以直接强制执行的,是否是公司股东,应当以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名册为依据,股东名册上没有登记的,无论其是否真正出资,在经过股权确认之前,在法律上都不能认定其是股东,更不能执行其法律上不认可的股份。对于隐名股东的股权,完全可以凭借股东名册、出资证明、股东会决议、利润分配等一系列形式化证据证明股东资格。实践中,股东名册记载并经工商登记的股东与实际认缴公司资本、承担公司盈亏风险的股东往往并不一致,前者为名义股东,也即显名股东,后者就是藏身幕后,委托他人代持股的实际投资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隐名股东。隐名持股现象的普遍存在,一般无非是基于以下三种原因:第一,为了规避法律强制性规范,一般是为了规避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资主体、投资比例及投资领域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第二,基于隐私保密、合理规避投资风险;第三,未及时按照规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一、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清算的程序具体如下:1、企业宣
    2023-02-22
    410人看过
  • 根据隐名股东隐名的方式不同,可将隐名股东分为协议隐名股东和非协议隐名股东
    协议隐名股东是指隐名投资者与他人协商一致,以他人名义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隐名股东,称之为借名股东。非协议隐名股东是指隐名投资者未与他人协商一致,而擅自以他人名义或虚拟主体的名义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隐名股东,称之为冒名股东和假名股东。冒名股东是指投资者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以他人名义或冒充他人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隐名股东。假名股东是指以虚拟的不存在的主体的名义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隐名股东。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协议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关系,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依合同约定。依借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法律关系的不同,借名股东可分为信托人身份的借名股东和委托人身份的借名股东。信托人身份的借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是一种信托隐名投资合同关系,借名股东作为信托人将其用于投资的特定财产的财产权移转于受托人(名义股东),由受托人(名义股东)以财产权人的身份以自己的名义将特定财产向公司投
    2023-06-28
    495人看过
  •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吗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零二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据此,股权转让人与受让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在没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的情况下,他们的之间的股权转让也就发生了法律效力。所以,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可以直接适用《民法典》。《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虽然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应当申请变更登记,但从该条规定内容的分析,不能得出股权变动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的推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变动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从中可见变更登记是以“股东变动”为条件的,而股东变动显然是以股权发生转移为基础的,没有股权的股东并不存在,没有按期进行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只是被责令限期办理或被处以行政罚
    2023-04-07
    103人看过
  • 隐名股东退股的隐隐股东怎么行使权利
    隐名股东退股,对于新的隐名股东,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显名股东找隐名股东追偿怎么做可以走执行异议诉讼的途径,向法院出具你们之间的管理协议书,请求法院变更执行人;关于显名股东的损失,你可以基于你们之间管理协议向隐名股东主张赔偿。你手头掌握的证据比较充分,你走诉讼程序申请法院变更是没问题的。1、隐名股东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股东的出资,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名股东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2、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的,其约定不得对抗公司。但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以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
    2023-07-24
    318人看过
  • 隐名股东可以擅自作股权更改吗
    隐名股东不能擅自变更,要根据法律规定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隐名股东一人公司可以有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一个,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公司法允许隐名股东的存在,也就是说,在工商登记层面上,可以只有一个股东,在公司内部可以有多个股东。隐名股东是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
    2023-08-13
    456人看过
  • 公司隐名股东经过其他股东确认可以成为显名股东吗
    可以成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的显名,一定程度上是新股东的加入,类似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此时,不能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成为公司显名股东的目的就无法实现。如果其他股东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但在合理期限内不表示异议的,应视为确认;若隐名股东事实上行使股东权利而其他股东未提出异议,也视为确认。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如法律法规对投资领域的主体限制性规定、公务员禁止经商的规定等。对于这一条件应当采取适当宽容的态度:如果公司设立之初不允许该主体投资,而事后该主体投资法律、行政法规不再禁止,在具备显名的其他条件,而公司和其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反对的情况下,应支持隐名股东的显名诉请。隐名股东基于享有股东权利的目的对公司实际投资,且该投资得到公司的确认。实缴出资相当大程度上表达了隐名股东的投资意愿,在隐名股东主张显名的情况下,应将是否实际
    2023-04-01
    498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更多>

    #隐名股东
    相关咨询
    • 隐名股东究竟能不能工商备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5
      隐名股东是不可以工商备案的,只有显名股东才可以备案。隐名股东也不能被记载于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中。隐名股东若是向公司行使权利的,应当通过显名股东。
    • 公司可以进行隐名股东清算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28
      隐名股东是不能直接提起清算公司的要求的,因为隐名股东并没有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过,所以,向法院提起清算要求的话,其股东资格是无法证明的,一般隐名股东都是通过显名股东行使股东权的,而且,股东要求清算公司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 隐名股东被执行可以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15
      隐名股东被执行一般是不可以的,债权人没有权利查封隐名股东,隐名股东不享有股权,而是根据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享有分取红利的权利,但是如果执行的过程中提供了隐名投资状况,可以形式代位权实现债权。
    • 新增隐名股东法人能否办理工商备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11
      隐名股东不能进行工商备案。所谓隐名股东是指实际出资后以其他人的名义进行股权登记的情况。工商备案登记的是挂名股东,而对于隐名股东当然就是不能进行工商备案的。
    • 隐名股东可以去工商部门注册公司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12
      1、隐名股东是不可以工商备案的,只有显名股东才可以备案。隐名股东也不能被记载于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中。隐名股东若是向公司行使权利的,应当通过显名股东。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