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心地板公司在某市电视台投放广告,关于该广告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6:16:56 494 人看过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第27题:

红心地板公司在某市电视台投放广告,称“红心牌原装进口实木地板为你分忧”,并称“强化木地板甲醛高、不耐用”。此后,本地市场上的强化木地板销量锐减。经查明,该公司生产的实木地板是用进口木材在国内加工而成。关于该广告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竞争行为

B.仅属于诋毁商誉行为

C.仅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D.既属于诋毁商誉行为,又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答案】D

【考点】诋毁商誉行为、虚假宣传行为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红心地板公司发布对比性广告,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品信誉,属于诋毁商誉行为。该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红心地板公司的产品并非原装进口实木地板而宣称原装进口,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8: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诋毁商誉行为相关文章
  • 怎么投诉电视虚假广告
    如何投诉电视虚假广告依据我国广告法的规定,消费者以现电视播放的广告存在虚假行为的,可以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有关部门应当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2023-06-12
    225人看过
  • 电视广告诈骗哪里投诉
    向市场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直接报警处理的。这种行为既可以是积极的作为,即用积极的手段去实施广告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如捏造、虚构商品或服务的事实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约定或商业惯例,负有特定义务而不履行,如隐瞒商品、服务的真实情况。至于广告欺诈行为的表现形式则是多种多样的。但无论哪种形式,广告欺诈人实施的广告欺诈行为必须可能使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并可能影响其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因为广告欺诈面对不特定多数的受众或者称为消费者,只要可能使消费者产生错误的认识,可能使其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便可以认定为广告欺诈行为。某一种商品或服务广告,尽管广告信息不真实,但可以让受众正确理解的,就不能认定为广告欺诈。比如**香皂“今年二十,明年十八”的广告语,虽然存在着不切实际的夸张,但是会让消费者正确理解其抗衰老的功能,就不能认定为欺诈性广告。“可能使消费
    2023-06-12
    168人看过
  • 中央电视台广告代理合同
    乙方(代理方):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节目制作播出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二、频道及栏目选择:甲方乙方广告客户广告内容广告段位预播时间年月广告长度秒广告费(播出费)年月至年月,合计:元其中节假日加价%,合计:元共计:元(小写),大写:付款日期付款方式备注三、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广告播出所需证明文件、广告词、播出带交给乙方,以保证按约定播出。对于不符合广告法的广告内容,甲方必须在限定时间内修改。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动。四、甲方应按约定的日期交付费用,否则乙方将停播甲方的节目、中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如遇**电视台调整栏目价格或栏目时间,按调整后的价格和时间执行,若因国家或**电视台有关政策出台造成停播和调整播出时间的行为属不可抗力。五、甲方应确保节目内容真实可靠,不得侵害他方权益,播出后若出现与节目内
    2023-06-12
    452人看过
  • 广电总局关于禁止播出虚假违法广告和电视“挂角广告”、游动字幕
    2005年8月29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发出《广电总局关于禁止播出虚假违法广告和电视“挂角广告”、游动字幕广告的通知》,《通知》说,《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广电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17号令”)正式实施以来,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秩序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普遍提高。但近一个时期以来,个别播出机构播出的广告有虚假违法内容,一些机构违规播出“挂角广告”和在转播节目中插播游动字幕广告,这些已成为当前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为净化荧屏,严肃纪律,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严格执行《广告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和17号令的各项规定。严禁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严禁播放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社会公众人物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严禁播放宣传治疗作
    2023-06-07
    382人看过
  • 物业在电梯里放广告怎么投诉
    一、物业在电梯里放广告怎么投诉一般小区里面电梯上的广告都是由物业公司来进行承接的,也就是说如果有哪一个公司想要在我们小区里面打广告,必须要得到物业的许可。假如说你觉得这些广告不是特别的好,那可以直接到你们物业公司去投诉一下。正常情况下向电梯这些公共场所其实都是归小区的业主所有,所以说只要业主齐心不让投放广告,那小区里面的物业也是没有办法的。另外就是这些广告所产生的收益其实也是归业主所有。二、小区电梯广告费应归谁小区电梯广告费应归业主,广告收益用于小区维护。《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部分
    2023-04-20
    182人看过
  • 工商总局:电视台乱发违法广告将禁播商业广告
    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对外披露由12个部门联合制定的《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各执法部门2010年将继续深入整治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违法广告,对多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屡罚屡犯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将暂停其广告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广告发布资格。根据实施意见,工商部门对涉嫌严重违法的广告,将进一步加大社会公告力度,增强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威慑作用。与此同时,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的同时,还将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媒体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意见要求,对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受到两次警告仍拒不改正的,因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使患者受到人身伤害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吊销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将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及相关
    2023-06-07
    395人看过
  • 公益广告进入广告法视野
    《广告法》法的适用范围是这次修订中争议较多的问题。现行《广告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但是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这样就将现行《广告法》的调整范围仅局限于商业广告的领域,而公益广告及其他非商业广告仍由之前的《广告管理条例》予以调整。这样的安排一方面与《广告法》应有的广告活动基本法的法律地位不相符合;另一方面也破坏了广告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因此,在这次修订中,将公益广告及其他非商业广告纳入《广告法》的调整范围的呼声很高。《广告法(修订草案)》一审稿对这种呼声做出了回应,规定:非商业广告的管理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国家鼓励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广告发布者有义务刊播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风尚
    2023-04-24
    364人看过
  • 武夷山市广播电视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2010年04月01日招标编号:福卓招(武)字2010-03号开标时间:2010-04-15所属行业:建筑装饰装修标讯类别:省内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业主名称:武夷山市广播电视台所属地区:国内武夷山市广播电视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武夷山市广播电视台装修工程已由武夷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武发改[2009]3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夷山市广播电视台,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武夷山市广播电视台,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武夷山市区迎宾路东晖与房管处之间(中医院斜对面);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30万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武夷山市广播电视台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内容及工程量清单);2、4
    2023-06-07
    474人看过
  • 电台广告收费标准
    广告长度价格说明10秒(40字)100元/天10秒至1分,一般性的广告全天分段安排播出,共播出4次。点歌每首50元.15秒(60字)120元/天20秒(80字)150元/天30秒(120字)180元/天特别广告收费标准说明一、特约赞助:广告30秒,日播出4次,月收费2500元,年收费2万元。节目开头、结尾广告语为:本节目由XXX冠名播出,日播出4次。二、整点报时:广告长20秒,月收费4000元,年收费4万元。三、软广告:专家讲座、坐诊、产品推销等,每条长3分,日播出6次,半年收费4万元,全年收费6万元。
    2023-06-07
    191人看过
  • 电视台播放的广告是否侵犯了我的署名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中著作权包括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的这一规定,某电视台在播映电视剧时,以商业广告覆盖了作者的署名,这是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电视台应向该作者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做出适当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署名权行使的限制权利的行使应受限制,这是现代民法的基本要求之一。尽管法律没有规定,在有些情况下,署名权的行使也应受到限制。如某作者在作品出版前决定不在作品上署名或署上一种姓名,在书稿印成后又要求署名或改变署名,除非出版社愿意接受,否则作者的要求就难以实现。再如,有些作品已经多次使用后,使用者难以表示出原作者姓名,如经多次演绎的作品,即可不指出其姓名。《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
    2023-08-12
    68人看过
  • 广播电视台优秀辞职报告范本
    尊敬的领导:在总-台工作了三年了,可以说我对这里的一切都非常的熟悉了,也有了深刻的感情。在我刚刚大学毕业的时候,我找了很长时间的工作也没有着落,是电视台收留了我,让我有了可以工作的地方,我一直十分的感激。在这里工作了后,总-台把我的工作调为,我也很喜欢这份工作,在这里工作的也是十分努力。可是三年过去了,物是人非,什么事情都有了变化。经过一段时间的慎重考虑,我决定向单位提出辞职。首先,我要感谢总-台三年来对我的培养,各级领导和同事给我的无私帮助。领导们对我的信任和厚爱,让我不断成长。特别令我感动和难忘的是,频道领导给我锻炼机会,给了我多项优惠政策,让我成长过程不再单调。在广电媒体的工作经历,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日子,从此也让我的性格深深烙上广电人痕迹——不屈不挠、逆流勇进、厚积薄发,这些将让我终身受益。但是,三年时间过去了,我却感觉自己已不再适合这份工作。第一,工作激情大不如前。民生新闻确
    2023-05-29
    432人看过
  • 关于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作品的规定
    法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释义:本条是关于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作品的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分为两种情况:一、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根据本法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有权决定自己的作品是否公之于众,以及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同时享有广播权,即享有许可他人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由于著作权人上述权利的存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著作权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著作权人同意将自己的作品以电台、电视台播放的方式公之于众的,应当与电台、电视台签订许可使用合同。二、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在符合伯尔尼公约的前提下,对著
    2023-06-08
    220人看过
  • 广告法关于广告表述和赠品广告的规定
    【法条】《广告法》(2015年实施)第九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释义】本条是关于广告表述和赠品广告的规定。本条共分两款,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关于广告介绍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要求;二是关于广告中表明附带赠送礼品的内容要求。(一)关于广告介绍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要求。为了保证经营者能够真实、客观地介绍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反不正当竞争法》从反不正当竞争的角度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制作、设计、发布虚假广告。本法作为规范广告市场的基本法律,从广告的内容上提出了要求,即广告中对商品的性
    2023-06-07
    131人看过
  • 广告公司经营范围广告公司经营范围广告公司
    广告公司经营范围:1。广告及相关经营范围: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展览服务、投资管理咨询、礼仪服务、公关活动策划、计算机图形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2、广告公司可以兼营的经营范围:日用品、电子产品、床上用品、化妆品、玩具、工艺品、食品等产品的销售;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唐风古道广告公司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标志设计制作包装设计制作售点广告制作平面设计制作VI设计制作名片设计制作宣传册设计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宣传单设计制作折页设计制作请柬设计制作海报设计制作贺卡设计制作插画设计制作包装设计制作提袋设计制作展览展示制作景观设计制作展示设计制作展台设计制作灯箱设计制作展架设计制作展柜设计制作雕刻刻绘制作店面设计制作效果图制作家装设计制作多媒体制作建筑动画
    2023-08-16
    156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得竞争利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 如果行为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致使他人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 更多>

    #诋毁商誉行为
    相关咨询
    • 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以实质为标题,在电视台中播放实质为广告的,如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如果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播出实质为广告的内容,且未对该广告注明“广告”标记,使其丧失了可识别性,模糊了非广告信息的界限,致使广大消费者产生误解,就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对于电视台的做法,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发布者作出及时的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消费者可向有关单位举报该电视台的行为,要求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即工伤行政管理部门对电视台进行处罚。 《广告法》第十三条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
    • 投放收费网上广告的行为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7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投放收费网上广告的行为应当属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范围,但仅对自己的产品进行宣传,没有收取费用则不属于经营性互联网服务范围。
    • 投放房地产广告与广告不符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08
      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这里需要区分广告上的描述是一般的,比较抽象的描述,还是具体的,对价格确定有影响的描述,如果是后一种,只要买卖双方,就广告所涉的房地产建立了买卖关系,开发商就要受广告内容的约束,一旦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开
    • 遮挡广告放在电梯里的广告违法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7
      具体需要看广告内容,已经是否办理审批手续。.。
    • 广告广告宣传与宣传广告广告不符或者被电视视频广告遮盖有什么影响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加强电视直销广告管理的通知 (工商广字[1998]第2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伴随电视直销业在我国的兴起和发展,电视直销广告的数量日益增多。电视直销广告,对电视直销的有效运营和方便人民生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广告对商品性能、用途等进行不合实际的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有的广告直接或间接地贬低其他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