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员产检假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4:43:28 68 人看过

一般来说,每个月可以享受一天的产假,到怀孕第八个月,可以享受两天的产假,而九个月以上的,可以享受四天的产假。不过,其中的两天应该包含在预计产假内。产假数量没有统一规定,孕妇可根据实际情况请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怀孕女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1、孕妇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

在我国,工资分配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全职妈妈重入职场成本分析

2、女职工在孕期禁止从事铅、贡、苯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制药作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剂量的作业,人力进行土方和石方的作业,强体力作业,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工作中需频繁弯腰、下蹲、攀高的作业和高处作业等。(《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3、关于女职工的劳动时间安排,《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

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和适当减轻工作。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即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员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够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能够克扣或者是降低员工的薪资,否则就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足薪资,并且员工在怀孕期间,即使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也需要进行延续。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根据这条实践中认为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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