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借条与借款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8-14 20:57:07 150 人看过

一、民法典借条与借款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成立的方式不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再开始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离。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

借条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可见,从成立方式上看,借款合同的成立不当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必然联系;但借条的成立必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联系。

2、“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

借条,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条,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因此,“持有”借条同“持有”借款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不一样的。

3、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

按照民间使用借条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条,并将借条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条退还给债务人。

因此,债权人持有借条,还可证明:债务人尚没有偿还该借款。

如果借条上有明确的偿还时间,则“持有”可分为偿还时间前持有与偿还时间后持有。在偿还时间前“持有”,不能证明债务人违约;但如果过了偿还时间,债权人仍持有该借条,可初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该借款,构成违约(当然,也不排除是因债权人违约原因而导致债务没有履行,所谓“提存”正是为此设计的)。因此,过了偿还时间的债权人“持有”,一般还可作为自己主张的此种证明:即证明债务人违约。

借款合同,由于该合同的“持有”同合同义务履行不发生必然联系,因此,持有借款合同,不能够用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即使“持有”的时间已经在合同的约定还款时间之后,意图凭该“持有”合同去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而构成违约事实,也是站不住脚的。

4、结论

借款合同同借据存在着上述明显的区别,其“持有”所代表的法律意义不尽相同,二者不应等同。不仅是借款合同,其他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也与“借条”有着前述区别,在司法实践中,不能把“借条”的作用、法律意义照搬照套到“xx合同”上去。

在司法程序中,债权人用持有“借条”来证明自己的下列主张,可以成立,尽到了证明责任,达到了自己应达到的证明标准。但是否据此定案,还应经质证和允许对方提出抗辩:1、借款已交付债务人;2、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3、债务人超出借条上约定的偿还时间没有偿还构成违约(如果“持有”时的时间已过偿还时间)。经质证和抗辩后,如无相反证据(对方陈述除外),司法机关应予支持其主张。

但,债权人不能用持有“借款合同”去有效证明自己的上述主张。或者,可以用“借款合同”加“本人陈述”进行立案,进行举证,但一旦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则主张不应被司法机关支持。

二、借款合同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章 中介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n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14: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法典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什么
    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包括有:借款出借人和借款人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借款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法典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什么?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线以及电话咨询服务!!私密咨询个人法律问题。快速解决你的困扰!债权债务纠纷咨询后决定请律师?案件找律师的优势首先,律师在诉讼案件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他们熟悉法律,可以为你提供专业且全面的法律意见,帮助你理清权益和义务的纠缠。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有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你的后盾,会让
    2023-12-11
    494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与协议区别
    一、借款合同与协议区别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协议就是合同,所以借款协议和借款合同是没有区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二、借据好还是借款合同好民间借贷纠纷是借款合同纠纷的一种,在诉讼中它要求出借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1)双方之间存在借款的一致意见,(2)出借人向借款人实际支付了款项。所以简单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据比借款合同更重要,但是复杂的(比如利息约定、还款期限、担保等事项)最好还是有白纸黑字的借款合同。三、借条和借款合同的区别(一)借条与借款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借条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
    2023-05-06
    116人看过
  • 共同借款人与借款担保人的区别,共同借款人模式是否合法
    一、共同借款人与借款担保人的区别共同借款人与借款担保人的区别如下:1.承担的责任不同,共同借款人必须承担共同赔偿责任,担保人只承担担保责任;2.诉讼时效不同,共同借款人的债权人可以在3年之内向其主张债权,对于担保人来说,一般需要在保证责任届满6个月内主张。二、共同借款人模式是否合法共同借款人模式是合法的,我国民法典有明文法律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两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在借款合同中,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作为借款人
    2023-04-14
    314人看过
  • 借款合同和借条借据的区别,借款合同怎么写才能有效
    一、借条和借款合同的区别借条和借款合同之间的区别如下:1.借条与借款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2.借条与借款合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条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条,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3.借据与借款合同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按照民间使用借条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条,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二、借款合同怎么写才能有效借款合同有效需要写明以下内容:1.借据上应写明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出借人最好留一份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备用;2.借款金额应写明借款币种,并且应当以大写记载,避免被改动;3.借款交付方式建议用转账
    2023-05-03
    367人看过
  • 今借与今借到借条的区别与相同点
    今借的贷款只表明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了贷款协议,并不能反映贷款人已经将贷款交付给借款人。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贷款人以此类借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如果借款人抗辩贷款人是否交付贷款,法院可能不支持贷款人的请求。今借到表明双方之间存在贷款合同关系,也表明贷款人已将贷款交付给借款人,一般可作为贷款人履行贷款义务的证据。但并非所有持有今借借据的贷款人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法院对贷款行为有合理的怀疑,如大额贷款,则需要审查贷款人与借款人查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贷款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贷款能力、贷款方式、付款方式等。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有的当事人持有的借据表明今借,有的当事人持有的借据表明今借。两者虽然一字之差,但法律效力不同。中国法律对私人贷款合同的效力是以贷款人实际将贷款交付给借款人为有效条件。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1.形成的原因不同(1)借条主要因借贷而产生
    2023-07-15
    116人看过
  • 民事借贷关系中收据与收条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收条:是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出借款项给他人,要求其书写借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能写“欠条”或“收条”,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收条是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
    2023-02-10
    383人看过
  • 协议和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借款合同和借款协议有区别吗
    一、协议和合同的区别协议和合同的区别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该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二、借款合同和借款协议有区别吗款协议和借款合同是没有区别的,这是因为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协议就是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三、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主要是:1.平等原
    2023-05-03
    422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与合法借款的区别是什么
    一、挪用资金罪与合法借款的区别是什么?一个构成犯罪一个不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借款的话,还了就好。二、挪用资金罪的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
    2023-04-13
    114人看过
  • 借款合同书和借款协议的区别与比较
    借款协议和借款合同是没有区别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协议就是合同,协议在法律层面上和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是一致的,所以借款协议和借款合同是没有区别的。借条与借款协议有区别吗借条与借款协议有区别,区别如下:1.借据与借款合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2.借据与借款合同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
    2023-07-06
    264人看过
  • 借条与收据区别是什么?
    一、借条与收据区别是什么?借条与收据区别在于产生原因,性质以及诉讼时效和证明力度。具体来说的话,前者产生的原因是借款存在,后者是因为借款已经归还,所以会打下收据,并且在法律性质方面,借条的存在是证明借款事实存在,收据的存在是证明借款事实消灭的。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在于:1、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2、性质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3、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
    2023-02-12
    350人看过
  • 怎么区别投资合同与借款合同
    投资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性质不同:借款协议是债权债务关系,投资协议是股权关系;2、受偿不同:在公司清算或破产后剩余财产分配不同,借款优先于投资;3、本金结局不同:借款协议以收取利息为未来回报,原则上来讲本金自身不会升值;股权协议以股利和股权升值为未来回报(前提是公司盈利),因此也存在亏损贬值的情况。4、期限不同:借款协议一般以短期为主,如1年,长的话,如5年,股权投资协议以长期为主(1年以上,长的至无限期)5、权利不同:借款协议一般无投票权,股权协议作为股东具有投票权。通俗的来说,借款合同中,借出的本金不会产生损失,无论借款方资金状况如何,本金都应当予以归还,是“保本”的。而投资合同中,因为风险加剧,则本金也可能会有损失,往往是“不保本”的。一、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方式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融资方式总的来说有两种:一是内部融资,即将自己的储蓄(留存盈利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
    2023-03-15
    119人看过
  • 借条是怎么回事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借款和借款不同。借款和借款的区别在于:1、借款和借款的性质不同,其形成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借款产生的,借款可能是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2、如果未约定偿还期限,诉讼时效从借款形成之日起计算,约定偿还期限从偿还期限到期日起计算。3、也就是说,约定偿还期限的借款和不足期限相同,没有约定偿还期限的借款和不足期限有差异。4、对于无偿还期限的借款,借款人可随时向借款人要求偿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开始计算,借款效力最长可达20年。5、未履行期限的谬误是双方过去经济交易的结算,权利人必须在谬误发行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即未履行期限的谬误从发行日起计算诉讼时效。6、如果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索取,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开始计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还款期限,时效从还款期限到期时开始计算。借条与欠条有哪些区别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如下: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
    2023-08-06
    44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的欠条和借条有何区别?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欠条和借条的规定,欠条和借条一般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名称不一样而已。因为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都存在欠条、或者借款的借款法律关系的表现形式,而法律对借款的认定,并不拘泥于用何种协议的表达方式,更加着重在协议实质内容上面,所以欠条和借条没什么区别。民法典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借条与欠条的区别:1、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2、性质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3、诉讼时效不同,约定了环款期限,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借条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3年;而欠条,如果供
    2023-07-01
    163人看过
  • 借条与欠条有区别吗,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
    【法律意见】借条和欠条的区别: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实而产生;但是欠条则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后果:譬如买卖、服务等。3、区别的法律后果:(1)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2)举证责任不同: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鉴于,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因此,欠条、借条的写法应当注
    2023-03-02
    17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规定借条与欠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借条与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3
      借条与欠条两者作为债权的一种凭证。第一,两者的含义不同。借条是双方当事人在设立权利义务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一种借款合同的凭证。欠条是当事人之间进行结算的一种凭证。第二,借条和欠条它们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产生原因只能是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了借贷关系。而欠条的产生原因则有多种,凡是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如合同之债、侵权之债等等。第三,证明力不同。一般来说借条的证明力是大于欠条的。第四,在
    • 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和《借条》有没有什么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08
      借款协议和借条的区别: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借据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二、“持有”文书的法律
    • 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区别有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16
      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区别如下: 1、成立的方式不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 3、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
    • 民法典规定有借款合同没有借条,二者有什么区别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15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因此,“持有”借据同“持有”借款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不一样的,另外还可
    • 典当借款与抵押借款的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2
      典当业务性质上属借贷行为,典当借款同银行贷款相比有以下特点:(1)典当借款手续简便快捷,只要手续齐全,当天或次日即可放款;银行贷款从签约到放款则需要15-30天左右。(2)借款用途不一样,典当借款多用于救急及短期资金周转;银行贷款多用于生产或消费。(3)典当期限最长6个月,而房屋抵押贷款期限最长三年。(4)典当除收取固定比例的综合服务费及利息外,没有任何附加费用;而房屋抵押贷款则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