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赡养义务是平均的,但是生活条件不一致的,经各方协商,可以不均等承担。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一、不赡养老人可以由谁起诉
不赡养老人可以由老人到法院起诉、法院进行调解或者判决,或者请民间组织调解。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如下:
1、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2、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赡养义务有哪些内容
1、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
2、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凡名义上收养,实际上未与养父母共同生活,或者虽经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不是该义务的主体;
3、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这里包括两个要件,一是缺乏劳动能力,二是缺乏生活来源。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则不构成后赡养义务的对象;
4、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给付生活费。这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实质特征。正常情况下,一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由于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因此,以解决温饱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著特征。
二、父母未尽抚养义务还要赡养吗
父母未尽抚养义务还要赡养。孩子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安慰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即使父母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孩子也应该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儿子和女儿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义务和权利赡养父母。有经济能力的孩子应该赡养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对不住在一起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孩子的负担能力,支付一定的赡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
丈夫去世, 妻子有没有义务赡养老人?
64人看过
-
丈夫死亡妻子对公婆有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378人看过
-
配偶有赡养丈夫的义务吗
330人看过
-
在哺乳期丈夫有义务养妻子吗
126人看过
-
丈夫已死, 妻子对继子是否有抚养义务
115人看过
-
丈夫有赡养妻子的责任吗
481人看过
-
妻子对丈夫有赡养义务的人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1(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
谁知道有没有妻子对丈夫有赡养的义务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5在婚姻家庭中,不是丈夫有没有赡养妻子义务的问题,而是作为夫妻都有权利与义务承担家庭的一切责任。承担赡养父母子女,根据实际情况共同设想去奋斗,在可行的情况下扶助支持夫妻个人的事业。夫妻中不顾现实孤注一掷去干自己的事业,难免会产生矛盾的。所以举案齐眉是最好的方法。强硬丈夫必须履行每个月交800块生活费的责职,未免过于牵强,即使得到也没有意义。得到的是钱,而不是他支持的心。
-
妻子死后丈夫有义务赡养公公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2丈夫去世后,女方没有义务赡养男方的父母。 按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人: 1、老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2、跟老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因此,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不过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但事实上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协助赡养义务也会自动解除。
-
-
丈夫死之后,妻子能否有赡养丈夫的义务?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22我国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类: 1、自然血亲的父母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 2、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主要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而公婆与儿媳之间,岳父母与女婿之间,虽然按照父母关系相称,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继承关系中另当别论)。因此,丈夫去世后,妻子不具有对公婆的赡养义务,由其他子女承担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