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从该条款的表述方式来看,我国《公司法》采用了“出资转让”的法律概念,而不是“股份转让”。受此影响,一些学术著作和实践中经常出现“出资转让”、“股权转让”等不同表述,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这两个概念的模糊性和使用的混乱性,因此,有必要对“股权转让”的法律概念进行分析我国现行《公司法》在制定时正处于新旧经济体制的交替时期。在充分考虑当时国情和立法条件的基础上,也借鉴了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作为大陆法系国家,我国公司法与台湾公司法有许多相似之处。关于股权转让问题,《中国台湾地区公司法》规定,股东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得将其出资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他人。可见,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与该款基本相同(区别在于“其他所有股东”改为“全体股东”),从表述方式上看,我国《公司法》也采用了“出资转让”的概念。但笔者认为,从公司法理论的角度来看,“股份转让”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最重要的营运资金来源,其概念更为准确,公司成立时股东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完毕后,实际上已经全部转化为公司财产,股东只能成为所持股份的所有者,但不能成为出资财产或者公司财产的所有人。在这一变化过程中,股东丧失了对其投资财产的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原有所有权。同时,他们还获得了资产收益权、重大决策权和经理人的选择权,这些都是股东的权利。因此,公司成立后,只有股东持有的“股份”才能在股东之间转让或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而不是公司成立时股东的“出资”。因此,应该是“股权转让”而不是“出资转让”
另外,在公司存在的不同阶段,由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直接影响,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所代表的财产价值必然会出现较大波动。在一定时期内,股东股份所代表的财产价值很可能大于或小于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的财产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出资转让”一词作为法律概念使用时也是不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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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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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股权转让程序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05根据我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评估、验资。 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6、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7、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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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含义是什,法律怎么规定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04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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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与债权转让的基本含义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5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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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于的其他权利和义务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包含在内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4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和义务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这有个前提,即原始股东出资到位的情况下。因此,注册资金出资到位是原始股东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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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价款含税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10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 股权转让的时候,一般不是按照每项资产来计价的,一般参考公司的净资产,也就是所有者权益总额来计算,然后再考虑一些资产溢价折价调整。应该是账面成本与市价,也就是不含税价为参考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