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权转让”的含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8:04:20 167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从该条款的表述方式来看,我国《公司法》采用了“出资转让”的法律概念,而不是“股份转让”。受此影响,一些学术著作和实践中经常出现“出资转让”、“股权转让”等不同表述,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这两个概念的模糊性和使用的混乱性,因此,有必要对“股权转让”的法律概念进行分析我国现行《公司法》在制定时正处于新旧经济体制的交替时期。在充分考虑当时国情和立法条件的基础上,也借鉴了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作为大陆法系国家,我国公司法与台湾公司法有许多相似之处。关于股权转让问题,《中国台湾地区公司法》规定,股东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得将其出资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他人。可见,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与该款基本相同(区别在于“其他所有股东”改为“全体股东”),从表述方式上看,我国《公司法》也采用了“出资转让”的概念。但笔者认为,从公司法理论的角度来看,“股份转让”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最重要的营运资金来源,其概念更为准确,公司成立时股东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完毕后,实际上已经全部转化为公司财产,股东只能成为所持股份的所有者,但不能成为出资财产或者公司财产的所有人。在这一变化过程中,股东丧失了对其投资财产的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原有所有权。同时,他们还获得了资产收益权、重大决策权和经理人的选择权,这些都是股东的权利。因此,公司成立后,只有股东持有的“股份”才能在股东之间转让或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而不是公司成立时股东的“出资”。因此,应该是“股权转让”而不是“出资转让”

另外,在公司存在的不同阶段,由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直接影响,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所代表的财产价值必然会出现较大波动。在一定时期内,股东股份所代表的财产价值很可能大于或小于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的财产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出资转让”一词作为法律概念使用时也是不准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2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债权与债权转让的基本含义
    一、债权的基本含义和产生方式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
    2023-03-28
    183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中权利和意义具体化的含义是什么
    股权转让协议不仅要书面明确、内容完整,而且要能够履行。有义务才有责任,有责任才有动力去履行。在协议中,权利义务应当细化并落实到一方当事人身上,履行主体上不得发生纠纷,导致权利义务分离例如,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a公司和B公司(关联公司)作为转让方分别将E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60%和40%的股权转让给C公司和D公司(关联公司),转让价格为1.57亿元。合同签订后,C公司、D公司支付了1000万履约保证金,并与a公司、B公司共同管理e公司的公章、工商登记资料、财务账册,但双方未就共同管理的形式达成一致。双方同意所有材料都锁在保险箱里,a、B公司拿钥匙,C、D公司掌握密码。保险柜原放在E公司根据合同,a公司和B公司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土地出让金。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公司发出终止合同函,丙、丁公司起诉法院要求进一步履行。对于谁违约的问题,a、B公司表示,
    2023-05-07
    326人看过
  • 债权转让是什么含义?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一、合同权利转让是什么合同权利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合同债权人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享有。合同权利转让可分为以下两种:1、合同权利的部分转让:受让的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共享债权。2、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原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的,该第三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中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二、未经债务人同意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吗转让债权不需要教你个乖债务
    2023-06-24
    366人看过
  • 论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一、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公司不享有自身所有权,其所有者为股东,公司不能自卖。签订这样的合同属于主体不适格,根本无法履行相关变更手续。至于某公司将取得的股权转让给他人,这没有任何法律障碍。但某公司在该次受让中不能真正获得拟受让股权,再转让已无从谈起。二、股权转让协议范本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
    2023-06-01
    494人看过
  • 限制个人股转让的含义是什么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权益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内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愿转让出资的,视为放弃对转让出资的限制和优先购买权
    2023-05-07
    133人看过
  • 租赁权转让的含义和作用
    租赁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租赁关系存在于第三人与出租人之间。转租转让一般是使用权,转让是所有权、使用权等附属权利。转租不同于租赁权的转让,两者的法律性质也不同。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有转让租赁权,转让无权转让,只授权别人使用,转让实际上是转让租赁权,不再享有租赁权。房屋转租与租赁权转让有什么区别房屋转租时并没有将租赁权进行转让,房东依然还享有租赁权,依旧是出租人。租赁权转让时,即意味着房东失去了租赁权,新的受让人成为出租人。《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
    2023-07-04
    54人看过
  • 论述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论述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论述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权转让的流程股权转让流程: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
    2023-04-16
    104人看过
  • 论股权转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保护股东利益的必要性。为了保护大股东的利益,实行资本多数决原则。由于资本多数决原则,股东会决议通常反映和代表大股东的意志和利益。公司董事会也由大股东控制。按照大股东的要求和意愿行事,小股东的地位正在弱化,以体现公司的民主和公平,应赋予小股东相应的权力,以应对大股东滥用权力或侵权行为(2)维护公司良好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成立的目的是盈利。公司资本或股东出资与公司及公司本身有重要关系。《公司法》确立了三项资本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资本保全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公司资本原则是公司在设立、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为确定资本的真实性和安全性而必须遵循的法律原则,股权转让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良好的经营需要(3)它是由股权的独立性决定的。股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权利,是投资者转让被投资财产所有权的一种民事权利。它包括财产权和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具有请求权和支配权的性质。股东投资的目的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公司是追
    2023-05-07
    102人看过
  • 威胁论与股权转让的金融安全
    (一)威胁论的主要依据1.控制经济命脉。有研究者模拟了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的攻略路线图:参股、入董事会、掌握信息以增资或收购方式增加持股向官方施加压力、人民币升值、外资所持人民币资产升值出口下降、财富外流、宏观经济恶化资本账户开放、人民币自由兑换减持股份、投资和利润兑换成外汇撤离人民币大幅贬值、引发金融危机外汇回流再兑换成人民币,进一步增持或收购中国金融机构股份控制金融资本,掌握经济命脉,影响中国政治。2.资本金杠杆效应。资本金具有显著的杠杆效应,即少额资本就可以控制大量的存贷款资产。目前中国银行业的平均资本充足率还不足8,如果外资占到银行业总资产的5,几乎可以控股整个中国银行业。从资本金角度看,目前外资占国内银行总资本的比例已经达到15,外资已经在中国银行业中形成重要的存在。这种潜在的威胁因素不可忽视。3.新式金融侵蚀。王森根据对山西票号衰亡的研究指出,外国通过新式金融对旧式金融的侵蚀,进
    2023-08-17
    486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否包含土地使用权转让
    股权转让中涵盖了包括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在内的支配权的转移,但不能说股权转让就是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个人股权转让流程及材料1、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原件,2、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除公司(企业)章程和验资证明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原件(不能提供公司(企业)章程和验资证明的出示),4、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原件(委托代办时出示),5、完税凭证原件(已经解缴税款的出示),6、结婚证原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夫妻关系的出示),7、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出示),8、能够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赡养、抚养关系的出示),9、中介机构评估核实的净资产评估报告的原件(知识产权
    2023-02-21
    305人看过
  • 债权转股权的含义及相关概念
    (一)债权转股权1、是指公司的债权人将其对公司享有的合法债权转为出资,增加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行为。2、被投资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股东作为公司的债权人将其对本公司的合法现汇外债债权转为出资的,适用本办法。3、债权转股权不适用于公司设立。(二)债权人1、债权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对被投资公司股东的相关规定。2、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三)被投资公司1、被投资公司应当是住所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
    2023-03-06
    255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否包含债权的过户?
    不是,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并不是转让债权债务,公司的债权债务是由公司承担的,股权转让只是股东将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问题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四、
    2023-07-02
    128人看过
  • 商标权转让的含义,保护的意义是什么?
    一、商标权转让的含义商标转让的含义为商标权主体的变更,即在不改变商标权的客体和内容的前提下,实现商标权人的更替,原来的商标权人通过商标转让行为放弃对注册商标的权利,新的商标权人通过受让行为获得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法也规定转让注册商标应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故任何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擅自转让其注册商标的行为,割裂了商标权人同注册商标的关系,本质上都是对商标权的侵犯,原来的商标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确认商标转让行为无效的民事诉讼。二、商标权保护的意义是什么商标保护的意义在于:1.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商标是一个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商誉和知名度的载体,它体现了一个企业的品牌形象,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是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之一,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2.有利于企业开拓和占领市场3.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商标数量多少,品牌知名度如何,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
    2022-06-14
    92人看过
  • 名义出资股权的转让问题
    公司实践中名义出资情形很多。公司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出资设立公司或者认购公司股权,并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公司文件上以他人名义记载股东资格,由此所产生的股权转让纠纷,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名义出资人向第三人转让股权而实际出资人不同意转让而产生纠纷,即名义出资人转让股权纠纷;二是实际出资人向第三人转让股权而名义出资人不同意转让而产生纠纷,即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纠纷。解决这些纠纷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股东资格并确认谁享有股权。(一)股东资格的认定名义出资人或者实际出资人,谁具有股东资格,谁就有权转让股权。长期以来,学界和实务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实质说”认为,出资为取得股东资格的对价,实际出资人具有与公司建立股东关系的真实意思表示,实际出资人应确认为公司股东;“形式说”认为,名义出资人已经公司章程记载和公司登记,符合法律规范意义的形式特征,名义出资人应确认为公司股东。上述两种观点实际
    2023-06-09
    93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论述股权转让程序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05
      根据我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评估、验资。 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6、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7、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8
    • 股权转让的含义是什,法律怎么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04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债权与债权转让的基本含义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5
      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
    • 附属于的其他权利和义务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包含在内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和义务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这有个前提,即原始股东出资到位的情况下。因此,注册资金出资到位是原始股东的法定义务
    • 股权转让价款含税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10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 股权转让的时候,一般不是按照每项资产来计价的,一般参考公司的净资产,也就是所有者权益总额来计算,然后再考虑一些资产溢价折价调整。应该是账面成本与市价,也就是不含税价为参考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