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伪造或者出售伪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1.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违反国家规定和破坏国家税制的故意犯罪行为。2.构成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3.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仿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形状、样式、色彩、图案等,使用各种仿制方法制造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将伪造的增值税发票出售、进行牟利的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其中的一种行为就构成犯罪。法律对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刑事责任规定了三档处刑幅度,人民法院可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根据本条的规定和案件的情况,选择适用相应的刑罚规定。第一档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这档刑没有规定数额多少,只要有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就构成犯罪;第二档刑为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三档刑为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对“数量较大”、“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量巨大”、“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没有作具体规定,一般是指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本数、份数较大、巨大的,或者是指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屡教不改的、以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常业等。对既有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又有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法律规定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由于这一刑罚比较严厉,所以,在适用这一刑罚时,要严格掌握构成条件,即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这三个条件。单位犯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刑事处罚量刑
l、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1)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30万元以上的;(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所谓情节特别严重,可分为伪造、出售的数量巨大与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两种情况。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00万元以上的;(3)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接近数量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4、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1000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1)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因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l00万元以上的;(3)给国家税款造成实际损失50万元以上的;(4)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对于数量或面额的计算。根据以往的有关司法实践,如果伪造并出售同一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或者票面额不重复计算。如果伪造并出售的不属于同一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应累计计算。
5、单位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百零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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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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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构成要件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91、客体要件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我国实行改革,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度,是深化改革、促进竞争、公平税负和保障国家税收的需要。 2、客观要件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在客观方而表现为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行为方式。 3、主体要件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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