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程序(试行)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2-09-28生效日期:
2002-09-28发布部门:北京市国有土地管理局发布文号: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有关单位:随着我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以及政府机构改革及固定资产投资程序的改革,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程序已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程序(试行)》,现予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局。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和租赁,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土地出让申请申请人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提出土地出让申请,并准备有关文件(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规范、齐全、真实、有效,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图纸可按原图大小复印,也可缩印,复印文件应清晰,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土地出让申请上必须留有申请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报送市国土房管局。依项目进展情况不同,提交的材料如下:
1.1一般项目需提交的材料:土地出让申请(原件);关于地价方面的文件:已审定地价水平的提交地价水平通知单和1份地价评估报告;未审定地价水平的提交3份地价评估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有关规划方面的文件:规划意见书及附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附图;设计单位出具的地上、地下及规划用途建筑面积的说明;钉桩成果通知单;关于土地权属及权属来源的文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征地批复、划拨批复、建设用地批准书;与原用地单位的协议书;原用地单位同意申请用地单位办理出让手续的证明;关于申请用地单位的文件:申请人法人资格证书或执照(加盖发证部门审核专用章);属合资、合作公司的,提交合资、合作公司的合同、章程、经贸委批准成立公司的批复、批准证书;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竣工核验单》、房地部门的测绘成果等文件的,提交相应文件;已由公安部门审定门牌号的,提交公安部门的审定文件;其他文件。
1.2已竣工项目并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现状房地产项目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土地出让申请(原件);关于地价方面的文件:已审定地价水平的提交地价水平通知单和1份地价评估报告;未审定地价水平的提交3份地价评估报告;《房屋所有权证》关于土地权属及权属来源的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征地批复、划拨批复、建设用地批准书;其他权属来源文件;关于申请用地单位的文件申请人法人资格证书或执照(加盖发证部门审核专用章);属合资、合作公司的,提交合资、合作公司的合同、章程、经贸委批准成立公司的批复、批准证书;根据项目情况,需提交有关建设计划、规划及工程建设文件的,按照第1.1条的内容提交;其他文件。
1.3数套商品房买卖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需要提交的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主要如下: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2、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3、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属于他物权设定;转让属于他物权转移。4、交易市场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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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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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办法,北京市划拨土地转让有哪些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8第一条为加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规范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依法批准,缴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后,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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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的承租人可否将租赁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天津在线咨询 2024-08-2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获到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肯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做法。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类型如下: 1、依出让方式获到土地使用权,已签订出让合同,交清地价后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2、已建建筑物的出让用地、行政划拨用地和历史用地,且产权属同一主体的,在符合现行规划前提下,土地使用者选择转让他人改造或与他人合作改造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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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出租有哪些区别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61、土地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经营权,经发包方许可后,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一种行为,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转让将使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转让的农户必须有确实的非农生活保障。 2、土地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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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1-08-28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文件: 1.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2.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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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怎么写湖北在线咨询 2021-06-06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转让人(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受让人(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三、甲方带租约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证号为第号、地号,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其四至见宗地图,并给双方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随之转让(地上附着物遵循原租赁合同的内容属承租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