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赠引起的股权转让,该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8:33:18 215 人看过

问:因继承、遗赠、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等原因造成的股权转让问题,受让人能否自然取得原股东在公司的合法地位,股权分为自利权和共益权。所谓自利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投资收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共同利益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提案权、表决权等,自利的取得是股东的最终目的和共同利益的价值基础;互惠权的行使是自利权顺利实现的手段,是自利权实现的保障。二者有机结合,形成一个完整和谐的公平[3]

有机整体,股权是股东在丧失出资所有权的基础上,参与公司经营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是自利权与共有权相结合的权利。虽然股东权益是其个人的合法财产,但受让人因其转让而不能享有公司原股东权益。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是合资公司,股东之间有高度的信任,受让人可以享有纯产权,即自利权。继承人和继承人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和其他共同利益,必须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否则将违反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的股东自愿和相互信任的原则,股权应当及时确认,以保护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的发展。也就是说,收购继承人或者受赠人的股权,必须经过全体股东的同意。如果他们不同意,他们应该购买他们的股份。不同意、不购买的,可视为受让人,自动取得原股东身份,可以自由控制其股权。受让人不想取得股东身份的,可以进入普通股权转让程序,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能否分割和部分行使?受让人只能通过放弃共同受益权来行使自身受益权,实现股权,这是对传统的“股权不可分割”理论的突破。公司法没有规定。也就是说,受让人可以享有原股东的出资所得,包括公司解散后的财产请求权,但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事务没有表决权,只有原始股东才享有共同利益权。如果受让方愿意以这种方式享有股权,其他股东也没有必要不承认,因为股东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因此,这种方法是可行的,因为它既尊重了原股东的转让意图,又保证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不受外界干扰,在股权表决时仍保持原有状态,可以排除该表决权的份额,剩余表决权的多少作为比较的完整参数。但为维护公司稳定、安全的经营,保护各方利益,排除表决权的份额,即仅享有自利权的股权,不得超过一定比例。对于夫妻财产分割所带来的问题,笔者建议应小于10,因为法人有独立的产权,夫妻在公司中只有股权,所以不能混淆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夫妻双方以家庭财产入股,以信托关系成为股东名册上的股东,仅为一方,不能以支取的方式分割原家庭财产的,那么离婚时如何保护另一方的利益

本着维护公司协调稳定发展的原则,在一方与其他股东高度信任关系的基础上,对股权进行评估,享有股权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股权价值的一半。原来经营公司的夫妻仍享有全部股权。这样,更好地维护了公司的正常经营,也解决了夫妻财产引发的股权转让问题。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如果婚前公司由一方投资,则不存在财产分割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5: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是否包括继承股权
    一、股权转让是否包括继承股权(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则主要由《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其内容如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权的继承和赠与,均属于转让行为,只不过前者是法律事件,不必经过合意而发生股权转让,而后者是法律行为,需要经过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进行股权转让。关于股权继承,《公司法》第七十六
    2023-05-06
    111人看过
  • 股权继承和赠与会不会适用转让规则
    一、股权继承和赠与会不会适用转让规则股权继承和赠与适用转让规则,股权质押也是,为了保护有限公司人合性。若是没有合理理由的赠与,是需要缴纳税款的,转让股权时应当进行股权的价值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二、股权继承是什么股权如何继承股权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继承股权的行为。股权继承应当变更股东名册,股权向第三人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因为有限公司更具有人合性。《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2024-01-27
    467人看过
  • 继承的股权转让要交税吗
    一、继承的股权转让要交税吗股权继承所涉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与印花税。在股权继承中,继承人没有因取得股权而支付任何对价款,被继承人也没有因为股权继承取得任何股权转让款,就不存在应税所得。所以继承人继承股权时,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如果继承人再次转让继承股权的,则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额为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原值及合理费用。因继承人继承股权时并没有支付任何价款,故继承股权的原值按继承人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被继承股权的原值之和来计算。将被继承股权变更登记至继承人名下时,继承人需按股权注册资本的0.05%缴纳印花税。二、如何办理股权继承(一)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两个以上的规定,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比例进行继承。(二)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关
    2023-05-03
    259人看过
  • 怎么继承被继承人的股权遗产
    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股权继承纯属普通财产权利的继承问题,任何人不得限制继承人依法取得股权,包括股东资格和股权的价值。但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章程可以对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作出必要限制,包括授权其他股东或者公司以公允价格收购继承人继承的股权。但在章程条款没有限制规定的情况下,继承人有权继承股权和股东资格自身。理由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虽有人合性,更具有资合性,其人合性远不如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色彩强烈。实践中,人们经常过分强调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而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性强调不足,甚至以人合性否定资合性,不免有以偏概全之嫌。如果投资者非常偏好投资者间的人合性,大可不必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合伙企业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既然选择了有限责任公司,就等于承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不再具有绝对的人合性。当然,倘若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强调股东之间的高度人合性,法律亦应尊重。继承人虽可取得股东资格,但并
    2023-06-29
    447人看过
  • 股权转让前的债务承担该怎么做
    股权转让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有关的登记,然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转让人负责偿还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前的债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工商注册可以更换股份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是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如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即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严格履行。未进行工商变更手续,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无论是公司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只要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者工商变更登记,是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进行。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未生效,就不可能发生股权转让的后果,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者工商
    2023-06-26
    207人看过
  • 遗赠可以转继承吗
    一、遗赠可以转继承。转继承适用的条件如下: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3、不与遗赠安排有冲突。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赠另有安排的除外。 二、转继承不受次数限制吗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二次继承等,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我国法律规定,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而且转继承不受次数限制。三、转继承的条件是怎样的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
    2023-03-26
    444人看过
  • 继承权转让怎么写
    继承权是不能转让的。继承权是一种依附人身关系的权利,它与个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这实际上是以法定继承人身份行使了自己的继承权,只是把继承来的一份遗产,再赠与别人的一种行为。此时,继承人不是转让继承权而是转让的财产所有权。一、遗赠是遗嘱中的一种吗遗赠不是遗嘱的一种,只是遗赠与遗嘱,都是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方式,都须具备遗嘱的有效条件才能有效。但是两者具有以下区别:1、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主体范围不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而不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不能是国家或者集体。2、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时,须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的明示的意思表示。遗嘱继承人接受继承的,无须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遗嘱继承人未表示
    2023-04-11
    472人看过
  • 股权法律问题:股权继承和赠与是否符合转让规则
    股权转让同意规则适用于股权继承和赠与。公司章程可以就股权继承作出明确约定。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可以依照公司法继承股东资格。继承人为原公司股东时,股权继承不存在任何障碍,因为这并不侵犯公司的人合性,相当于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继承人不是公司原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权的,可能损害公司的人合性。因此,在这个时候,关于股权继承应由公司投票是否同意,在公司其他股东超过一半的同意下,继承人继承原股东的资格。但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继承人继承股权的,异议股东可以以合理价格购买股权。股权变现后,继承人取得股权变现价值,不损害继承人的财产利益。这里需要澄清的是,继承的目标只能是财产权,自然人的人身权一般不能继承。因此,只要继承人的财产权不受损害,一般股权转让的同意规则应适用于继承发生的股权转让。有限公司股权继承转让会有什么要求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2、继
    2023-07-05
    211人看过
  • 分配股利后转让股权该怎么办
    一、股权转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是股权转让最重要特征,即股权转让是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新股东完全取代原股东地位,而非部分权利和义务的转让。股权转让概括性原则决定股权转让的法律效果不同于一般财产权的转让效果。债权或物权转让时,转让双方可约定仅转让物权或债权中的一项或部分权能或权利,如约定保留所有权的财产买卖,而股权转让则不能有任何保留。同时,股权产生于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社团法人具有一定人合性。因此,股权转让须兼顾他人利益。二、股东转让股权意味相应的股利分配请求权也一并转让《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优先权、退股权、股份转让权、股东名册变更请求权、股票交付请求权等自益权和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共益权。在这众多权利中,股利分配请求权无疑是股东各项权利的核心。《公司法》第三十五条也明确了股利分配请求权的规定。但是股利分配请
    2023-03-17
    20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和股权转赠一样吗
    一、股权转让和股权转赠一样吗股权转让和股权转赠不一样。股权转让与赠予的区别为:股权赠与往往是无偿的,而股权转让双方约定有明确的价款;股权赠与在股权转移到受赠人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是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转让人不能反悔,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股权无偿转让合同要交税吗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平价和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主管税务机
    2023-05-22
    462人看过
  • 股权转让引起的纷争怎样解决会更好
    一、股权转让引起的纷争怎样解决会更好1.协商和解。协商解决是争议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依法谈判、磋商,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2.请求调解。即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经过中立的第三方的努力,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3.根据争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机构对纠纷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请求解决的纠纷,依法审理、调解、裁决等居中公判的准司法行为。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又不想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股权转让在什么情形下无效股权转让在以下情形下无效:1.违反公司法关于现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股权转让需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方可转让,否则股权转让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2.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若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有限制性的规定,而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违
    2023-07-05
    463人看过
  • 引起股权转让变动的情形有哪些
    一、引起股权转让变动的情形有哪些引起股权转让变动的原因有股东转让股权,股权被强制执行,回购请求权的行使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用来对抗善意的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二、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公司股权转让有下列情形:一、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三、股权的强制执行而引起的转让。四、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五、股东资格的继承取得引起的股权法定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
    2024-01-29
    434人看过
  • 股权转让撤销权纠纷引起的原因是什么
    引起股权转让撤销权纠纷的原因有:1、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股权转让协议;2、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股权转让协议;3、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订立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撤销权纠纷引起的原因是什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
    2022-06-24
    225人看过
  • 继承人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
    一、继承人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一)股东会和董事会需就股权转让事宜形成决议。(二)转让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三)转让方和受让方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四)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二、公司股东过世变更股权的程序是什么有限公司的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可继承股权,可凭死亡证明、公证继承文书或者法律文书申请变更。变更股东的办理程序如下:(一)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二)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三)在5个工作日
    2023-05-03
    371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引起的诉讼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1)请求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的诉讼;(2)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诉讼;(3)请求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诉讼;(4)股权转让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而形成的诉讼;(29)要求出资不实或其他有出资瑕疵的股东民事责任承担引起的诉讼;(5)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或挂名股东转让股权而引起的股权转让纠纷;(6)因股权继承引起的诉讼;(7)因股东离婚分割股权产生的诉讼;(8)因股东分立或合并涉及
    • 股权转让没有人继承怎么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1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同时,取得该遗产的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也应在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遗产因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时,若有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
    • 股权转让引起的债权人连带责任承担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20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可以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风险提示: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
    • 继承权能否转让继承人可以转让遗产权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13
      继承权可以放弃,但不可以转让。因为继承权作为法定权利,其与身份紧密相关,有别于一般的民事权利,故不可以转让。但在继承完成后,继承人可以将所继承的财产所有权转让或赠与其他继承人。
    • 因股权转让引起的股权被强制执行该如何处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24
      因股权的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除应符合一般股权转让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或受下列因素的限制: 1、有强制执行的依据。 2、执行时履行通知义务。 3、股权强制执行的范围应限于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债权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