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合同计价方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20:04:07 321 人看过

1、固定总价模式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

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模式是国际通行的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模式,该模式对于发包人而言更有利于项目投资的控制并可以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项目的费用一般由勘察设计费、工程设备费、必备的备用品备件、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技术服务费、暂估价和其他费用组成。

房屋建筑工程因其不含生产设备和工艺设备,在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时,以项目投资估算或者以初步设计概算为基础确定招标控制价,以中标价为固定合同总价,除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发包人引起的变更、不可抗力、政策性风险引起的价格调整外,总承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模式的特点主要有:

(1)发包人建设投资在招投标结束后便可相对固定,总承包合同允许合同价调整的情况相对较少,最终结算金额变动相对较少,工程结算审计较简单,发包人的成本管控压力小。

(2)固定总价模式下,承包人在符合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功能需要及发包人要求下进行设计优化后节约的投资由承包人享有或者与发包人共同享有,承包人设计优化和改进施工技术的积极性高。

(3)发包人风险小,管理工作相对简单。固定总价合同模式下除政策调整和不可抗力外,项目中的可调价内容少,业主不需要花大量精力处理和总承包方之间的签证联系单,大大减少的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4)固定总价包干模式下总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较大,因此在报价时需考虑较多的风险费用,故合同总价相对较高。

2、固定单价模式

固定单价合同模式是指按招标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工程总承包发包时往往只有项目的功能要求和相关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无法像传统施工招标那样采用确定的基于施工图的工程量清单,发包人一般只能根据设计方案、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清单项目和工程技术指标编制本项目的模拟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清单进行报价,从而形成签约合同价。

EPC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依据最终审核批准的施工图重新核算实际工程量,调整清单中的缺、漏、错项费用,并进行计量、支付和结算。

对于招标过程中无法事先计算数量的工程量清单也可以仅提供项目,不提供数量,投标人根据自行设计的图纸、清单计价规范编制投标报价书,填报数量、综合单价及综合合价,该部分的合同价以中标人的深化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为基础按照投标价进行包干。

固定单价合同模式的特点主要有:

(1)避免了审计风险。结算时的工程量按实结算,项目中的清单单价也是招标过程中经竞争性报价获得的,结算时的计量和计价依据和传统清单计价模式一致,有利于最终的结算审计。

(2)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费用处理可参考清单计价规范要求,即相同项目和相似项目可以参考合同清单价格,以减少争议。

(3)编制模拟清单工作量大,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人员水平要求高,人员素质对模拟清单编制质量影响巨大。招标文件准备时间较长,不利于项目快速推进;

(4)因清单是模拟的,不是按照施工图编制的,不可避免地存在缺、漏、错项情况,EPC项目设计在承包人职责范围内,承包人可以对设计做出调整,形成新增清单项目,争取重新确定价格,获取额外利润,这样工程造价风险中量的风险又由承包商转移回了发包人,工程造价难以控制。

(5)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会绝对排斥发包人对项目的过多干预,适用于工程指标比较复杂的项目。但建设过程中发包人造价审核工作量大,建设成本管控存在较大压力,管理成本亦较高、结算也较复杂。

3、费率下浮模式

费率下浮模式报价模式是传统的成本加酬金模式的一种,项目招标时,以项目立项批准的投资估算或方案设计对应的项目投资估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及设计费等为基础确定招标控制价,要求投标人以下浮率报价,最终以招标控制价×(1-中标下浮率)确定签约合同价(暂定价)。

总承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后,以通过审查的施工图为依据,采用合同约定的计价定额、费率、信息价、签证价编制施工图预算,经发包人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结合中标下浮率确定合同总价。

设计费、技术服务费、总承包管理费等可以按总价包干、费率包干、综合单价包干。

费率下浮模式合同的主要特点有:

(1)招标资料简单,招标前期时间短,经济标评审便捷,可快速推进招投标工作,有利于项目迅速启动且计量原则清晰,便于项目预算编制、费用审核、结算编制。

(2)施工过程中有大量的认质认价工作,价格纠纷较多,成本控制难度大。

(3)施工图预算的措施项目清单主要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承包人常会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增加额外非必要措施或故意采用经济性较差的措施以增大措施费用预算获取额外利润。

三、个人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和解或调解

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通过自行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由当事人以外的调解组织或者个人主持,在查明事实和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引导,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友好地解决争议。

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争议,可以节省时间,节省仲裁或者诉讼费用,有利于日后的继续交往和合作,是当事人解决合同争议的首选方式。但这种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提起调解要靠当事人具有诚意,达成和解后要靠当事人自觉地履行。和解和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进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强迫对方当事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第三方也不能强迫调解。

2、仲裁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具有办案迅速、程序简便的特点和优点,而且进入仲裁程序以后,仍然采取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方法,先调解,后仲裁,首先着力于以调解方式解决。经调解成功达成协议后,仲裁庭即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和裁决书都具有法律效力

提请仲裁的前提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订立了仲裁协议,没有订立仲裁协议,不能申请仲裁。仲裁协议包括合同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附属于合同的协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附属于合同的协议,被视为与其他条款相分离而独立存在的一部分,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失效或者被确认无效,均不影响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的效力。国内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在发生争议后到国内的任何一家仲裁机构仲裁,对仲裁机构的选定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限制。

3、诉讼

如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也没有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或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包括涉外合同的当事人,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提起合同案诉讼,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

经过诉讼程序或者仲裁程序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或调解书,当事人应当履行。如果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不履行判决、仲裁裁决或调解书,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执行。执行也就是强制执行,即由人民法院采取强迫措施,促进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合同当事人在遇到合同争议时,究竟是通过协商,还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去解决,应当认真考虑对方当事人的态度、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自身的财力和人力等实际情况,权衡出对自己最为有利的争议解决对策。

一、招投标阶段施工企业造价管理风险分析

1、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是指如果建设项目风险事件一旦发生,项目风险的直接或间接后果将造成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提高。引起经济风险的因素一般有以下四个方面:

(1)项目所需资源的单价上涨。如施工过程中材料单价的上涨和人工单价的上涨等等。

(2)工程设计的不完整、不详细、不清楚,给施工和投标报价带来的风险。

(3)工程承包范围是否清楚,承包内容是否明白无误。不要因为工程承包范围不清楚造成互相扯皮,增加项目的风险。

(4)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适合的施工方案,并根据该方案定出准确的报价,如果到施工时才发现原先制定的施工方案不合理要重新制定,则很有可能造起造价的提高风险。

2、工程量风险

(1)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的风险

工程量清单规定招标单位给出工程量清单,对其偏差负责,在结算时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招标单位为了规避工程量计算错误的风险,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多少范围内比如正负百分之三,不得调整;或者规定有投标单位复核工程量,负责校正,如果在投标阶段不提出,则视为没有偏差,结算时也不调整。这样招标人就把工程量编制的责任和风险又全部推给了投标人。如果施工企业不能摆脱清单责任,业主就可以随时以投标人报价里包含的所有工程风险为由来打压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将不得不额外承担不应由自己来担的工程量风险。

(2)工程量清单缺项的风险

虽然在计价规范中规定:“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企业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但承包企业提出的漏项项目往往在投标时就应在投标书中有所体现才易为业主接受和有利于与业主在价格上协商。如果承包企业在审核工程量清单时,没有及时发现漏项或发现漏项却没有向业主提出异议,施工过程中想通过索赔来获得相应的工程款是很困难的,如果想得到一个有利的价格则更难。

(3)合同风险

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使合同质量很高,其中隐含了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和业主的反索赔条款。再加上承包商很难权力对等参与合同谈判,往往受制于业主,这样就很容易被业主牵着鼻子走,自然就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性,承包商十分轻信业主在合同以外的妥协和承诺,轻率的签定了既没有法律约束力,又无法兑现的“君子协定”,承包商对签定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明显不足,对业主的资信和合同的公正性缺乏严格的分析,承包商对合同缺乏识别力,为合同条款不全,不完备,不具体,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条款时,没有辐射能去修改完善它,不自觉地接受了合同中大量隐含风险,最终在合同施工导致了承包商的损失。因承包撒欢能够对合同审查不严引起的合同漏洞,缺陷造成了不应有的合同风险,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7: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计风险相关文章
  • 承包人违约解除施工合同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合同纠纷律师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物力。2、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3、仲裁解决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当事人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1)仲裁期限。(2)仲裁机关及管辖。(3)仲裁效力。4
    2023-04-19
    224人看过
  • 按承包方式,施工合同可分为
    根据承包方式的分类,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以下几类:1。EPC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包括工程建设的全过程。2。工程分包:指总承包人将中标工程的一部分或一个单项工程分包给另一分包人完成的合同。总承包方分包的工程必须是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允许发包方分包的部分。分包合同:指承包人之间签订的分包合同,实际上是合同权利的转让,即中标人将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转让给其他承包人。劳务分包合同:通常称为结算合同,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劳务提供方保证提供完成工程所需的全部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除劳务项目外不承担任何其他风险。5。劳动合同:指发包人、总承包人或分包人与劳务提供人签订的雇佣劳动力参与施工活动的协议。6。联合承包:由两个以上合作单位以总承包人的名义,共同承包某一工程的全部工作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施工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
    2023-05-02
    256人看过
  • 是不是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
    法律咨询:总承包管理费是否仅在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合同中确定?律师回复: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第十五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和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建筑工程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第十七条建设工程发包中,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利益。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回扣或其他好处的方式承包工程。第十八条建设工程造价由承包单位和承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采用招标方式授予合同的,其费用约定应当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2023-05-07
    390人看过
  • 能否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转让给乙方?
    不能转让。建筑工程实施总承包的,总承包合同不得转让。但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承包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因此,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合同都是不可以转让的。分公司能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吗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如果超过了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则总公司是不能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因为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而且分公司签订合同的需要有需要有施工资质和营业执照。如果分公司超过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的,则如果没有经过总公司的追认会导致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
    2023-07-06
    327人看过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按计价方式不同可以怎么分
    计价方式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一、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特征1、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即主要作为基本建设工程的各类建筑物、地下设施附属设施的建筑,以及对线路、管道、设备进行的安装建设。2、合同的主体存在限制。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有限制的,承包人只能是具有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资格的人。根据法释[2004]14号第一条的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登记的,或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该司法解释第5条确认,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当事人请求按照合同无效处理的,不予支持。3、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型。由于建设工程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工程建设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较大,在建设工程合
    2023-06-25
    315人看过
  • 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施工范围包含哪些
    一、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施工范围包含哪些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发电工程、11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二、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1、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2、企业主要人员(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三、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2、企业主要人员(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2)技术负
    2023-06-07
    160人看过
  • 总价包干合同有部分没施工需扣除吗
    1、首先看合同约定。2、总价包干合同,原则上价格、量的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而且,如果施工图纸和投标图纸没有变化的话,量没有算准中标人也有责任,也要考虑该部分是否是中标人的不平衡报价之处。因此倾向于按照清单量调差。若按照实际图纸量调差或计算,事实上就打破了总价包干合同的盘子。3、调差倾向于只调材料费。最终调价的过程从法律上讲属于协商的过程,双方协商,给承包商一个合理的成本价即可。一、建筑工程总价包干合同中总价包干是什么意思?总价包干是指在甲方发给乙方施工图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报价,乙方报价包含了甲方施工图要求的所有工程量,在没有重大设计或者材料变更的前提下,最终结算价格就是合同价格。简单的说就是乙方在报价过程中,必须要把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上的工程量算全,不能漏报,如有漏报或者少报,不好意思,甲方不会给乙方签署任何费用追加,俗称一口价。在最后结算时,除非是甲方变更设计或者变更材料所造成的,所有追
    2023-03-26
    284人看过
  • 工程承包方式是什么,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一)总承包。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二)独立承包。所谓独立承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业主)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自己负责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自独立对发包人负责。(三)联合承包。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四)挂靠承包。一、工程承包主要有哪些类型?(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等。(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3)制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
    2023-05-07
    314人看过
  • 总价包干合同未施工部分怎么扣
    固定总价工程项目中,部分没有施工的部分项目,按照固定总价换算该部分费用直接扣除(理由是合同没有明确条款,即按照正常推理进行计算运作;若有异议则需要双方另行补充协议约定)一、单价包干和总价包干的区别是什么1、单价包干就是组成的人工、机械、材料和管理费及税费均按照双方约定或者政府部门的指导价做为计算依据;总价包干就是无论人工、材料、机械及管理费、税金等打包一囗价,不计过程中材料价格的跌涨,存在一定的风险。2、以国家和地方定额价承包和总造价包干,如是定额价承包审计结算按照实际所完成的工程计算出各分项工程量套各项定额价、信息价、根据国家和地方所规定的各种取费进行取费计算;如是总造价包干,有按建筑面积每平米多少钱或按预算总价下浮几个点,要根据你合同来审计结算,(包干价当然是包括所有费用)。二、工程施工合同扰民该怎么办施工前充分考虑、评估施工扰民的程度与后果,采取必要工程技术措施尽量减少扰民,并划拨合
    2023-02-06
    277人看过
  • 国际工程承包按计价方式划分
    1、固定价格合同,或称总包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双方需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承包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2、成本加费用合同:是指承包人垫付项目所需费用,并将实际支出费用向发包方报销,项目完成后,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约定的报酬。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1、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如何签订具体的合同条款,更重要的是当具体条款中基本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对应的条款会成为签约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2、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3、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4、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总包合同应当将各方关系和责
    2023-06-28
    52人看过
  •  招标合同中有哪些承包方式?
    招标承发包方式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通过招标方式达成承包合同的方式。根据题目所给的信息,招标承发包方式包括直接发包、招标发包、内包和外包、包工包料、包工半包料和包工不包料、总包和分包等几种方式。这些方式在工程建设中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优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承包方式,以达到工程的优质、高效和低成本的目标。招标承发包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直接发包和招标发包;根据双方隶属关系的不同,可以分为内包和外包;根据材料供应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包工包料、包工半包料和包工不包料;还可以根据包工层次的不同,分为总包和分包。 依 据 发 包 方 与 承 包 方 关 系 划 分发包方和承包方是指在承包经营活动中,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和承包项目的乙方。发包方是发包行为的主体,通常处于主动、有利的地位,能够左右企业承包的基本经营目标,进而对承包经营的实施效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3-09-29
    201人看过
  • 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必备知识
    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分公司能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吗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如果超过了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则总公司是不能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因为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而且分公司签订合同的需要有需要有施工资质和营业执照。如果分公司超过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的,则如果没有经过总公司的追认会导致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
    2023-07-04
    102人看过
  • 合同价款和计价方式
    合同中的价款,包括价格和计价方式。价格,又包括单价及总价,价格是否含税、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计价方式,则包括计价单位、计价时间、计算方式等。在合同中均应明确约定,如长期合同中,市场价格浮动对于合同中价款影响较大的,则应该约定市场价格浮动的处理方式。一、合同价款、计价方式条款约定的注意事项1、合同价款价款约定上应当注意一定要有大写的价款,而且合同中价款大小写应当一致。如有按照单价进行计算,应该明确表明单价以及总价的核算方式。在一些企业的合同中,出现过一些总价计算错误的情况,应该加以注意。如果涉及到一些涉外采购的,应该明确约定以何种币种进行结算,以防止因汇率变化而出现的币种升值或贬值问题。2、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应约定明确付款方式,付款作为买方最主要的义务,主要涉及付款条件(先付款后发货、或先发货验收合格后再付款)、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转账支付的需提供对方账户信息)、发票开具(先开票后
    2023-04-04
    58人看过
  • 承包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可以转让吗
    施工总承包合同是可以转让的。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有权收回在承包期以内不得予以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二、土地确权后可以调整吗土地确权后是可以调整的。土地确权后,当事人可以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管理部门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2023-06-24
    171人看过
换一批
#审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计风险是对含有重大不实事项的财务报表产生错误判断的可能性。它不包括审计人员可能误认为财务报表含有重要差错的风险,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往往可以重新考虑或增加审计步骤,这些步骤经常使审计人员得出正确的结论。审计风险的大小受内在风险、控制... 更多>

    #审计风险
    相关咨询
    • 国际承包工程的合同计价方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1
      国际工程承包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部门、公司、企业或项目所有人(一般称工程业主或发包人)委托国外的工程承包人负责按规定的条件承担完成某项工程任务。国际工程承包是一种综合性的国际经济合作方式,是国际技术贸易的一种方式,也是国际劳务合作的一种方式。之所以将这种方式作为国际技术贸易的一种方式,是因为国际承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包含有大量的技术转让内容,特别是项目建设的后期,承包人要培训业主的技术人员,提供所
    • 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是哪些样的,有哪些格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6
      关于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回答为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房屋建筑工
    • 施工总承包合同封面施工总承包合同怎么填写?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8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 安装工程安装总承包方可以施工总承包方与施工单位合同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02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发包人不得将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可以将其承包的部分工作移交给第三人。第三与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对其完成的工作成果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所有建设项目分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
    • 按合同计价方法进行划分,招标发承包方式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
      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可调总价。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可调单价。成本加酬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