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1、办理无需许可证的《个体户营业执照》,要到辖区工商所申请办理,需提交的材料有:经营者相片、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即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2、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执照。
二、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区别
根据法律规定,营业执照是法律主体进行市场交易主体资格的法定证明,目前有法人类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营业执照由工商局颁发,每年年检
而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法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如烟草专卖许可等。
营业执照是每个开门做生意的经营者都需要办理的证件,没有这个证件,就是无照经营行为,是违法的。经营许可证是做某种方面的生意所必须取得的证件,这个证件必须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取得,也就是所谓的前置许可审批文件,例如卖烟的话,需要在办营业执照之前取得《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卖食品需要在办营业执照之前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开饭店,搞餐饮服务的,需要在办营业执照之前取得《餐饮经营许可证》,不一而就。
对于工商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其实注册个体营业执照流程比较简单,个人只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到工商部门办理即可。但是前提是大家要准备好所有的材料,要有营业的场所,总之,必须符合所有的要求。工商部门在收到大家的申请以后,也会为大家积极办理的。
-
怎么注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
376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要交税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流程
358人看过
-
现在准备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请问最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284人看过
-
工商局个体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30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样注销,个体工商
500人看过
-
办工商个体户营业执照在那里办
258人看过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
个体工商户被取消营业执照后, 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怎么办?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7一、如果是个体户营业执照,而且你对外开展交易活动的时候也是以个人名义开展的,而非以企业名义,那么,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你的行为构成了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 对于你的无照经营行为,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二)项,“……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
-
一般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证明,个体工商户怎么办理营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26一般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需要的证明手续有: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地的房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及申请人的近期免冠照片2张。因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涉及工业、商业、饮食业、教育等多个行业,而其中有些行业要求经营者需具备特定条件或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应当另外出具相关批准文件。例如:从事交通运输业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出具行驶证、驾驶执照及营运证的原件和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5办理执照时需要的场地证明,按照要求为房产所有权证明,例如房产证或者政府机构开具的所有权证明,如果是租赁使用,同时提供房租租赁合同,这些证明都是应该已经有的,不需要花钱签订租赁合同。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
-
饭店可以先办营业执照后办理营业执照吗?个体工商户要办营业执照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7如果只是用于员工就餐,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如果同时对外经营,等同于饭店。 餐饮服务营业执照的办理需要提供的许可证比较多,但是每个地区对许可证的要求都不尽相同,《餐饮服务许可证》、《环保批文》、《卫生许可证》(很多地区要求不同,有些地方需要,有些地方不需要,根据所处位置不同要求也不同)、《消防许可》(根据经营场所和操作方式不同,需要办理的规格也不同)。这些许可证多数地区已经改为后置许可,也就是可以先办
-
营业执照怎么年检个体工商户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4【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