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
(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4)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
(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
(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7)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
一、遗产分割后对未清偿债务如何处理?
遗产分割后对未清偿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
1、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法定继承人应当用其所得的遗产清偿债务,清偿不足时,剩余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偿还;
2、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偿还。
遗产的分割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必要的遗产应当保留给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遗产分割是指继承开始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时,依法律规定的分配原则或者遗嘱指定的数额的遗产所进行的分配,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分割遗产首先应当贯彻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由当事人协商处理。
二、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适用法定继承情况如下: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
(2)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
(3)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
(4)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
(5)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情况下;
(6)遗嘱的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情况下;
(7)遗嘱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无效的情况下;
(8)遗嘱部分无效情况下无效部分的遗产;
(9)未涉及遗产处理的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
(10)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务,被人民法院决定取消继承或受赠权的情况下;
(11)遗嘱中为胎儿保留的特定遗产份额,出生时是死胎,其为胎儿保留的份额适用法定继承。
-
申请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
332人看过
-
遗产继承权放弃公证申请注意事项
386人看过
-
继承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办理继承权公证
158人看过
-
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注意的事项,需要哪些材料?
253人看过
-
继承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
329人看过
-
继承公婆的遗产有哪些注意事项?
495人看过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若干个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共同到公证处... 更多>
-
继承权的申请公证应注意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8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注意以下事项: 1、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等。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
-
遗嘱继承确权事项应注意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2遗嘱继承确权的官司诉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
-
申请应注意什么,申请注意事项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当事人如果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注意以下事项:第一,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前应当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一条例》规定,劳动争议是指: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比如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等; (4)法律法规规定的
-
放弃继承权公证如何办理当事人申请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注意哪些问题?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6放弃继承应当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1.本人的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可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供。这种亲属关系为确实享有继承权的亲属。4.有本人签名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当事人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注意的问题:1.当事人放弃继承权声明应当在法定期限
-
办理房屋继承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房屋继承权公证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8(一)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四)全体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该证明材料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其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政府出具,证明须详细列出全体合法继承人的姓名及他们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中有死亡的,应在证明上注明其在何时、何地死亡,生前住址,并提供死亡证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不必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