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形成以来,住宅小区的产权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居住区公共设施产权界定不明确。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质疑。
过去,城市居住区的房屋产权一部分归房管部门所有,另一部分归非房管单位所有,即大部分产权属于公房。住宅区的公共设施一般由房屋委员会拥有和管理。房地产市场形成以来,住宅小区的产权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居住区公共设施产权界定不明确。越来越多的人对这个问题提出了疑问。开发商从国家购买了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开发建设了住宅区。为了使小区业主的生活舒适方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发商必须建设若干平方米的公共配套设施,如学校、幼儿园、各类商业楼宇等,开发商将房屋出售给业主,收回住宅区全部投资,实现盈利。多数业主购买的每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的价格结构不仅包括房屋本身的面积,还包括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和公共建筑配套设施。因此,住宅小区的业主也是公共设施的业主。虽然他们的房产证上没有注明,但应该从法律关系的角度予以肯定。根据建设部《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精神,
[公共建筑产权由业主委员会处理],住宅小区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当是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由产权人代表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共建筑配套设施的产权由业主管理委员会处理,业主管理委员会是大多数业主的代表组织。业主管理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时,将公共建筑配套设施委托给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物业公司不仅可以直接向业主收取管理费,还可以从公共建筑配套设施的运营管理和提供综合服务中获得其他收益。公共建设设施的经营收入由业主控制,因为公共建设配套设施的产权属于大多数业主,所以物业管理公司应该用公建综合设施经营服务收入中的大部分来弥补物业管理费用不足的部分,因为此时,大多数业主已经将公建收入的一部分(如可以转让的部分)转移出去了(出租)给物业管理公司。因此,广大购买商品房的业主应该明白,小区公共建筑配套设施的产权不属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等组织和个人。它们只能属于小区所有业主自己,应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代表大多数业主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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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内的公建设施的产权怎样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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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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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小区一般公共设施的所有权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31所有权应该按照法定优先、尊重约定、综合判断 是不是所有小区的会所都归开发商所有?小区会所什么情况下应归业主所有?结合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及域外法律经验,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权属判断可分以下四种情况处理: (1)某些房屋如属于国家及地方规定开发商应配套修建并明确其产权归属的配套公共设施,则该部分房屋产权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确定; (2)在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如约定会所整体或其中的某些房屋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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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所有权如何认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9所有权应该按照法定优先、尊重约定、综合判断 是不是所有小区的会所都归开发商所有?小区会所什么情况下应归业主所有?结合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及域外法律经验,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权属判断可分以下四种情况处理: (1)某些房屋如属于国家及地方规定开发商应配套修建并明确其产权归属的配套公共设施,则该部分房屋产权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确定; (2)在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如约定会所整体或其中的某些房屋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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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所有权如何认定啊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4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属于商品房价格成本的一部分。公共配套设施是住宅总体的一部分。没有住宅,也就谈不上公共配套设施,它与楼道等一样属不同所有人共有。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来行使。因此,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是归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都不得私自侵占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 目前物业部分在公用设施、公用部位的权属问题,还涉及维修和费用的承担问题。比如,哪些部位、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哪些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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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立居住权?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0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设立居住权需要两个条件: 1.设立居住权的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书面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的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2.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公示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没有登记,则不产生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