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有什么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6:01:08 420 人看过

遗嘱有如下特点: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必须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5、其他特点。

一、如何订立合法有效的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根据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作出。

口头遗嘱符合下列条件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是在危急的情况下立的。

2、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4、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5、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6、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二、立遗嘱是否需要子女签字

立遗嘱不需要孩子签字。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法处理生前财产的承诺,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指定为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他人。这种法律行为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自遗嘱人死亡以来,不经他人同意,遗嘱开始生效。因此,立遗嘱不需要孩子签字,也不需要孩子同意。只要符合立遗嘱的要求,遗嘱就是有效的。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必须有权处分遗嘱处分的财产;通常立遗嘱的人不希望继承人知道自己遗嘱的内容,所以不用担心立遗嘱,也不需要别人签字才能生效。

三、死者写的遗嘱有效吗?

要看遗嘱是否生效。

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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