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所得对定罪的影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5 11:02:26 367 人看过

违法所得是确定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甚至是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我国刑法规定了数十种罪行以犯罪数额较大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绝大多数涉及违法所得,其中违法所得的数额直接决定着犯罪与否的不下二十个。

如《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一百七十五条的高利转贷罪、第一百八十条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交易罪、第一百九十一条的洗钱罪、第二百一十七条的侵犯著作权罪以及第二百一十八条的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第二百二十五条的非法经营罪、第三百一十二条的掩饰、隐藏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第三百四十九条的掩饰、隐瞒毒品毒赃罪、第三百七十五条的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第三百九十一条的对单位行贿罪、第三百九十三条的单位行贿罪等都以违法所得的数额直接作为认定犯罪与否的标准。违法所得的多少是影响罪与非罪的因素,直接决定行为人是否有罪。

例如《刑法》第二百零三条逃避追缴欠税罪就是以逃避欠税一万元作为罪与非罪的数额界限。同时,违法所得的数额也是影响行为人重罪与轻罪的因素。

例如《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以违法所得数额的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为界限规定了三个由轻到重的量刑幅度。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牵连犯罪,多罪数择一重罪处罚时,违法所得还会成为罪名的判断标准,违法所得成为适用财产刑的依据,而刑罚的轻重又会影响到罪名的选择。如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单位贷款诈骗罪,对于单位贷款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一般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在自诉案件中,如果犯罪分子积极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双方达成协议,自诉人撤回告诉,可以影响到犯罪分子的定罪。

一、环保部违法所得的认定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违法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认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范围、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可以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案件仅有两类:贪污贿赂重大犯罪案件和恐怖活动重大犯罪案件,其他案件不适用该程序。在上述两类案件,也不是毫无条件地适用嗨必须要满足以下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后一年内不能归案的,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上述案件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检察院方可向法院提出申请,依法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请。

没收违法所得的财产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应当予以没收的财产:

(一)违法所得:实施犯罪行为取得的财产及其孽息,如贪污、受贿所得等。

(二)涉案其他财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为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应当予以没收的涉案其他财产。违禁品如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等。“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之表述,即是将该类财物严格限定于供犯罪所用且系本人所有的物品。虽是供犯罪所用,但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财物的,不在本程序规定的没收之列。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为预谋、策划犯罪的聚集点时,该房产将来即可能会作为涉案其他财产被依法没收。

违法所得是要予以追缴或是没收的,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要进行受理。一旦决定受理的,应在十五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

二、投机倒把违法违章案件违法所得计算方法

(一)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构成投机倒把违法违章行为的,其非法所得的计算方法是:凡有进销价(包括批发价、零售价)的,以销价与进价之差作为非法所得;属于生产加工的,以生产加工的产品的销价与成本价之差作为非法所得。

1、(直接费用是指正当的运输费、保管费、差旅费等三种直接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费用).

2、(为投机倒把活动提供运输工具收取的运输费是否属“非法所得”:当事人为投机倒把活动提供运输等其他方便条件,构成《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之行为的,其从中获取的经济利益包括运输费,应视为非法所得;如果当事人只是在从事正常的运输业务中上当受骗,未构成投机倒把的,其所收取的运输费,不应视为非法所得)。

3、“成本价”,即生产加工产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格,不含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其它费用。

(二)为投机倒把违法违章活动提供货源、支票、现金、银行帐户等其它方便条件,或者代出证明,代开发票,代订合同以及虽未直接参与违法经营活动,但在违法活动中采用各种手段,牟取非法利益的,以全部非法收入作为非法所得。

(三)投机倒把违法违章行为人如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已缴纳税款的,在计算非法所得时应予以扣除,未交纳的不予扣除。

(四)在计算非法所得时,如有商品已经售出,货款尚未收到的情况,也应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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