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武宁至吉安高速公路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1:34:53
448 人看过
发布部门:江西省财政厅
发布文号:赣财农税[2006]3号
九江、宜春、吉安、新余市财政局,有关省直管县财政局: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武宁至吉安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动员会议纪要的通知》(赣府厅字[2005]148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该工程征地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议纪要》指出,耕地占用税由建设单位按所征耕地每平方米2元的标准,统一缴交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根据赣府发[2003]16号文规定,在年终结算时,将收取的耕地占用税全额返还被征耕地所在县县级财政。
二、沿线各地财政部门应及时与有关部门配合,了解掌握该项工程征地情况,并上报征地明细表,为省厅与省项目办核对,以及年终结算计算返还耕地占用税作好基础工作。
附件:武宁至吉安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动员会议纪要的通知(略)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律师服务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耕地占用税
词条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一次性征收的税种。 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更多>
#耕地占用税
最新文章
#耕地占用税
相关咨询
-
-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等占用耕地如何征收耕地占用税?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2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根据实际需要,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对上述规定的情形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
占用耕地修建高速公路的补偿标准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1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
修高速公路占用耕地怎么赔偿,农村修高速占用农田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7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但有时公布的标准极低甚至不公布补偿标准。如不公布补偿标准,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一般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但通过按此标准计算出来的补偿标准也不能满足当地生活水平,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以及通过与政府协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
什么是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9一、什么是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指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的一种税。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并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1、具有行为税的特点; 2、具有税收用途补偿性的特点; 3、实行一次性征收; 4、耕地占用税以县为单位,以人均耕地面积为标准,分别规定单位税额; 5、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的确定具有较大的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