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债权人应如何向破产企业追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7:55:27 76 人看过

一、破产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破产债权按债权的产生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无财产债权。

2、担保差额债权。

3、代保债权。

4、放弃优先债权。

5、附有期限但破产宣告日尚未到期的债权。

6、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因清算组解除破产企业的未履行合同而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部分,应视为破产债权处理。

7、因票据关系而产生的破产债权。

8、人被宣告破产时,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

9、经和解减免延缓的债权作为破产债权。

二、债权人应如何向破产企业追债

1、立案前,积极追讨审判实践证明,破产还债程序的引起,绝大多数是由人即破产企业自己申请引起的。每一个破产企业在向法院申请立案前,都经过了充分的协商、酝酿阶段。破产企业申请破产,不是一时心血来潮,而是往往数月、甚至几年前就有了破产意念。所以,有破产计划的企业,应紧紧抓住破产申请准备阶段,加大债权清收力度,这时企业没有破产负担,债务人也没有借破产逃废债务的念头,应该是追讨债权的大好时机。

2、立案后,依法追讨立案后,按照破产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想方设法调动业务人员的积极性,由业务经办人员提供线索,对于数额较大的债权,必要时由业务人员、清算人员、审判人员联合去债务人所在地。应不断更新观念,催收债权不以回收现金为唯一途径,大胆尝试以物抵债,只要有变现价值的物品,不论动产还是不动产,或是无形资产(如商标使用权等),在合理作价的基础上,折价清收,以防错过清收时机。

3、结合职能部门,加大清收力度破产企业的债权大多数是在业务往来中正常形成的,但也有少数债权,系经办人员与债务人恶意串通,致使债权长期得不到回收,甚至内外勾结,吃里扒外,出卖企业利益,中饱私囊。对于这类债权,首先要做好经办人员的思想工作,使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能端正态度,澄清认识,积极配合,落实债权,可既往不究;如执迷不悟,强词夺理,消极应付,蒙混过关,可按职责范围移送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如对拒不交待债务人下落的经办人员,可按诈骗嫌疑交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等。

4、聘用律师或中介机构人员专门清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同意,清算组可以聘用律师或者其他中介机构的人员追收债权。专业人员清收的优点是思路清晰,经验丰富,方法得当。在实践中,聘用律师或中介机构人员清收债权,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确认其清偿能力对经过确认,在破产终结前确实无力清偿,但在今后一定时期内又具有清偿能力的债权,可在评估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公开拍卖,这对于整体收购破产企业的购买人来说是最适宜的。既使破产企业债权得以实现,又缓解了清算组的工作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债权债务的合理转移。对经过确认,在破产终结前确实无力清偿,在今后能预料到的相当长的时期内亦无力清偿的债权,可由清算组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核消。虽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有列入破产财产的债权,可以进行债权分配的规定,破产制度的立法本意,就是通过法律程序,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法人宣告破产,将破产企业的财产公平分配给全部债权人,从而消灭破产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如果将破产企业的债权全部重新分配,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又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又使社会增添了长期的不稳定的债权债务因素,这与破产立法尽可能地消除不稳定债权债务关系,公平地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是相悖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1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债权相关文章
  • 破产程序中对破产企业应收境外债权如何追收?
    根据目前企业破产清算实践,对破产企业应收债权中的境外债权,法院可以指导清算组区分不同情形拟定追收方案,并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决定。如果该笔境外债权数额较大,且通过司法程序收回债权的可预见性较强,司法程序主张债权成本又低于可收回的债权数额,则可由清算组通根据目前企业破产清算实践,对破产企业应收债权中的境外债权,法院可以指导清算组区分不同情形拟定追收方案,并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决定。如果该笔境外债权数额较大,且通过司法程序收回债权的可预见性较强,司法程序主张债权成本又低于可收回的债权数额,则可由清算组通过司法程序对外追收债权。如果该笔境外债权数额不大,或者债权数额虽大但收回有较大难度的,可以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该笔债权。债权出让所获金额纳入破产财产范围。
    2023-06-09
    400人看过
  • 该怎么追要破产企业债权
    第一、公司破产后会有专门的债务处理小组对债务进行梳理。如果公司申请破产,那么就会被要求成立专门的债务处理小组来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梳理以及债务的处置工作,公司的破产后债务处置的工作由债务处置小组来完成。进入破产流程的公司,本身就是存在很多的债务问题,需要有专门的人员来对相关的债务以及资产进行梳理,这个债务处置小组由会计师、律师以及相关的人员组成,对于债务处置小组人员的分工是不同的,需要大家共同协作来完成整个债务的梳理。第二、对公司所有资产和债务梳理完成后,开始资产处置及资金回款在完成公司所有资产、债务等问题后,就会开始进入正式的资产处置工作,通过对公司资产的处置,来完成资金的回款。任何一家公司在面临破产的时候,都会有一定的资产需要进行处置,如果债权人通过债务处置方案后,那么债务处置小组就会开始推动公司的资产处置,把公司名下所有可以处置的资产完成变现。资产处置的周期会比较长,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
    2023-03-12
    360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范围及清偿
    破产债权的范围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债权都可称之为破产债权,其范围主要包括: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4、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5、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而预先行使追偿权而申报的债权。6、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7、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法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的债权。8、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破产债权除了法定的范围还有例外,
    2023-06-08
    126人看过
  • 企业破产后个人如何追债
    在我国企业大量的国际拖欠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欠款时间很长,有的甚至长达四五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务人的状况会发生各种变化,多数情况会越来越差,常常会出现如下情况:债务人公司转入其他行业、破产倒闭、原业主成立新公司继续经营等等。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债务人新成立的公司是否对原债务负有偿付责任要回答这个问题,实际是要确定新公司是否对原公司债务负有连带责任。首先应了解原债务公司的法律性质。如果原债务人是无限责任公司或合伙公司,而且其股东或业主没有其他资产偿还债务,其新公司就负有还款责任。如果原债务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新公司是另外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原则上债权人就不能直接针对倒闭债务人的新公司收账。但是有以下3种情况仍可以向债务负责人的新公司追收其原债务:1、如新公司与原债务公司是同一负责人,可通过对债务人原公司的起诉来达到有权传唤新公司负责人的目的,通过法庭问讯来查出原债务公司的资产是否被转移
    2023-04-29
    496人看过
  • 如何界定破产企业债权
    破产清算中,破产企业的债权可及时申报。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破产管理人,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的顺序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企业即可注销登记。一、债权申报后会有回执吗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申报不会有回执,而债权人申报债权后,会进行债权登记,对登记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
    2023-03-04
    318人看过
  • 如何清收企业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应用于清偿破产企业所负的债务。破产企业拥有的破产债权能否收回,直接关系到破产企业债务的清偿,那么如何清收企业破产债权?其程序如下:(一)通知相关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企业清收破产债权的,应当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于限定的时间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二)破产企业债务人异议程序。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7日内提出,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在收到通知后既不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三)法院对强制执行的审查。人民法院对清算组申请执行的审查分两个方面。一是形式要件的审查,形式要件的审查就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查清算组发出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通知书格式是否符合规定,查义务人有无收到通知等。
    2023-03-28
    394人看过
  • 破产企业债权的应对策略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的,会通知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如实申报,申报后,可以依法参与破产分配。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破产公司债权可否抵消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40条的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
    2023-07-04
    153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减少企业破产的风险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对债权人有下列影响:(一)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二)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清偿担保物;(三)对破产企业负债的债权人享有破产抵销权;(四)无担保债权人按破产分配方案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债权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到期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的;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受到影响,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债权人如何申请企业破产债权人认为债务人符合破产条件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重整的申请,也可以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具体流程和需要的材料,请查看《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
    2023-07-04
    249人看过
  • 【企业债权】企业破产增多债权人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最新修订的《企业破产法》,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经债权人或企业自己申请,法院受理,即告破产。企业破产,涉及员工的安置、破产财产的确定、债权申报以及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可以想象这是一个大工程。笔者参与过某大型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当时还是行政主导的破产,案件处理得非常艰难,我们在里面办公,外面的债权人蜂拥围堵,有时不得不请警察维持秩序。我国破产企业的债权清偿比率是非常低的,我参与过的几个破产案件中,债权清偿比例都没超过10%,有一个还在和解过程中,目前看不到清偿可能。据统计,我国的破产债权清偿比率是8%。现在,受全球性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的企业破产也逐渐增多。债权人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我的经验以及《企业破产法》,对债权人提示以下几点:作为债权人,可能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你的债务人企业就申请破产了。若干天后,你可能收到了法院的债权登记
    2023-06-09
    118人看过
  • 破产债权定义及范围
    企业破产债权首先属于是破产企业的财产范畴,可以通过破产程序而得到满足的债权,以下均可成为企业破产债权: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款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3、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4、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5、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6、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7、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8、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破产债权范围破产债权,是指基于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原因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可由破产财产获得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同时为维护社会公平,《企业破产法》特别规定某些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原因发生的债权也属于破产债权,但该部分因破产申请受理后原因发生的债权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才能作为破产债权
    2023-07-19
    432人看过
  • 不属于破产债权范围的债权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四)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八)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上述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登记。?
    2023-06-04
    116人看过
  • 如何办理破产破产企业债权人申请破产备案
    公司申请破产,需要提交企业债务情况表、担保情况以及银行账户的情况,证明已经达到破产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一、企业破产清算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程序的法律后果有: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2.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3.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4.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5.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
    2023-03-07
    163人看过
  • 怎样的债权不能作为破产债权的债权
    诈骗犯罪存在单位犯罪的情形。单位构成诈骗罪的,对范围应当处以罚金,对单位的负责人应当处以刑事处罚。一、什么是单位犯罪的单罚制以及犯罪主体是什么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或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相对的是双罚制又称为两罚制,是指单位犯罪中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单位犯罪的犯罪主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二、单位犯罪的认定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单位谋取利益,经单位决策机构或者负责人决定实施的,法律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是法定犯罪与传统的自然人犯罪有显著不同的特征。其基本特征如下:1、单位犯罪的主体的法定性。一是单位犯罪主体范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是任何单位或者组织都可以作为单位犯罪主体构成单位犯罪的。二是某一具体
    2023-06-26
    347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特征
    确认破产债权的含义应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破产债权确认包括整个破产债权确认过程,是指债权人通过破产程序向有权主体(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有权主体对债权进行登记审查,确认债权的有无、性质和数额的法律行为。狭义的破产债权确认只是指有权主体依法确定和认可破产债权的有无、性质和数额的行为。破产债权的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
    2023-08-16
    150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 更多>

    #破产债权
    相关咨询
    • 企业破产债权范围是什么,破产清算债权如何分配,破产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4
      司法实践中企业破产清算债权范围包括:(一)普通破产债权 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 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4、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5、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 欠债破产倒闭如何追债,破产企业债权债务如何了结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5
      破产企业的债务,按照以下顺序偿还: 1、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
    • 公司破产债权如何确定,破产债权的确定原则是什么,破产债权的范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公司破产债权的确认是破产程序的关键环节,只有经确认后债权人才能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力。那么破产债权如何确定呢。 破产债权如何确定: 这包括认定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以及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具有别除权。破产程序的目的,在于将破产财产按比例分配给所有的破产债权人,为了便于计算,破产企业的财产,一般要变价为金钱。与此相适应,各类破产债权也应该统一换算成金钱债权。同时,由于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的财产将
    • 破产清算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范围是什么,破产债权的申报范围包括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4
      (1)职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为中国破产法上的职工债权。职工不必申报。(2)利息请求权。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利息,随本金一同申报。(3)待定债权。叉称“或然债权”,是指其效力有待确定的债权,包括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这些债权可以申报,但必须说明其待定的状况。(4)连带债权。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
    • 破产债权范围是什么破产债权的类型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26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破产债权包括下列内容: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