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3.23”恶性杀人案案犯一审被判处死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1:35:51 182 人看过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南平“3·23”恶性杀人案件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民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附带民事诉讼案法院一审判处郑民生赔偿每个死亡孩子家庭40万元至41万元不等,赔偿伤者家庭1万元至3万元不等。一审判决后,郑民生表示要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郑民生因屡次恋爱失败,又与同事和家人不和,遂悲观厌世,进而产生行凶杀人的恶念,并选择小学生为作案对象。

3月23日7时20分左右,正逢孩子上学的时间,南平实验小学门口,郑民生连续砍伤砍死13名小学生,其中8名孩子死亡,5名孩子受伤。目前在医疗专家的全力抢救下,5名受伤学生均已脱离生命危险。

3月24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郑民生。3月27日,郑民生被当地检察机关正式提起公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7日 1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河南醉驾案:一审被判死刑
    今年1月24日,滑县上官镇人魏法照酒后驾驶汽车,先后在两处肇事,导致8死3伤的严重后果。昨日,记者从滑县法院获悉,被告人魏法照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悉,这是我省首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醉驾者判处死刑的案件。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24日下午,被告人魏法照在滑县万古镇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豫J90153的小型普通客车,于当天下午6时30分,在途经万古镇、高平镇,行至滑县孟高公路高平镇苗东村路段时,发生第一起交通事故,将路边一对老年夫妇撞伤。这对老年夫妇因伤重死亡,魏法照的车辆也被损坏。首起交通肇事发生后,魏法照没有停车对被撞的老年夫妇进行抢救,而是继续驾车向西加速逃逸。高速行驶的客车行驶至滑县高平镇东留寨村大街后,先后又撞上该村8名群众,并与同向行驶的牟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追尾,继而推着摩托车行进。最后撞到公路北侧一座庙宇的屋角后,客车因毁损严重无法行驶,
    2023-06-11
    138人看过
  • 福建南平杀人医生:原计划杀死30名学生
    福建南平凶案受伤学生已清醒。中新社发张丽君摄链接:凶手被抓后不认错反叫嚣谁来为南平杀人事件负责为南平案逝去的孩子祈福经济观察网记者汤向阳据扬子晚报报道,一分钟之内砍死八名小学生、将另外五名小学生砍成重伤的福建南平杀人嫌疑犯郑民生在审讯中交代:原计划要杀掉三十名学生。在昨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南平警方也基本否认了郑民生患有精神病的可能。公安部门的审讯工作已于昨日凌晨全部结束。但是鉴于有一套司法程序必须要走,且犯罪嫌疑人家属将来也很可能提出为犯罪嫌疑人做精神鉴定的要求,此案不太可能快速审理完毕。扬子晚报报道称,卫生部派出的北京协和医院重症医学专家、福建省卫生厅先后派出的三批专家目前均已先后到达南平投入救治工作。这五名受伤学生中,病情最轻的是一位女孩。在遇刺时她用双手握住了匕首刀刃,因此除了双手有刀伤外,身上没有刀伤;另外一位女学生右肺叶被刺穿,造成气胸、皮下气肿,曾一度使用了呼吸机和闭式引流,
    2023-06-05
    170人看过
  • 南京阅城国际抢劫杀人案两被告人一审获判死刑
    今天下午,南京市中级法院通报,南京阅城国际抢劫伤人致死案中的两名被告人一审获判死刑。今年5月16日,安徽六安籍男子夏磊与东北青年郑树林准备了手套、宽胶带等作案工具,窜至南京阅城国际花园小区寻找抢劫对象,预谋抢劫。次日下午,两人到该小区某住户门口,假冒快递公司工作人员骗开门后强行进入室内,将年仅13个月的幼儿及58岁的保姆控制在同一间卧室内。保姆强力反抗,夏磊遂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猛捅其颈部,连中两刀后保姆当场死亡;郑树林则因幼儿哭闹而用枕头将其捂死。随后,两人劫得现金人民币10万余元,迅速逃离现场。案发后,5月21日嫌疑人郑树林在辽宁省沈阳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2日,嫌疑人夏磊在逃往河南省南阳市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1年11月1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作为阅城国际杀人案件的公诉人、南京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周东生在庭上即表示,两人的残暴行为,已经突破了正常人所能承受的心理底限,要
    2023-04-25
    124人看过
  • 民警枪杀案一审判死刑
    2013年10月28日,胡某携其配备的六四式手枪到平南县大鹏镇协助湖南省新化县民警调查案件。当日19时许,三人结束工作后到大鹏镇某酒家吃晚餐,胡某违规饮酒。21时许,醉酒后的胡某乘车返回平南县城,途经大鹏镇新塱街时,胡某要求下车并在街道上吵闹滋事。22时许,胡某在街道上掏出其佩戴的六四式手枪开了一枪,随后进入被害人蔡某、吴某(孕妇)夫妇经营的老牌螺蛳粉店内,询问是否有奶茶,听说没有后,胡某用枪拍打餐桌,接着持枪向店内天花板开了一枪,还持枪指着正在店内吃米粉的客人头部。当吴某再次说没有奶茶时,胡某持枪朝蔡某、吴某夫妇连开三枪,击中吴某的头部、手部及胸部,致吴某严重­脑损伤死亡;击中蔡某右肩,致蔡某轻伤。2月13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胡某故意杀人一案,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身为警察,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携带枪支酗酒,酒后滋事,持枪朝他人射击,造成一名孕妇死亡、一人轻伤,
    2023-06-11
    96人看过
  • 债务纠纷引发血案杀人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因为债务纠纷,欠款人高某与讨债的男子起了争执,当街数十刀要了对方的命。19日媒体采访获悉,法院经一审认定一手制造了这起XX路杀人案的高某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死刑。2009年,高某向赵某某(女)借款5万元。因为高某一直没有将所欠借款还清,赵某某的男友李某某(系被害人,殁年41岁)知道这一情况后向高某追讨欠款。2013年12月12日19时40分许,李某某将高某约到新城区XX路小区商量还款事宜。这次会面不但没有商量出双方满意的结果,俩人还谈崩了。双方言语不和,很快吵了起来,越吵越凶。高某先用拳头打了李某某,后来又用刀将其刺伤。李某某受伤后逃跑至XX路某汽车修理厂门前,高某追了上来,又用刀在李某某的头部、颈部及上半身等部位连续捅刺数十刀,直到李某某倒在血泊中,高某逃离了现场。就在高某驾车逃逸途中,撞到了一辆轿车后继续逃逸,新城区交管大队七中队的民警经围追堵截将其控制住,高某交代了自己捅刺他人的
    2023-06-11
    434人看过
  • 恶性杀人致死该怎么判刑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生命权是公民最重要的人身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在实际发生的案件中,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行为人采用什么方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是,正当防卫行为、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对罪犯执行死刑的行为,不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不构成该罪。关于故意杀人罪的处罚,刑法规定了两档刑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规定的“情节较轻”,实践中可以从犯罪的动机、原因、后果等方面加以考虑,如出于义愤杀人等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4-14
    381人看过
  • 南京保安杀害业主一审被判处死刑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小区前任保安劫杀业主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某某因犯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2月23日晚,曾在南京市栖霞区xx园小区当过三个月保安的朱某某返回小区。23时许,他发现深夜归来的女业主李某,便采用威胁手段将她挟至一幢住宅楼的地下车库机房内,意欲实施抢劫。后因怕李某报警,朱某某产生强奸后杀人灭口的念头,便将李某按倒在该机房内的床垫上实施强奸,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后朱某某又猛扼李某颈部致其死亡,当场劫得手机、手镯、戒指、手链等随身财物。除此之外,法院还审理查明:朱某某曾因犯抢劫罪,于1996年6月21日被判处无期徒刑,2009年9月29日被假释出狱,考验期限至2012年1月19日止。2010年9月16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取保候审。本案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某在假释考验期内,抢劫、强
    2023-06-11
    412人看过
  • 杭州杀妻抛尸案罪犯许国利一审被判死刑,故意杀人怎么判
    一、杭州杀妻抛尸案罪犯许国利一审被判死刑据杭州中院消息,2021年7月26日14时30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国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国利与被害人来某某系夫妻,因感情、经济等方面的家庭生活矛盾,许国利对来某某心生怨恨,陆续购买安眠药及切割机等工具,预谋杀害来某某。2020年7月4日晚,许国利在家中向来某某睡前饮用的牛奶内投入安眠药,待来某某饮用后在卧室床上昏睡之际,采用胶带纸封口、枕头捂压口鼻的方式致来某某死亡。之后,许国利将来某某尸体搬至卫生间进行肢解,后分散抛弃。作案后,被告人许国利编造虚假信息,对外谎称来某某失踪,逃避侦查。同年7月22日,公安机关筛查小区化粪池发现来某某的部分人体组织,于次日将许国利抓获归案。法院审理认为
    2023-02-09
    388人看过
  • 南医大教授被杀案主犯获死刑
    2011年7月22日,轰动一时的南方医科大学教授卿三华被劫杀案主犯被判,曾经潜逃4年的主犯尹智龙被处以死刑。4年前,这起手段残忍的劫杀案首批5名落网案犯都没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罪犯的量刑问题引发社会热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昨日表示,不能因为先抓到谁,就判谁死刑罪、责、刑相适应是我国刑法中一条重要的基本原则。在此原则下,必须慎杀才能保证惩处罪犯时不枉不纵。潜逃4年之后,要犯尹智龙2010年落网。今年3月21日,尹智龙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此前,尹智龙曾因盗窃罪入狱,2001年10月19日刑满释放。公诉人当庭指出,尹智龙是案件的主犯,对卿三华实施了残忍的虐杀。对此,尹智龙则予以否认。公诉人宣读证人证言说,尹智龙还是犯罪的提起者之一,并且是埋尸的领导者,在逼问卿三华银行卡密码的过程中,尹智龙打得最起劲。卿三华第一次说出密码后,尹智龙守在受害人身旁,当得知密码不对时,尹智龙持铁水管
    2023-06-11
    231人看过
  • 甘肃平凉特大牛奶投毒案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甘肃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4月7日当地发生的投毒案一审情况。根据两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该院依法以被告人马秀玲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吴广全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今年4月7日,甘肃平凉市崆峒区35人因食用牛奶中毒,多名孩童出现危情,其中3名婴幼儿中毒身亡。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被告人马秀玲、吴广全与合租三友肉牛育肥专业合作社同一牛棚饲养奶牛的马文选、张凤女夫妇因琐事发生矛盾,遂产生报复恶念。4月4日,被告人马秀玲与被告人吴广全商议在马文选家牛奶中投放亚硝酸盐,使牛奶颜色变红致食用者产生腹泻而不再购买马文选家牛奶转而购买自家牛奶。4月5日上午,被告人吴广全购得300克亚硝酸盐,并于当日14时许,目睹被告人马秀玲抓了一些亚硝酸盐投进马文选家盛有牛奶的桶中。4月6日10时许,被告人马秀
    2023-04-25
    252人看过
  • 山东平度纵火案一审宣判1人被判死刑2人被判无期
    山东平度3·21纵火案致守地农民1死3伤,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月福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杜群山和李青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审理查明,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杜家疃村部分村民因征地纠纷,去年3月初在一房地产项目施工工地搭建帐篷阻止施工,多名村民昼夜轮流值守。时任杜家疃村村主任的被告人杜群山与时任平度市经济开发区吴家疃村村委会主任的被告人崔连国商议,由崔连国帮杜群山找人对阻止施工的村民进行恐吓,后崔连国让被告人王月福与杜群山联系。杜群山与王月福先是商定持砍刀恐吓村民,后因时任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负责人阻止,暂停了行动。因劝说村民工作无进展,3月20日杜群山又约王月福见面,二人商定用汽油放火破坏帐篷,以此恐吓村民。王月福纠集李青、柴培涛、李显光、刘长伟具体实施,并租赁了车辆,准备了工具。后王月福将杜群山与其商议用汽油放火破坏帐篷一事告知崔连国
    2023-06-11
    447人看过
  • “豆浆血案”杀死7岁男童案主犯一审获死刑
    发生于2011年7月、震惊全国的洛南豆浆血案,昨日公布一审判决结果:因犯故意杀人罪,21岁的被告人杨某被判死刑,另一名被告人李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长达12页、7000余字的判决书还披露了这起一杯豆浆引发的血案中的一些细节:两名被告在谋害7岁男童前,曾邀请另一名女孩参与被拒绝。曾开座谈会征求量刑意见今年1月10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由于此案社会关注度极高,且其中一名被告人案发时不足15岁,系未成年人,因此专门召集座谈会征求量刑意见。1月16日,该院作出一审判决,并于昨日上午派员向两名被告人宣读判决书:被告人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李某因被害的7岁男童在玩耍时,将豆浆、瓜子皮弄到其身上,为泄私愤,采取扼颈、用石块击打等极其残忍的手段杀死男童,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严惩。在一审中,被
    2023-04-25
    478人看过
  • 被告陈天福故意杀人一案
    公诉机关河南省息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天福,男,1949年7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毕业,职工,住息县临河乡粮管所家属院。河南省息县人民检察院以息检刑诉(2009)9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天福犯故意杀人罪,于2009年8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简易审方式,于2009年8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息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天福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天福与其妻刘某某常年不和,2009年7月,其因琐事而产生杀害妻子刘某某之意。2009年7月24日13时许,被告人陈天福用电线缠在其使用的拐仗上,自制一个简单的“电击器”,并趁刘某某睡午觉时,将“电击器”插到电源插座上电击刘某某左面部和身上,刘某某被电击醒后将“电击器”抢下,并大呼“救命”,邻居刘某闻讯赶至现场劝阻。后经息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刘某某系外伤致其头面
    2023-06-11
    269人看过
  • 民警周鑫被害案一审宣判罪犯被判死刑
    4月16日下午3时,备受社会关注的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重庆市人民卫士、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民警周鑫被害一案在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邵骜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月8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2月20日16时许,被告人邵骜杰对张林等人在石油公司宿舍院内维修天然气管道产生噪音不满,持刀将张林右大腿刺伤。当日20时许,邵骜杰行至涪陵区人民西路原涪陵区交委附近时,见行人文献礼的穿着外貌与其伯父邵建康相似,遂将文献礼左大腿刺伤,随后跑至原人民银行涪陵中心支行办公楼附近,又将行人曾煜的左大腿刺伤。当邵跑至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敦仁派出所附近时,与下班后身着便装准备乘车回家的敦仁派出所民警周鑫(男,殁年30岁)相遇。周当即表明警察身份,并抓住邵,
    2023-06-11
    48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感情纠纷恶性杀人案,会判死刑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27
      根据您的问题想咨询感情纠纷杀人会怎么判刑,我有如下回答: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
    • 感情纠纷犯恶性杀人案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7
      根据您的问题想咨询感情纠纷杀人会怎么判刑,我有如下回答: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
    • 杀人案一审判死刑到二审还能判多久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05
      刑事案件被判处死刑的,必须经过死刑审查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审判处死刑的,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百三十六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交审判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以及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应当
    • 故意杀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8
      故意杀人判处死刑的情况有哪些,故意杀人的,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就是,首先考虑的是死刑,这是比较重的,但同样它还有一个特点,它的量刑范围是比较大的,就刑法232条规定,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故意杀人而且是既遂,从法律层面来说,它最轻可以判到3年,但是最重是判死刑,而它的特点是首先考虑死刑。至于如果这个罪定
    • 恶性杀人致死怎么处罚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3-13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生命权是公民最重要的人身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在实际发生的案件中,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行为人采用什么方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是,正当防卫行为、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对罪犯执行死刑的行为,不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